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警方在福建连江一男子家中核查出枪支及数十粒弹药

警方在福建连江一男子家中核查出枪支及数十粒弹药

时间:2022-06-17 00:15:33

相关推荐

警方在福建连江一男子家中核查出枪支及数十粒弹药

黄谋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案近期宣判。

《史海战舰》编辑了解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8月30日,连江县公安局丹阳派出所民警根据网购线索,对被告人黄谋明核查时,黄谋明主动交出存放于家中卧室的射钉枪一支,射钉枪子弹68粒,铅弹头69粒。经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射钉枪属于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谋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建议对被告人黄谋明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史海战舰》编辑了解到,被告人黄谋明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户籍证明、人口基本信息表、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记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连江县看守所暂不予收押通知书,证人陈某1证言,搜查笔录、提取笔录,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书,被告人黄谋明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史海战舰》编辑了解到,连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谋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谋明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罪行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黄谋明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可予以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谋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扣押在案的射钉枪一支、射钉枪子弹68粒,铅弹头69粒,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

《史海战舰》编辑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为好奇去碰枪支,在我国枪支属于管制范围,任何人非法持有枪支即构成犯罪,幸亏该男子及时悬崖勒马上交枪支构成自首,最终法院判了缓刑,否则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