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月31日,含山县两名男子在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的民警抓个现行。警方按照相关规定,对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1月31日上午8时许,含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县城某小区内,范某正在自家小店门口燃放鞭炮和“冲天炮”,龚某正在小区绿化带燃放“冲天炮”,警方随即将两人带回派出所。1月31日中午,范某、龚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含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自1月27日零时起,全县城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疫情防范特殊时期,如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田斌锋 黄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