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逆行被交警查处,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大家点10个赞……”10月18日,在平罗县贺兰山路上,一名男青年因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被执勤交巡警当场查处,处罚的方式是要求本人在微信朋发圈“集赞”。
经过5个月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及高峰期交通疏导,今年10月起,平罗县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升级”。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被现场查处后,须接受发微信朋友圈“集赞”、抄写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条文、随交警执勤劝导其他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等“处罚”,才能离开现场。
平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学磊告诉记者,该县有5万多辆电动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长期以来,因驾驶人安全出行及文明守法意识不足,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两年来,全县交通事故接处警中,涉及电动车的占三分之一,其中不乏死伤事故。此前,大队印制发放了1万多张交通安全宣传卡,在420多辆出租车内悬挂电动车安全驾驶提示卡,在政务大厅、银行、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摆设宣传展架,在主要路口设置电动车纠违岗,呼吁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守法出行。“刚开始治理的时候,驾驶人不听劝导,也不理解我们的工作,但是经过大半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已有明显收效。”李学磊说,通过发微信朋友圈“集赞”,不仅让违法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让其身边人接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目前,接受了“集赞放行”等处理的电动车驾驶人,尚未出现再次违法被查处的情况。(记者 姚莉娜 通讯员 卢海波)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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