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亲一家电子科技公司无底线的挑衅人们,以低于官网500元的价格预售iPhone14,携款千万跑路,骗了人还公然道歉说对不起,我们跑路了!
该平台公司为优乐购机、易联购,隶属于重庆易联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如今相关人员已经就该事件进行调差,购物网站已停止服务。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该公司仿佛满满的“诚意”,劝解人们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这个社会是无情残酷的,被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等等。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好心在开导别人,这种公然挑衅的态度真的是无法无天,网友们在网上预定手机,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如今被骗,很多人都会不知所措,那以后谁还敢在网上买东西?那人们以后估计只敢到官方旗舰店买了,这样的话很多小公司,小平台都会面临倒闭破产的风险。
网友们也是坐不住了,纷纷要求抓住这群无恶不作的骗子,希望能将他们绳之以法,最后提醒下,贵重东西还是建议到官方网站买保险一点。
【面对如此专业的“网恋”团队,连警察都惊呆了!】
今年6月份,重庆彭水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被人借“网恋”诈骗,彭水警方随即抽调网安、刑侦等警种业务骨干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某直播平台为载体,涉嫌通过“网络交友”诈骗受害人刷高额礼物的团伙浮出水面。
6月30日,彭水警方将藏身于高档写字楼的直播诈骗团伙一举打掉,当场抓获涉案人员66名,查扣涉案电脑100余台、手机191部。
该团伙以邹某等人为首,下设“主管”“女主播”和“业务员”三个层级。
①先由业务员(男性居多)以女主播照片为“诱饵”,在部分网络社交平台和婚恋网站上以交友、婚恋为幌子大量添加好友。
②通过提前培训好的“话术”套路,引导添加的好友进入到某直播平台,见到女主播表演。
③再由业务员冒充女主播与受害人聊天,这时通常已经建立了“恋人”的身份,遂开始诱骗受害人在直播平台为“女主播”刷棒棒糖、水晶鞋、钻戒、火箭等礼物,每件礼物在直播平台上明码标价,价格在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
在调查中,这条虚构身份包装主播、“主播”“业务员”各司其职、交友平台谈恋爱、加好友为直播引流、诱导受害人刷礼物的“一条龙”操作流程,及其背后大量的文案、资料、培训体系,令见多识广的办案民警都直呼“专业”!
来看看这伙人有多专业吧
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功率,这伙人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做了大量的“功课”,简直称得上这一行里的“学霸”。
1、注重培训
团队里除了女主播和业务员,还有一种重要的角色就是“主管”,负责对整个流程的精准把控和对女主播及业务员的日常培训指导。为此,该团伙精心打造了“主播套路大全”等培训文案。
新人主播如何让土豪路转粉?为何颜值一般的主播收入更高?经常上热门为何没人刷礼物?哇喔~~这些小标题,看起来相当的专业了,难怪骗起人来成功率这么高。
2、打造人设
该犯罪团伙深谙网络交友的心理,为了吸引受害人加好友,进而深深地爱上“自己”,可是下了一番苦功夫。他们给每一名“网络身份”都打造了一个专属“人设”。有的是“幼儿园老师”,有的是“文员”,有的则包装成“咖啡店小姐姐”。
为了让业务员不至于“聊混了”,该团伙还专门编撰了每个角色的详细简历,什么家庭背景啊、人生履历啊、兴趣爱好啊、喜怒哀乐啊,应有尽有,称得上是以假乱真,让受害人不知不觉就沉醉其中。
所有这些信息都由“业务员”通过交友平台进行展示,受害人一旦信以为真,就会被各种话术引诱到直播平台,为拥有各种人设的“女主播”刷礼物献爱心。
3、编造话术
套路满满的聊天,会令渴望在网络中寻找真爱的男性欲罢不能,来看几则:
“我更注重的是深层面的交流,然后才是其他,这是我选择在网上交友的目的,网上就隔绝了现实,隔绝了物质,保留着感情的纯粹,现实是,两个人总要面对的!先面对感情,再面对现实。”
“我喜欢的婚姻生活是这样的,两个人有各自热爱的事业,工作结束回家腻歪在沙发上,陪孩子或看电视,一起做饭,一起打扫房间,彼此微笑,晚上抱着睡去,早上彼此吻别去工作,一起旅行,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有什么话首先会对彼此说起。”
“还没成功就想着放弃,或许不是对的人,如果是对的人我想他肯定是义无反顾的,而不是三分钟热度,没开始就结束。”
4、标准操作
除了上述内容,这个团伙最厉害的,还要属标准化操作。其为了达到吸引受害人加好友、看直播、刷礼物,制定了非常详细的步骤,供“业务员”高效、标准化操作。
可以说,从第一天如何搭讪,到第二天如何吸引注意力,到如何进一步深入交流情感话题,那是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专门的账号操作规范,指导“业务员”维持各种账号的热度,打造朋友圈的形象等等。
8月15日,重庆,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当天晚上,罗先生的11岁的女儿丫丫正在刷短视频,却突然刷到了自己喜欢的男团明星的社交号码,试着加了对方好友,结果却因此被骗走了将近50000元!
罗先生找到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女儿丫丫是一位男团明星的铁粉。当天晚上,丫丫刷视频正好看到了偶像的社交号,就试着添加对方好友,没想到添加成功了。
然而,丫丫激动的同时,对方却表示有些烦恼,说粉丝都会泄露艺人的个人信息,要求丫丫添加对方私人律师的社交号,配合律师调查,丫丫照做了。
然后这个律师就和丫丫聊起来,要求丫丫配合调查,丫丫直接告诉对方自己还是孩子,对方问了她年龄,得知丫丫11岁,就告诉她只需配合调查就行,不要告诉父母,否则第二天就会有人上门将丫丫的父母带走。
不谙世事的丫丫听对方这么一说,一下慌了神,真没敢告诉父母,怕父母出事,而是乖乖地配合对方的“调查”。
随后,这位所谓的律师就与丫丫视频通话,指挥她的操作,让丫丫把父母的手机拿过来,引导丫丫在一个网站上进行了两次购物,一次30000元,一次19000多元。期间,为了不让父亲知道真相,丫丫谎称是班主任老师要求进行认证,让父亲进行了人脸识别。
直到第二天早上,父亲大早起看了一下手机短信,才感觉糟了,原本卡上有50000多元,现在只剩2000多了。父亲表示,全家人的月收入也就3000块钱,不吃不喝这也快2年的工资了。母亲说都是自己没文化,不识字,平时都让女儿操作手机,因此女儿熟知操作密码。
虽然爸爸立即带着丫丫报了警,但是,转账后,对方让丫丫把所有聊天记录都删除了!
虽然立案调查,但是追查起来不容易……
丫丫对着镜头对此事追悔莫及,哭着说道:“我不应该乱搞那些东西,现在又生气又后悔又自责,很愧疚!”……
实际上,从丫丫能够勇敢面对镜头讲述事情的经过来说,小女孩还是很聪明很勇敢的,只是因为太单纯,根本没有社会经验,才导致轻易被骗。
不过,骗子就是针对的这些单纯幼稚的孩子,同样的剧情,同样的套路,已经无数次上演过。
相信小女孩经过这次被骗,再也不会追星了,一定会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对她来说其实不失为一件好事。
当然,如果骗子能够及早被抓,那给这个家庭挽回损失是最好的事情了。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电信诈骗。
根据《刑法》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子诈骗丫丫一个人就有将近50000元了,按照诈骗罪标准,足以构成数额巨大的情形,骗子被抓后,起码面临3-的有期徒刑。
这个事情来说,孩子追星确实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家长真是要及早教育引导,同时更是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要让孩子知道自己的支付密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重庆头条#
【河南省帮信罪流水金额147万余元,会如何量刑?】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决书节选:
公诉机关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文,女性,1999年生。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商睢检刑诉〔20XX〕4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文在明知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售、出借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两套银行卡(手机卡、银行卡、U盾)出借给程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询,出借的两套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高达147万余元,涉及外地立案#电信诈骗#案件的金额超过3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书证:户籍证明、前科证明、抓获经过、党员证明、涉案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等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程某的证言;3.辨认笔录:辨认人赵某文的辨认笔录;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告人赵某文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文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赵某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性质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人意见,被告人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与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银行卡,为犯罪提供帮助,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罚。公诉机关量刑适当,本院予以采信。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网页链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某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又梦见了她情感
或许这个现实的社会被快节奏的金钱经济所捆绑时,就会显得乏力。但是只要相信,爱是无限的回味和付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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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要么找个让你衣食无忧的,要么找个一心一意爱你到骨子里的,不然你为什么谈恋爱,是酒不好喝,还是手机不好玩?
社会上的人是复杂的,朋友,同事,甚至亲友和你的关系在利益,观念,政治的影响下会变化的,歪解,扭曲,中伤,都会因一点点不足道的蛛丝马迹而产生。幸而,网络可以让你有了一个诉说的空间,可以让自己释放一下内心的苦闷,更重要的是不至于得抑郁症。其实博客的初衷就是让我们展露我们的另一面吧,愿意在博客里面诉说自己的心情和生活。
不经意间抬眼,灰蒙蒙的天空已经亮了起来。原来,阳光一直都在,只是暂时躲进了云层。
当我到达石家庄的时候,我给你的短信没有了回复,电话提示已经关机,QQ不再回复我的信息,灰灰的企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在他的精心养护下,涂磊日渐懂事了不少. 在街道的电线杆上,他意外瞥见了电台招聘情感主播的小广告. 涂磊在前前后后谈了几个女朋友. ,涂磊在...
既然无法逾越一些东西,那就留彼此好的印象,一辈子。记得为你发过这样一条状态:我明白,爱能够排除万难,可万难之后,更是万劫不复,这是我更相信的。你说,你喜欢我;我说你是在戏弄我。在比较保守的感情观下,我始终认为,越是说出口的喜欢,就越是开玩笑。事到如今,我们就把错过的故事,成为理所当然。是阿,在生活面前,我们要把多少遗憾,无奈归于理所应当。此刻,脑子里蹦出一句你发给我的话――有些话,说给了一个男人听,就不要再和其他男人说了。你明白吗?这句话说得很男人,我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感情。罢了,飘过感情,仅此而已。#情感#
温馨的场面使家长的心里升起融融的暖意,很多在场的家长一起重温了孩子们成长的点点滴滴,看着自己的孩子由一个啼哭的婴孩长成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少年,那些回忆,那些成长道路中的酸甜苦辣,那些抚育过程中的艰辛与幸福,在这一刻一齐涌上心头,当她们口含孩子们亲手奉上的蛋糕时,我看见许多家长的眼睛里都泪光闪闪。这不仅是孩子们成长的纪念,更是家长们心中一次难忘的回忆,她们的孩子,长大了。
25.想要挽回的时候,先想清楚,要分清是不甘,是遗憾,是愧疚,还是真的还爱着。
66、其实爱美的人,只是与自己谈恋爱罢了。
于是就有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样的情景。
忆朝真诚地说,他不愿欺骗我,我们的关系只能在黑夜中保持,见不得人。我不会和他有结果,他也不会陪我一辈子。我说,天长日久有了感情,就舍不得……心理上有疙瘩,的质量就不高,我们俩似乎一下子变成了陌生人。
哈哈哈哈
19.“你身处年轻 辜负年轻 很快也将不再年轻”。
秋天,是一个季节的开始,亦是一个故事的结束。思绪是脆弱的,而心却是坦然的。
我一开始以为初中三年会很漫长
丫头问我:“傻子,你说你爱我到永远,一辈子到底是多久啊?”
红绿灯机械而又乏味的变换它自己的主角,诠释着它生命的好处。傻傻呆立在十字路口,颤抖的将千纸鹤撕碎,用力抛向空中,让风儿和满天飞舞的雪花载着专属于我思念的味道与默默的祝福——放飞。然后努力转身隐没于茫茫白色之中,眼角划过一串亮丽的泪珠。
在这鱼龙混杂的街道上,也许我们的付出代表不了什么,对世界,对社会也没有影响,有一句话说,不管你生或死,地球不是照样转吗?我们对社会的贡献就体现在那些细小入微的事情上,比如:不触犯法律,不破坏景点文物,遵守规则,好好学习,创造出能力,使自己成为给国家做贡献的栋梁之才。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细小的事,就是我们对社会的情感。
26.既然不能付出真心,就别触动我的心。
好在外面的世界变化太快,新鲜事太多,人们不会在意一个寂寞女人的故事,连我自己都渐渐地淡忘了。我又成了那个别墅区中循规蹈矩的太太,和丈夫孩子过着看似幸福却极其沉闷的日子。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晚自习放学,我朋友又拦住我,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拦你吗?”
26.看似不起波澜的日复一日,会突然在某一天,让人看到坚持的意义。
29、要看一个人有没有内涵,内看谈吐,外看着装。还可以看写字。谈吐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学识和修养。着装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位,写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四十岁是女人失去所有爱情资本,最为悲哀的年龄,一切爱情上的痛苦和不幸都由这种年龄引发出来。我也明知丈夫闹不出个什么结果,将丈夫硬绑在自己身边,连自己都有些于心不忍,让一个男人再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守什么?
我们从小学毕业·命运似乎就开始交错在一起
昨日君身可负箭,
【11月20号,南岸区较前几天减少了很多,解封日,应该为时不远了吧】解封之日,就是我放下手机之时。
每天看手机的时间超过十小时,头昏脑胀,眼睛花!当然不是完全就是耍手机,有居家办公啊,有关注业主群里物业通知啊,也有线上购买生活用品等等……
当然每天必不可少的要在早上8:20分左右查看重庆卫健委网站,会详细公布前一天重庆市各区县的新增人数。
今天早上手机一个弹窗,显示这周手机使用时间比上周增加了20%,平均每天使用时间超过十小时…..
点进去细看,吓一跳额,每天拿起手机,第一次使用的软件最多的前三甲就是微信、钉钉、头条。
微信是关注物业通知什么时候做核酸,还有小区管控信息;钉钉是居家办公的软件;头条就是搜索卫健委网站,关注疫情情况。
昨天重庆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说高风险地区只要五天内无新增,就可以逐步解封,南岸区照此情况发展下去 ,估计下周很多高风险地区都可以解封了吧。
解封之日,立马放下手机,我要剪头发,我要去大马路上闲逛,我要出去去晒太阳,我要去看堵车….
宅家期间,你是不是也大多数时间耍手机呢?解封了,你第一时间想做的事是什么呢?#重庆头条# #疫情最新情况#
#派出所副所长威胁市民?警方调查#
#生机大会#
#普法行动#
#重庆爆料#
12月13日,重庆,一市民苟先生(化名)发布视频爆料称,其在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时,想要确认一名未穿警服外套男子的身份,便录下视频。对方自称是副所长丁某,威胁他删除视频。原来,当天苟先生因为有乘客需要补足打的费用,便在派出所求助,由于男子没有穿警服外套,苟先生询问了对方的身份,并拿出手机录视频记录。那名男子称:“我是派出所值班副所长丁某。”苟先生问他为何不穿警服,男子说:“我穿不穿衣服(警服)要和你讲?”并称,“你只要将视频发出去,我将依法追究你的责任…(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1.事情虽然是个小事,却没想到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目前当地官方也表示注意事件,可能将对该男子的有关言行进行调查。这说明在互联网这种信息化时代,人人都可以发言,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谨言慎行,尤其是对于公职人员,更应该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
2.实际上,对于苟先生质疑的,该男子自称派出所负责人,而未佩戴证件、未穿制服,是否可以享有执法权、能否执法的问题,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说,《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另外,《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可以看出,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
也就是说,警察执法并不一定要穿制服,就算不穿制服,有相关的证件能够证明自己的警察的身份,警察就可以照样的行驶执法权。这样来看,该男子即使只是穿便服开展工作,以及所说所为,在法律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3.不过,本案之所以引发网友的热议,可能并非是否有执法权这么简单,而是该男子的沟通态度,尤其是面对着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如此嚣张跋扈,确实容易引发市民及网友的反感。
实际上,作为人民群众,我们也有监督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样来看,苟先生当然有权监督警察的执法活动,该男子威胁删除视频的言行有所不妥。
但是,对于公民角度问题,正如很多网友提醒的,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国家对监督权的行使范围及禁区都是有规定的,大到国防机密、小到法庭纪律,任何人都不能披着行使监督权的外衣去为所欲为。比如说,在本事件中,拍摄警察执法过程,不能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
另外,拍摄的视频也应力求客观(比如说,就有很多网友叫热议,为何苟先生不将整段视频发布出来?),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如果存在伪造或者夸大的,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不管怎么样,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对该男子究竟会怎样处理,我们拭目以待,不过这个事情教训也是深刻的。尤其是对基层民警来说,学会在群众的众目睽睽下,在摄像头的聚焦下执法,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接受群众监督。尤其是,注意做到规范执法、有礼有节、处置恰当、行动有力。不扯皮、不推诿。也就是说,要把群众录像不仅仅当成是对执法的监督,更是当成是对执法者的有力保护。
#头条法律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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