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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贷款 厦门 厦门国际银行抵押贷款

时间:2021-09-15 0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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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贷款 厦门 厦门国际银行抵押贷款

【厦门一工地挖出“黄金”?回过神才发现竟是……法院判了!】谎称在工地上挖到“黄金”,然后骗取老人家的钱,这些骗子为了谋取私利,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近日,海沧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老年人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01. 10月23日,被告人蔡某钦、蔡某火在漳州市长泰县,冒充工地人员,谎称在工地上挖到黄金,邀请被害人合伙投资工地施工并以需要费用修理挖掘机为由,将一个假“金佛像”和三个假“金狮子”抵押给被害人杨某珠,骗取被害人杨某珠钱款人民币1600元。案发时,被害人杨某珠年满68周岁。

02. 10月26日,蔡某钦、蔡某火在厦门市海沧区,冒充工地人员,谎称在工地上挖到黄金,采取掉包手法制造所携带“金狮子”为真黄金的假象,邀请被害人合伙投资工地施工,以承包工地缺乏资金为由,将两个假“金狮子”抵押给被害人颜某辉,骗取被害人颜某辉钱款人民币4000元。案发时,被害人颜某辉年满66周岁。

03. 10月28日,蔡某钦、蔡某火在福建省云霄县被民警抓获,并被扣押金色狮子状摆件及现金人民币1905元等物品。

法院裁判: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蔡某钦、蔡某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蔡某钦、蔡某火诈骗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酌情从重处罚。

海沧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现金退赔被害人颜某辉,并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被害人余下经济损失。(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厦门身边事###诈骗罪#

【两男子假冒僧侣诈骗老人在厦落网 养老诈骗四大手段揭秘!】台海网9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林彬彬通讯员洪恒亮/文杨希/漫画)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警方获悉,今年4月以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养老诈骗案件156起,打掉犯罪团伙18个,累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3名,查封冻结涉案资金资产1900余万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成效显著,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典型案例:假冒僧侣上门讨水喝 借机向老人推销“膏药”

近日,翔安警方在接警5小时内抓获2名假冒僧侣进行养老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7万余元。

不久前,张大爷家里来了两名穿着僧服的男子,对方称天气热想到张大爷家里讨杯水喝。见对方穿着僧服,张大爷就答应了。在随后的聊天过程中,两人“热心”地询问起张大爷的身体状况,得知其有风湿病后,其中一人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膏药”,称这“膏药”治疗风湿病特别有效果,因为跟张大爷“结缘”,可以免费送给其使用。张大爷过意不去,便询问“膏药”的价格。一番推辞后,这两人称张大爷可以给200元当做“香火钱”,张大爷便向对方付了钱。当天中午,张大爷越想越不对,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子,便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翔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指令精干民警前往调查。经走访村民和分析研判,民警果断出击,在同安区某旅舍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伟、范某聚。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伟、范某聚私下购买僧服冒充僧侣,多次窜至同安、翔安区的农村地区,以“歇脚喝水”为由接近独自在家的老人,通过“免费治病”等名义假意赠送其自制的“膏药”等保健品,随后再以添“香火钱”为由骗取钱财。目前,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术揭秘:小心养老诈骗四大手段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骗子在实施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时,惯常使用以下四种手段:

一是打“感情牌”获取信任。骗子在实施诈骗之前,往往会提前对老人进行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通过“拉家常”“套近乎”等手段获取老人的信任,逐渐成为老人生活中的“贴心人”后,再开展诈骗活动。

二是打“关系牌”骗取钱财。骗子号称认识某“领导干部”,能帮忙协调处理老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以“跑关系”“疏通费”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财。

三是打“健康牌”引诱消费。以“专家授课”“免费问诊”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集会活动,后通过吹嘘自己的产品能养生健体、包治百病,诱骗老人购买消费。

四是打“理财牌”诱骗投资。以投资理财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小恩小惠骗取信任,后通过套路、话术诱骗老人大额借款、投资,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给晚年正常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厦门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关心关爱家中的老人,同时要做好老人的防骗宣传教育,对老人参与投资理财、充当法人代表、进行房产抵押等行为要慎之又慎,避免上当受骗;不幸遭受损失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劝导老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全力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及时减少、挽回损失。

#诈骗##养老诈骗##厦门身边事#

编辑|王贵溪 来源|海峡导报

我的一位老乡,在厦门前埔买房,一平1200元,买了一套155平得楼梯房,现在一平53000!十几年间通过第一套房得抵押再抵押,又相续买了大十几套,现在身价已经超过一个小目标!

#厦门头条# #厦门新鲜事# #我眼中的厦门# #厦门身边事# #厦门# 枋湖蔡坑社29号属文物保护私人修葺欲出租!

厦门枋湖社区蔡坑社29号古民厝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之前相关部门已对其进行修葺,这星期有人在里面擅自装修,中午不到两点就开始切割木头,并聚众打牌,被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可以私人修葺装修并作为后续出租使用吗?

官方回复

-12-08 17:44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湖里公安分局

网友:

您好,欢迎给厦门市人民政府黄文辉市长留言!您留言反映“枋湖蔡坑社29号属文物保护私人修葺欲出租”的事项,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湖里公安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核实,枋湖社区蔡坑社29号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简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1月14日下午,区文旅局会同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现场调查,未发现擅自装修事宜。区文旅局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37号)第十五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利用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确保安全。建筑类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因利用需要,可以进行合理、可逆性装修和装饰,但不得改变主体结构和外观。”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业主可依法使用或出租文物建筑,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向区文旅局报告、备案。

经禾山派出所民警到场走访,未发现该处存在聚众打牌赌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核实系此前有工人在该处打牌娱乐。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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