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倒计时6天……
年关将至,
记得警察叔叔前几天才提醒大家,
自12月28日起,
容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但有的人,
偏偏无视法纪,
以为叔叔只是说说而已,
来挑战蜀黍的底线!
这不,
摊上事了吧!
1月17日下午,住在容县容州镇城区的覃某某在自家屋门口,违反规定燃放鞭炮,容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闻风而动,经询问和调查取证,于当天开出了的首张罚单,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为有效减少污染,预防安全事故,创建美丽容州,自12月28日容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容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决定在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容县公安局利用宣传车、宣传板报、标语横幅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禁燃宣传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绝大部分居民自觉遵守禁燃管理规定。
然而,1月17日下午,容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住在城区的覃某某在自家屋门口燃放鞭炮。该所值班领导和民警快速反应,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只见覃某某屋门前满地鞭炮纸屑,还在冒烟,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取证,之后将该屋主覃某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覃某某对违反规定燃放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其表示自己也知道政府的禁燃规定,但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执行不会这么严格,想不到还是被逮住了。最后,容城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容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对覃某某处以罚款200元。
禁燃之后,
在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
容县的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其实嘛,
禁燃说到底,
是为了我们每一个容县人自己好。
所以,
大家要从自身做起,
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起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