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要求,自5月1日起,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此次通告,正是基于对涉及非机动车事故大数据的分析。南京交管部门在对近年来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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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