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无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振祥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振华、邱先明、崔玉杰、冯其龙、王中涛,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国芳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郑振亮同志为无棣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会上,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政府副县长贾芳,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温健,县政协副主席韩翠山,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郑振亮同志履历
1987.08-1991.07 滨州农校园艺专业学习
1991.07-1992.04 惠民地区滨州市(县级)林业局林政公安科科员
1992.04-1997.06 滨州地区滨州市(县级)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7.06-2000.12 滨州地区滨州市(县级)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12-2001.04 滨州市滨城区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04-.08 滨州市滨城区堡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08-.01 滨州市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2000.11-.07在南京林业大学林业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07获农学硕士学位)
.01-.02 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乡党委书记
.02-.12 滨州市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12-.03 滨州市滨城区副区长,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03-.11 滨州市滨城区副区长(.09-.06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曾任无棣县委副书记。
.12-.4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4-无棣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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