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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职称广东公务员 外地人去广东公务员

时间:2020-12-10 2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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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职称广东公务员 外地人去广东公务员

今天以前工作的单位,又让填表了,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逐级填写,说职称将来要信息化,数据要上报到市、省,进入平台系统,以后平台查询不到,职称将视为无效。

每个职称对应填写的内容一长串,填起来也很繁琐。

原来以为退休之后填表就少了呢,已经把各种证书都放起来,束之高阁了。

没办法,只好又翻箱倒柜,把职称证书都找出来,按照人事给发的填表说明和样例,逐一填写。

这次只有以后退休的,才需要上报,估计以前退休人员都已经录入完毕了吧。

虽然都是最近几年退休的,年龄还不算大,但大家填起来也很费劲,有的说电脑不通、有的说眼睛昏花看不见、有的家里已经没有电脑,用手机填找不到下拉的选项、有的很多项不知道如何填写、有的人在外地,证书根本不在身边、有的干脆把证书内容发给孩子,让子女代劳了。

真是岁月不饶人啊,填表的确麻烦,也最让人头疼。

这次填写姓名,要求以证书显示姓名为准,真是不填不知道,一填吓一跳,自己几个证书,竟然是三个不同名字,除了姓氏相同以外,竟然名字都同音不同字,以前自己填表,都想当然的,按照现在的名字填写,从来也没有在意这个问题。

估计以前也没有电脑系统,都人工手写,所以填写人员,都按同音字随意填,所以遗留了这个问题。

好在也退休了,错就错了吧,估计录入也不会影响什么,否则真的很混乱的。

今天光忙填表了,也没有录视频,把以前录的随意发上去了,写了这个微头条,一天也就在忙碌中结束了。

真是时间如流水,逝者如斯夫,人生如此而已!

村民小组长能否成为贪污主体要件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的,以贪污论。”根据法条规定,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负责收集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向本组村民传达村委会作出的决定;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民小组长既没有职级,也没有职称,不是公务员也非事业编制。另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可知村民小组长并非村民委员会成员。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用的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而非“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根据上述规定,村民小组长属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村委会共同治理村集体,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身并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其分设的村民小组推选出来的村民小组长也不属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贪污罪主体条件。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通过,8月27日修正),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村民小组长,只有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征地工作并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时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而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构成贪污罪。

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全年工资不到10万块,考编尽量不要考二类单位,许多费用都不保障,待遇和公益一类差距还是很大的!

高校教师高级职称(江苏省)省评与校评(职称证书)之差异

江苏省从开始,已将高校职称评审权完全下放到了学校。

消息一出,有教师欢呼、有教师悲切!

本人已连续多年做高级职称评委了,可以负责任地说,学科组评审是公平公正的,申报者的材料均显著高出省颁布的标准,且学科组评委有2/3以上是外校、甚至是外省的。

然而,由于学校每年释放的指标极其有限,最终学科组通过者,谁能胜出,得看学校的高评委了!

不过,但就职称证书事宜,有许多朋友好奇:校评后,高级职称证书还会象以前那样的“通用”内容吗?

以下就展示以下旧、新证书的区别:

1.证书的封面和扉页是一样;

2.内容的表述有差异:

(1)旧证书“经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已具备”“教授”;

(2)新证书“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已具备”“副教授(某专业)”。

(3)区别:旧证书上没有专业,新证书上有专业;旧证书显示是省评,新证书显示是校评;旧证书的发证机关是“省人事厅”(后改为“省人社厅”),新证书的发证机关是学校;证书上的大印不一样,旧证书是“省人事厅”(后改为“省人社厅”),新证书是学校。

有人调侃说,新证书已变成“地方粮票”了!

我估计,对于新证书,同级学校还是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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