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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额贷款银行 烟台银行抵押贷款

时间:2023-12-13 0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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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额贷款银行 烟台银行抵押贷款

昨天下午,我开车拉妻子去取钱和存钱,当然,我只是一个司机,因为钱和卡都归她管。但是,钱取出来了,却没存上。

我们先是去了建设银行,接着又去了珠江银行,目的都是取钱,最后带着所有的钱去了烟台银行,她说是要存个大额的,咱也不懂,据说大额存单利息高,高就高低就低,管它呢。

到了烟台银行,妻子自己进去了,我坐在车上等,司机嘛,要懂得分寸。不一会儿,她就出来了。“这么快就存好了?”我问。“坏了!”妻子说,边说边上车翻她的几个包,把所有的东西都倒出来,一件一件地仔仔细细地翻找,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原来,来烟台银行存钱,竟然不见了烟台银行的银行卡。最后找了半天,也没个结果。

“难道放在家里没拿?”妻子疑虑地说。“回家吧,回家找找!”作为司机的我没说话,开车拉着她回到家里。依旧是翻箱倒柜,找遍了各个角落,最后也没见卡的影踪。“先挂失吧,然后再慢慢找。”司机忍不住提醒说。

接下来,一直到睡觉前,她一直不停地找,时而唉声叹气。我说别找了,补个卡就是了,可是没用,还是照旧。早上起来,我问她昨晚睡得咋样?她说根本没睡着,一直在考虑卡的事,不相信自己能做出这样丢三落四的事,也不相信自己的记忆力这么差,卡放到哪里一点也记不得了。边说边叹气,我怎么劝都没用。

不得不说,有的人遇事真的是想不开,执着地以为自己还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记忆力应该超好,做事应该滴水不漏。还有就是遇事也放不下,让事情肆无忌惮地烦扰自己。看起来,破执和放下是相当的不容易啊!

写以上文字的时候,我是在车里等着她下楼去补卡的时候写的,正写到这里,她下来了,满脸欢笑地说“哈哈!卡找到了!”不过马上又说“都怨你!”原来她随手把卡放在了厨房里盛菜的一个盒子上,我又在上面放了几个茄子。是啊,怨我,怨我个茄子!谁家有把银行里跟蔬菜放到一块儿的,这为什么不说啊?

“太荒唐了!”山东烟台,一男子婚内和竟然妻子表妹生下一女。离婚后妻子起诉表妹要求返还丈夫赠与的72万元。法院认定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无效,但须扣除抚养费,判决表妹返还43万余元。

1999年10月13日,70后女子李霞(化名)王华(化名)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两名子女。两人在当地经营一家木制品店,四口之家和和美美,令旁人非常羡慕。

李霞有个表妹王丽(化名),,王华来到两人木制品店里打工。令李霞没想到的是,原本是帮表妹解决工作,可自己却“引狼入室”。表妹到店里之后和自己的丈夫偷偷交往起来。

7月8日,表妹王丽为王华生下一个女儿。为此王华还偷偷给了王丽11万元,用于支付生育费用和养小孩的费用。

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人背后交往之事最终被李霞发现,李霞无法忍受丈夫做出这种事,和丈夫王华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两人于8月3日选择了协议离婚。

李霞发现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王华多次偷偷向表妹王丽转账,数额巨大,时间长达多年,且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的。

其中自7月到11月间,王华每个月向表妹王丽转账4000元,一共53个月,共计212000元;

10月25日,王华通过银行账户给表妹王丽转账2.9万元。

12月30日王华向表妹王丽转账11万元。

此外还有多笔转账,经过统计金额共计727906元。李霞认为王华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这些转账的金额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华个人无权处分,表妹王丽应将这些金额全数返还。

表妹王丽认为:她在木制品店里打工,王丽和王华之间有过相互转账,她也曾转给王华3.3万元。她还向这家店里投了不少钱,王华转给她这些钱也有很多用于店的日常经营。虽然孩子是非婚生的,但王华也有扶养的义务,这些费用不应当认定为赠与,应在返还金额中扣除。

最终法院经过核算认定,王华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向王丽转账543665元,扣除王华应承担的和王丽所生之女的112200元(每月1100元,共计102个月),剩余431465元及沙发一对、茶几一张应予以返还。

最终一审判决:表妹王丽返还给李霞人民币431465元及沙发一对、茶几一张。

表妹王丽不服,提出上诉,9月16日,中院终审判决,驳回表妹王丽的上诉。

@法眼金精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虽然李霞表妹王丽和自己丈夫王华所生子女是非婚生,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也意味着王华有扶养义务。法院认定抚养费每月1000元也是合情合理,抚养费应当扣除,王丽无须返还。

此外如表妹王丽所言,王华转账的部分用于了店铺的日常经营,自然不属于王华对她个人的赠与,同样应当扣除。

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是全部无效。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表妹王丽在明知李霞和王华是夫妻且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仍然和王华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仅让本是亲戚的姐妹反目成仇,更破坏了别人和谐稳定的家庭。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王华对于此事也负有不可推的责任,原本自己有完美的家庭,却还做出对不起妻子和孩子的事情,在离婚时应当给予无过错的李霞经济补偿。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烟台头条#

前阵子烟台人才引进计划中,明确排除中外合作办学和独立学院毕业生,那么中外合作办学还值得报考么?中外合作办学是近些年来兴起的新兴办学模式,简单的说就是分数低学费高,录取分数降幅和学费标准都不一样,很多家长认为是花钱买分,其实没那么简单。

中外合作的专业基本都单独放在一个学院招生和教学,基本都叫国际教育学院,虽然中外合作办学承诺毕业证一样, 毕业证不会出现中外合作字样,但是毕业证都会标注所在院系,所以仍然是可以区分出来的。除了毕业证以外,中外合作在保研和就业上和普通招生也有一定区别,中外合作的保研率是普通招生的一半左右 ,在校招就业上,很多单位也优先招聘非中外合作毕业生。

选调生和人才引进计划基本都是针对名牌大学,所以烟台人才引进计划明确排除中外合作办学和独立学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那么中外合作办学值得报考么?这个要因人而异,首先要能承受的起高额学费,其次要看看性价比,中外合作办学多数都是学校的王牌专业,有的省份分数比正常录取要低50分以上,这种情况下只要经济允许还是有一定性价比的。而有的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只比正常录取低了几分,如果降分幅度很小或者专业不好或者学费很贵,那么就要谨慎报考了。

哈工大是性价比很高的工科顶级名校,但是哈工大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都比较冷门,比如环境生态工程、数学、化学、物理学,所以报考哈工大中外合作办学的冷门专业,还不如去选择一个强势211的热门专业更划算。哈工程的中外合作办学都是王牌专业,比如船舶、水声、自动化等,但是学费高达7万元每年,对于多数家庭都是比较贵的。东北电力大学的电气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是2万5,学校和专业都不错,学费也实惠,如果降分幅度较大还是有性价比的。总之,中外合作是否值得报考要考虑很多因素,绝对不能一概而论。

“26岁女子被白嫖2年,最后赔给男友84万!”37岁浙江杭州男子俞先生认识了26岁的山东烟台女子徐女士,虽然俞先生个子不高,其貌不扬,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但俞先生有钱,在追求徐女士时也是非常大方,出手阔绰,只要是节日,就给徐女士发红包、转账,令徐女士心花怒放,徐女士也就答应了俞先生,两人开始交往。

并且在交往一周年时,俞先生一出手就是三十多万,给徐女士购买了一辆轿车,而俞先生也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在两年时间的交往过程中,包括各种大大小小的红包、转账以及轿车的费用,俞先生在徐女士身上花费了近百万。

然而两人交往2年后,最终还是因为吵架、性格不合等原因以分手结束,这下俞先生不乐意了,要求徐女士退还86万元。按照俞先生的说法,在与徐女士交往的2年里,他远不止花费了86万,但他也不可能一笔一笔地记下来。

既然徐女士不愿意与他步入婚姻,那么徐女士应当退还“彩礼钱”。

徐女士则认为自己好歹陪伴了俞先生两年,就俞先生那样,如果不是因为钱,自己也不可能答应俞先生的追求,要是一分手就退钱,她的青春谁买单?难道俞先生想要白嫖2年?并且双方父母没有见过面,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86万并非“彩礼”,是俞先生自愿赠予。

因此徐女士并不同意退还钱财,俞先生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双方动用的资金过大,并不是非普通朋友关系,如果在几千元以下,算是普通赠送范围,而男方支付资金过大,俞先生要求返还的款项不应视为无条件的赠与。

不少人可能认为彩礼是一笔费用,但其实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双方是否存在婚约、交往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双方工作生活社会环境、钱物交付的方式和时间等因素进行判断,认定交往过程中的大额支付费用是否系彩礼。

假如俞先生不是抱着结婚的目的,想的是用钱绑住徐女士,分手后还能以彩礼为由要求徐女士退还钱财,那么在交往期间,就算俞先生向徐女士转账了大额费用,也不一定就会被认定为彩礼,俞先生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在本案中,俞先生的确是抱着以结婚为目的的想法与徐女士交往,为徐女士花费了许多钱财。

另外,特殊节日中如情人节、跨年等转账具有特别意义的金额如“520”、“5200”等,这些红包、转账一般不会被算进彩礼中,因此招远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去掉了这部分费用,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徐女士退还俞先生84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其实在婚姻法中就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在交往过程中,男方迫切想要结婚,女方则以结婚为由向男方索取财物,比如“不给30万就不结婚”、“给20万彩礼才能结婚”,便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男方事后起诉女方,要求退还钱财,也是很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并且若是女方借婚姻索取到了财物,事后又反悔不肯结婚,或者结婚后不久逃跑,虚构事实,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有,则构成诈骗罪。

在俞先生与徐女士的分手纠纷中,徐女士“我的青春谁买单”的辩驳其实是显得苍白无力。

尽管徐女士提起了上诉,但并没有获得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徐女士的上诉不仅被驳回,还应当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428元。

#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山东烟台,一男子同妻子的表妹出轨,两人生育一女后,男子还给对方转了54万元。妻子同男子离婚后将表妹告上法庭,要求她还回这笔钱。法院却这样判决。

1999年,李女士同老王结婚,之后两人开了一家做木门的店。由于人手不够,李女士便把表妹小王叫到店里帮忙,由她和老王负责店内的大小事务。李女士自己则在外拓展业务。这样的安排为之后发生的一切埋下了隐患。

某天,早已熟识的老王和小王趁李女士在店外忙碌时于店内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小王生下一女。为了抚养小孩,老王便开始陆续给小王转钱。直至案发前,他给小王的转账已达54万元。

不过,纸终究包不住火。老王和小王的不法之事还是被李女士发现了。愤怒的她和老王签订了离婚协议。随后,她认为老王在婚内向小王转账的行为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遂将小王起诉至法院,要求她偿还已转账的54万元。

那么,本案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1.老王和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指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该规定来看,单纯的出轨、一夜情等行为不能被直接认定为重婚罪,只有出轨的双方再次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长期对外同居,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才会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

在老王和小王的主观状态上,他们都是在明知李女士已婚的状态下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其主观恶性不可谓不深,而且两人还背着李女士生育一女,他们出轨的性质就更恶劣了。

不过,由于两人并未到民政局登记,也未长期生活在一起,所以他们的行为虽要被谴责,但尚不具备重婚罪的行为条件,故两人的行为不构成本罪,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

2.老王给小王大额转账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而言,未经双方的共同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老王给小王的转账来源于他在婚后和李女士开店时取得的收入。由于这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所以它自动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因此,老王将这些钱转给第三人小王的行为未经过妻子李女士的同意,侵犯了李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这种行为应当归于无效。小王应当将这些钱退还给李女士。

3.返还涉案转账时应当扣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该案中,由于老王和小王生育的女儿是老王婚内出轨所生的孩子,所以在法律上,这个孩子将会被定性为“非婚生子女”。

对此,《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此外,不直接抚养该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由于女儿在被生下后一直随母亲小王生活,故根据上述规定来看,不直接抚养她的老王仍应当用自己的财产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用。

进一步讲,在老王和李女士已经离婚,且二人已经以协议的方式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老王应当用分得的共同财产支付他同小王所生女儿的抚养费。

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法院发现:依照老王同李女士离婚协议的内容来看,涉案的54万元存款中有一部分应当归老王所有。

最终,法院判决:涉案的54万元中应当扣除11万余元用于老王和小王孩子的抚养,小王应当将剩余金额退还给李女士。小王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那么各位读者,对这个结果,你怎么看呢?

#守护最美夕阳红#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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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发生了一件闹心的事。一男子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招聘信息。对方招聘货车司机,待遇非常不错。没想到,他现在遇到了一堆烦心事,怎么回事?

他在58同城上看到,烟台路金供应链公司招聘货车司机,保证他每月1.2万的工资,或出勤26天。

这么好的待遇,他赶紧想进这家公司工作,不过有个前提条件,首先他要有辆货车,给了对方2万的首付,贷了13.3万,买了一辆货车。

买完车不到一个星期,他发现,有点不对劲,根本挣不了那么多钱,没有固定货源,而且配的货都是超载,这个车核载1.5吨,却给他配8吨的货。

原本对方承诺的稳定的货源,高额的工资,没有兑现,他还要偿还每月4000多元的车贷,他想退出。

当时签的运输条款,如果不挣钱,公司可以把车辆转租,月供由公司来代还,可三月份公司却不给他还了。

他把车给公司时,还签了一份《放弃车辆协议书》,协议约定他放弃了这辆车的所有权利,还完贷款后,他把这辆车过户给这家公司,这家公司却出尔反尔。

公司表示,货车现在租不出去,拒还月供,他已经放弃权利了,替别人还贷款,他无法接受。

男子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个人认为,这家公司不讲诚信,不恪守承诺,当时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如果不挣钱,公司可以把车辆转租,月供由公司来代还,可三月公司却不给他还了,这家公司违约,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家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规责任。

给大家提个醒,找工作对方承诺高薪时,一定要多方考察,谨慎再谨慎,以防踩坑。

#烟台头条#

五姐妹投资期货被骗200多万 如东警方跨省抓捕27人归案

s前不久,如东警方兵分三路,从湖南、广东、海南等地,将一伙涉嫌使用虚假身份,在不合规的期货投资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实施诈骗的嫌疑人抓捕归案。

去年下半年,如东人肖女士报警说,她们五个要好的姐妹,在网上一个期货投资平台被骗了200多万元,在这之前,她先是被人拉进了一个微信群。

肖女士说,当时群里有很多人不断发送赚钱的截图,她细细算了一下,有10%的利润,就忍不住跟着买了一把。

同时,群里的人还说如果资金投得多,可以多上几个期货平台,多设几个账户,稳稳地赚更多的钱。肖女士就打算叫上几个平时要好的姐妹,联手投资。不过,有过管理工作经验的肖女士,在大手笔投入前,也曾保持警惕。

就这样,肖女士和其他四个好姐妹,在去年三月底到五月底,前前后后投资了400多万元。

去年八月,警方接到报警,首先对报案内容做了分析。

通过对嫌疑人账户的核查,溯源资金流向,警方将此案定性为电信网络诈骗案来进行侦办。

经过技术研判,警方明确这是一个团伙作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易某某。查明其落脚点在湖南后,如东警方迅速展开跨省抓捕行动。

以易某某为主的2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该犯罪团伙自去年3月到案发,诈骗20多起,涉案金额500多万元。目前,嫌疑人易某某、邓某某已被逮捕,其余25名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北京日报客户端 9月:北海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该诈骗团伙打着“民宿一站式装修出租”的幌子,向房东收取运营装修费用,实施诈骗活动。​.10​贵州六盘水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接到群众报案称:钟山、盘州等地有不法分子打着“民宿运营”“资产管理”等公司旗号,以共同出资装修群众闲置房屋,再由公司支付高额租金返租经营民宿为诱饵,诱骗群众签订装修及返租合同,在收取业主装修款后,或谎称公司资金链断裂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直接“卷款跑路”,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严重扰乱我市社会经济秩序。期待警方整治烟台民宿市场,消除这个不稳定因素,还还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聚焦烟台烟台广播电视台旗下聚焦烟台官方账号

业主们跟这家不动产服务公司签订了装修代租合同,双方约定该公司租赁房主的房屋用于经营民宿,并由房主支付装修款统一装修,但大半年时间过去了,不但房子一直没有装修完好,而且租金也只拿到第一个季度的。目前,业主们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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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烟台一个女子李某与男子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王某和李某表妹发生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女。事发后,王某陆续转账给表妹72万余元。,李某和王某协议离婚。李某认为王某实际上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王某赠与行为无效,表妹返还72万余元。

李某夫妻经营一家服装店,李某的表妹到他们店内打工,结果王某看上了李某的表妹,悄悄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个人还生育了孩子。得知真相的李某自然不能原谅自己最亲近的人都双双背叛了自己,她知道丈夫又给表妹转钱,又给她买房子等等,她到法院起诉自己的表妹。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王某在婚姻期间和其他女性保持婚外情关系,他已经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已经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他还和其他女性生育孩子,并转款给情人,就已经伤害到妻子的情感和经济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任何一方要处理大额家庭财产都要和对方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王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转款有72万元给她表妹,用于她表妹的生活,已经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所以李某有权向自己妹妹要回这部分钱。

有人说,当时李某的表妹在她店里工作,难道不该给她钱吗?妹妹还生育了孩子,孩子不该有生活费吗?即使李某的妹妹给她工作,但她只能得到适当的工资而不是巨额汇款,就算王某给李某支付工资也是按照他们约定给的,而不能超越正常消费水平。虽然李某的表妹生育了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王某作为父亲可以给其基本生活费和教育费用而不能超过他工资的20%。所以说,王某转给李某的妹妹72万已经超过必要的限度,法官判决妹妹扣除孩子抚养费支出后,将剩余部分都归还给李某。

其次,李某能否追究前夫刑事责任?王某出轨妻子的表妹,非常难看,他们这三个人以后怎么见面呢?他怎么能和自己的孩子说起这些事情呢?王某是否构成重婚罪就看他是否和李某表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领取了结婚证。如果他们长期在小区内共同生活,彼此称呼对方老婆、老公的,周围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呢,那么李某可以到法院起诉王某,他和自己表妹都涉嫌重婚罪。按照法律规定,触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和李某离婚了,李某到法院起诉表妹也获得法官的支持,因为王某和表妹的恋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更是严重侵犯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利。李某的表妹以为生育了孩子就能理所应当获得财产,可以享福了但天下没有免费午餐。

上饶玉山警方持续严打!干这种违法犯罪的勾当,都别想跑!

k不守底线,自甘堕落为虎作伥,沦为帮凶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置同胞的财产安全于不顾把银行卡、电话卡卖给诈骗集团给境外骗子疯狂作案提供“沃土”这种人无耻之尤能够侥幸逍遥法外吗绝无可能

近日玉山县反诈中心持续推进“长风3号”集中打击行动又有一批诈骗分子及其帮凶纷纷落网

请看部分案例

案件1:

2月25日,县反诈中心民警千里奔袭四川省大竹县,抓获一名涉诈犯罪嫌疑人卢某。今年1月份,玉山有一名群众被人以刷单为由实施诈骗,当时,民警接案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机制,但骗子早已将赃款分流转移。民警随后追查赃款走向,发现该案中,诈骗集团使用的一级账户户主系四川省大竹县人卢某,又经研判分析,发现卢某涉嫌“帮信罪”,遂依法将其上网追逃。2月25日,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卢某在四川大竹县老家出没的线索,立即前往抓捕,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抓捕归案。据卢某供述,他原来是一家酒吧的服务员,今年1月的一天,有个朋友找他,说要给他介绍一个来钱很快的事情做。他来了兴趣,问怎么搞?对方说只要提供银行卡,就可以获得很高的“佣金”。“当时以为这钱等于白得!没想到是要坐牢的!”卢某供述说,他知道对方拿他的银行卡,肯定是用于“洗钱”,但利欲熏心,不加考虑就把卡卖给了对方。经查明,卢某将银行卡卖给诈骗集团,马上被用以“跑分”犯罪,第一天即为诈骗集团分流转移涉诈赃款4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2:

2月28日,县反诈中心在常山警方的配合下,抓获1名涉诈犯罪嫌疑人赵某。10月,玉山县公安局雷霆出击,打掉了一个藏匿在辖区的“跑分”犯罪团伙,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赵某是该犯罪团伙的“上线”,当时未在现场,侥幸逃脱,被公安机关依法上网追逃。2月28日,民警通过研判获悉线索,赵某在浙江常山县出没,遂前往布控抓捕,在常山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3:

2月27日,县反诈中心千里奔袭重庆市,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李某。事情是这样的:1月22日,玉山县发生了一起诈骗案,受害人被人以介绍女朋友为名,进而被引诱“投资理财”,骗取了大额钱款。接到报警后,民警进行紧急止付,受害人被骗时间跨度太长,赃款早被转移。民警紧盯案件,分析研判赃款走向,获悉重庆市李某涉嫌“帮信罪”,遂将其上网追逃。2月25日,县反诈中心发现李某在重庆市老家出现,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其抓获归案。据李某供述,年前的时候,他在网上搜索招聘信息,看到一则广告,上面说提供银行卡即可赚钱。他心动不已,立即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让他提供银行卡,说是用以接收网络赌博的资金,让他去广东广州市当面接洽,且为他购买了一张飞机票。就这样,李某坐飞机到了广东广州市,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全部卖给了诈骗犯罪集团。截止案发,诈骗集团通过李某的卡分流转移赃款6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玉山公安正告不法分子:

立即停止非法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一旦卖了卡,表面上,似乎没人知道,但名下的任何一张卡,为犯罪集团走的任何一笔账,都是有迹可查的,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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