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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魏晋南北朝 中央集权制 宰相制度

时间:2023-09-09 23: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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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魏晋南北朝 中央集权制 宰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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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于公元前2统一了六国,结束了群雄争霸、征战不已的分裂局面,确立了中央集权制,秦王赢政自称“始皇帝”,从此,中国历史上便有了“皇帝”的称号。秦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并通过改革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职官制度,以维护至高无上的皇权。

为了有效地行使皇权,秦始皇确立了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组织。垂相的职权十分明确,即上承天子之命,协助处理和执行政务,督率百官,掌管全国的政治和军事。秦始皇封丞相李斯为通侯,秦二世封丞相赵高为安武侯。丞相之下,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位为上卿,实为副丞相。

刘邦建立西汉王朝后,吸取秦亡的教训,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注意拉拢贵族官僚和大地主、大商贾,使之成为维护中央集权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又采用分封同姓王的方式扩大他的统治。同姓王封国的官制除太傅和垂相由朝廷委派外,其他官职与朝廷大致相同。汉武帝时,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在王国中封侯,也就是从王国中再分出几个侯国,自此王国的直属领地大大缩小,王国的实力日益削弱。汉武帝为了加强皇权,选用一批精明强干的官吏,参与朝政,称为内朝官,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通过他们裁决政事,垂相之权随之削弱,只在名义上领衔上奏,主持廷议。但奏章的拆读与审议,转归尚书。丞相若有过失,反由尚书弹劾。此后,只有加“领尚书事”衔者,才能掌握大权;否则,即使三公也无实权。到哀帝时,丞相更名为大司徒。西汉官制不断变革,表明西汉政府通过努力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来不断巩固皇权。

武帝时,为了重用外戚贵族,改太尉为大司马,丞相的行政权力进一步受到削弱,丞相府也逐渐变成了执行既定政策的机构。东汉初年,刘秀鉴于西汉时期权臣当政、外戚篡权的历史教训,采取加强皇权的政策,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推向一个新阶段。刘秀将多数功臣封为列侯,只享受优厚的待遇,而不参与政治。对于朝中大臣,督责甚严,以至大臣难居相任。刘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权力,一切政务不再由三公处理;另一方面则扩大尚书台的权力,使之成为皇帝发号施令的执行机构。

东汉后期,外戚和宦官争权的斗争愈演愈烈,统治集团分裂,军阀割据一方,在镇压黄巾军起义的过程中,扩大势力,彼此征战不休,造成了魏、蜀、吴3国鼎立局面。这3国都力求通过调整统治结构,以加强中央集权统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增强国力,完成统一大业。在官制方面,曹魏多有改革。曹即位后,改“相国”为“司徒”,再设中书监、中书令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逐渐形成了事实上的宰相,从而削弱了东汉以来所确立的尚书台的权力。魏仍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都无实权,不参与朝政。蜀汉三公的名号,也基本上是功臣的虚衔。丞相掌握真正实权,如诸葛亮任丞相时,事无巨细,一切由他裁决。孙吴则从设置丞相到分置左右丞相,后又复置一垂相,不分左右。大将军在中枢机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如陆逊、诸葛亮在处理朝政中不仅仅局限于军事方面,他们的地位也在丞相之上。

由于魏晋王朝都是掌握军队的权臣废去前朝皇帝而取得政权的,因此,在官僚体制上就形成了军事与政治合一的局面。晋初不设置丞相。晋惠帝时,改司徒为丞相,后又罢丞相,复置司徒。此后或有相国,或有丞相,废置无常。中书监令掌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宰相皆无定员,无定名,也无定职,只因人而设。但总揽大权之人,必须加上录尚书事的称号。

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历经两度统一、两度分裂,表明封建中央集权的确立并非一帆风顺。统治集团内存在激烈的权力再分配斗争,集中表现在皇权与相权的相互消长上。当皇权加重相权受到削弱时,掌握军权的权臣、外戚和宦官则擅权乱政,致使政治混乱和社会动荡;当相权强于皇权时,又有相权取代皇权的危险,以致出现挟天子以令诸侯,最后取而代之的现象。尽管皇权与相权反复较量,终以皇权的至高无上、相权的衰落而结束。尽管如此,在这一时期仍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宰相,著名的有李斯、萧何、陈平、曹操、诸葛亮、王猛、王导、谢安等。无论是在战争环境下还是和平环境下,他们都以治国安邦的卓越才能而彪炳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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