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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莒县规范“三个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24-05-07 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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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莒县规范“三个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宏网山东10月14日电 记者从莒县扫黑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莒县以线索办理为主线,在规范线索搜集、核查、反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线索战果转化率,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规范线索搜集机制

莒县建立多渠道线索搜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公众号、邮寄地址等,在县重点行业部门、居民休闲广场等地域设置举报箱,并在全县所有村庄、乡镇、各个行业系统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层层摸排,汇总上报。同时,县政法、纪委监委、信访等部门,对来信来访进行梳理,最大限度地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对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县扫黑办采取线索分流办理制度,按领域进一步细化梳理,根据线索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和核查责任人,每周对线索来源、反映问题、涉及人员、时限要求、可查性大小等因素进行集中研判,半月一调度,并建立线索核查双向移交快速通道,形成了完善的线索分析研判机制。据了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扫黑办收到各类线索共计775条,其中办理有效线索344条。

规范线索核查机制

莒县扫黑办将涉黑涉恶线索细化分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查否四项定性;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以“保护伞”、贪污腐败、一般案件、查否四项定性;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处理的,以行政处理、行政调解、纠纷化解、查否四项定性。对移交的线索,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核查,确保线索高质量办理、高时效办结,形成核查报告。对于重点案件,县扫黑办每周一督导,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案件进展情况,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在线索核查中,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的贪污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团伙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6个,抓获团伙成员103人,刑拘74人,逮捕41人,破获案件451起。

规范线索反馈机制

县扫黑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举报奖励,通过开辟网上举报、信箱举报、实地举报等举措,让群众放心举报,安全举报。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涉黑涉恶类线索,特别是一条线索移交多部门办理的,为方便群众及时高效反馈,由县扫黑办牵头组织核查单位向举报人联合反馈。县扫黑办先行预约举报人,确定好时间后县扫黑办会同核查单位将线索核查结果反馈举报人。线索反馈过程中,充分听取记录举报人诉求,并反馈举报人案件办理情况。对已经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进入法律程序的,继续跟踪调度督办,把依法打击、深挖彻查落实到位;经查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及时转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把分类施策、依法办理落实到位;对已经查否或无法查证的线索,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查否事项签字背书制度,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做好法律解释,引导举报人通过其他途径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重复举报和越级举报;对正在核查过程中,尚无明确结论的涉黑涉恶线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核查进度,把限期核查、出具结论落实到位。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奖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扫黑办共组织反馈线索46起,兑现举报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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