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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假装公务员与女子伪结婚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体制内的女生一般学习成绩比较好,至少是大学本科毕业,她们主要以教师和公务员为主,特别是在县城,体制内的未婚女生非常多。
她们在事业方面,没有多大的野心,不想自己创业,做生意。在她们看来,体制内有保障,旱涝保收,工作压力不大,老了还有退休金。
正是因为有了稳定的工作做保障,所以她们在择偶方面要求普遍比较高,起码要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甚至各方面没有明显短板的,希望男生工作稳定、有房、有车、长得比较高、不能丑、不能胖、不能矮、家境不能比自己差等等。但符合她们要求的男生非常少,特别是在县城体制内,本来就是男少女多的情况下,体制内的女生择偶市场非常严峻。
县城体制内很多单身女性,30+未婚女性更是不少,而体制内30+男性大多数已婚。体制内女生的家人们、朋友们为她们的婚姻大事操碎了心,就连单位也会发动一些联谊活动,希望帮她们脱单。
可是她们就是不积极,好像并不急着结婚似的。
体制内有的女生自己有房有车,工资能养得起自己,周末和朋友或同事一起约着吃吃饭、看看电影、喝喝茶之类的,日子过得比较惬意。
关于体制内,大龄剩女非常普遍的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必须严惩”!一女子网上举报老公婚内出轨,和已婚国家公务人员同居生孩子。真是目无法纪!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王大姐说,她和老公快结婚,结婚4年,两人的婚姻关系陷入僵局,老公一直以来不愿回家,后与已婚女性田某未婚同居,并育有个女儿。
王大姐和丈夫聊天记录截图显示,王大姐质问老公是不是准备“田某两个老公,他两个妻子”过一辈子,对方则回复道,“我情愿!”随后,老公还反问王大姐,“你为啥非得闹?”
王大姐说,田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勾引她的老公,破坏她家庭生活,她特别恨之入骨,希望田某所属单位还可以查处。
可是田某对举报作出了否定,而田某所属单位纪检组称由于举报内容涉诉涉法,建议举报人走司法程序,法院裁定后,可根据最后的判决处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于田某这样的行为,如果王大姐检举符合事实,不论田某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都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产生不良影响的,予以告诫、记大过或警告处分;情节比较重的,进行降级或撤职;如果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此案田某身为公务人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了,仍然一块同居生活,有悖于基本的公序良俗,纪检部们都应当依法处罚,并不一定等待最后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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