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被执行枪决的“贪污犯”汤兰英现场的照片,此时的她悔不当初,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汤兰英是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女会计,工作期间,她利用自己的职务,勾结男性领导,一次又一次的贪污,甚至家里抽屉都是钱。
那会汤兰英的生活很奢侈,每天换三次衣服,衬衫就二十多件,而且还特意去上海购买服装,或者按照上海流行的样式去高级定制,每个月还要去理发店洗头三次。
她家的伙食更是让人垂涎欲滴,家里有一个专门的厨师,顿顿都有肉。
在汤兰英的资料中呢关于她家的伙食,有这样的记载:
皮蛋一次就买300只,海蜇皮一次买100斤,还有香肠、香肚、咸肉、冬笋,甲鱼、河虾等等,而且买东西从来不问价格。
就算是放到现在,一般人家也吃不上啊,何况是五十年前,她已经提前几十年奔小康了。
当时,很多人从她家门经过,都以为她家是食堂,甚至忍不住流口水,有的还特意停下来,闻一闻肉香。
汤兰英家还有好几辆自行车,在七十年代,自行车还是稀缺交通工具,普通人家买一辆都已经很了不得了。
除了自行车,她家还有八块手表,她自己则经常以出差为借口,到处游山玩水,住的宾馆也是当地最高级的。
当然,汤兰英贪污的钱不光自己享受,还用来请客,有位男性领导就经常来汤兰英家吃饭,而且一住就是一个星期,背后的“关系”不言而喻。
据统计,工作十年间,汤兰英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自己的色相,不择手段,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
东窗事发后,汤兰英曾想寻求情夫的帮助,可是情夫自己自身难保了,最终汤兰英受到了法律的审判,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1977年7月24日,在公审大会上,汤兰英落下了悔恨的眼泪,可是一切都晚了。
随着一声枪响,汤兰英结束了自己最噩的一生。
正所谓:命运所有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做人还是要走正路,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因为这背后的代价是你承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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