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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驾车撞人逃逸 弟弟竟然前来“顶包”

时间:2023-04-04 0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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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驾车撞人逃逸 弟弟竟然前来“顶包”

嫌疑人刘某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撞人的是我,不是我弟弟……”4月17日,涉嫌交通事故逃逸的盐山籍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向盐山警方投案,说出了驾车撞人后让弟弟“顶包”的真相。

女孩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逃逸

4月16日20时40分许,盐山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常惠线盐山刘春奎村路段,一名13岁的女孩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出20多米。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盐山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现场,被撞的女孩躺在血泊中,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通过勘查,民警发现事故现场没有刹车痕迹,从撞击点到女孩落地点的距离可以判断肇事车辆车速很快。民警还在现场找到了车辆大灯的部分碎片,鉴定后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捷达轿车。

民警通过对现场目击者的询问得知,死者是盐山县常庄乡人,今年13岁,是一名学生。当晚,她和奶奶、姐姐一起在路边遛弯,不想突遭横祸。肇事车辆撞人后沿常惠线向南逃窜。

肇事司机投案

民警发现疑点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盐山交警大队民警兵分多路:一路调取事故现场及周围监控视频固定证据;一路对常惠线两侧的村庄进行摸排;一路在常惠线盐山路段展开巡逻,寻找肇事车辆。

很快,负责调取监控视频的一组民警发现了线索:一辆向南行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有一个大洞。由于光线太暗,民警从监控视频中看不清车辆牌照号码。

当日22时许,盐山警方意外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刘某伟称他驾车在常惠线盐山刘春奎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到刘某伟所在的地点,将刘某伟和肇事车辆一起带回调查。

经查,肇事车辆正是警方之前锁定的那辆前挡风玻璃破损的轿车。

刘某伟被带回盐山交警大队后,民警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询问,并对其展开外围调查。

民警发现,刘某伟叙述的交通事故现场的情况有漏洞,且其名下只有一辆小型货车。当日21时,他还驾车在盐山城区一加油站内加油。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刘某伟不可能会驾驶肇事车辆出现在事故现场。也就是说,刘某伟是在帮别人“顶包”。

民警围绕刘某伟进一步展开调查,很快发现此人在案发当日21时许,曾频繁和他的哥哥刘某联系。这一情况有悖常理。据此,民警将刘某伟的哥哥刘某纳入视线。

案情真相大白

经过连夜调查,民警了解到,肇事轿车的车主正是刘某伟的哥哥刘某。兄弟二人都有车,平时基本不会换车开。于是,民警将刘某锁定为肇事逃逸嫌疑人,并对其家属进行了思想教育,希望家属能劝刘某主动投案。

此时,刘某也得知了被撞女孩身亡的消息。考虑到不能让弟弟为他承担如此大的责任,他决定向警方投案。

4月17日15时,刘某来到盐山交警大队投案,向民警供述了肇事逃逸后让弟弟帮他”顶包”的全过程。

原来,4月16日20时40分许,刘某驾车回家,途经常惠线盐山刘春奎路段时,将一名在路边遛弯的女孩撞出20多米远。刘某吓坏了。为逃避罪责,他多次给弟弟刘某伟打电话沟通,让刘某伟冒充肇事者。为了“救”哥哥,刘某伟以肇事司机的身份打报警电话投案。至此,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目前,肇事司机刘某已被盐山警方刑事立案侦查。刘某伟替哥哥刘某“顶包”,也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沧州晚报 通讯员 孟令伟 本报记者 张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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