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6日,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杨某行政拘留。
1月25日晚,杨某在其朋友圈看到一则医护人员身穿防护服接诊的视频后,捏造“延川财政局拉走一个,新型冠状病毒。希望看见的亲朋好友注意!”信息。导致该视频及信息被大量转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杨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来源: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