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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党发〔〕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1月14-15日,省财政厅组织省级各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各市(州)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
会议提出,做好资产年报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我省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会议就如何做好资产年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资产年报工作,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资产年报的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及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为做好资产年报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要在组织、人员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年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此次培训范围广,内容全,效果好,为下一步做好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