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公务员招录考试取消 国家公务员考试取消

公务员招录考试取消 国家公务员考试取消

时间:2022-07-23 04:36:32

相关推荐

公务员招录考试取消 国家公务员考试取消

这个“反腐”法案,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实际上它也是西方国家普遍采取的政策。

哈萨克斯坦新通过的一项法律,得到了其国内99%民众的支持!

该法律规定,如果公务员的支出超过其收入且达到一定规模,该公务员将被解除三年的公务员资格。还规定了对公务员及其配偶非法致富的处罚金额,在3—5倍之间。

也就是说,只要敢伸手,倾家荡产是一定的!这个办法可以借鉴一下。

我以为就我们一个厂这样呢,还吐槽这样的工厂太黑,没有格局,居然是全国这样休,应该不包括公务员吧、最后的希望了[捂脸]//@LL人生百态:看到春节放假这个排班就很生气!不如直接取消算了!好好的放个7天就这么难吗?国庆你放7天调休也就算了,现在就连回家过个年都这么难?路途遥远的来回就要至少耽误两天!掐头去尾,中间只剩5天!回到家的被人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次回来待几天?在外忙忙碌碌一整年,就想趁着过年和家里人好好团聚一番!这是打工人最朴实的愿望都得不到满足,何来的人民幸福感可言啊?这样下去,再往后几代人,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传统节日慢慢的就会消失了,希望引起重视!#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 头条#

LL人生百态

看到春节放假这个排班就很生气!不如直接取消算了!好好的放个7天就这么难吗?国庆你放7天调休也就算了,现在就连回家过个年都这么难?路途遥远的来回就要至少耽误两天!掐头去尾,中间只剩5天!回到家的被人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次回来待几天?在外忙忙碌碌一整年,就想趁着过年和家里人好好团聚一番!这是打工人最朴实的愿望都得不到满足,何来的人民幸福感可言啊?这样下去,再往后几代人,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传统节日慢慢的就会消失了,希望引起重视!#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 头条#

专家的有些建议我们有必要听吗?

曾经有专家建议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厂,别争先去考公务员;

建议穷人把多余的房子卖了,才有钱消费,才把生活过得丰富多彩;

建议穷人晚上开车去跑滴滴,给家庭增加收入,才有钱给娃购奶粉......

管控放开前后有些专家说新冠就是个大号流感。

患慢阻肺的我,虽然怕染上新冠病毒,但觉得离我很远。

放开之前亲朋好友备了一些药,还特意告诉我去药店购些莲花清瘟等退烧药。

我就想药不可能买不到,专家都说新冠就是个大号感冒,没必要搞得紧张兮兮的,所以没提前准备这些药。

当紧急着宣布核酸取消,外地回来人员管控取消。

到处出现发热门诊排队,身边相继出现新冠症状的越来越多,再就是买不到药了,真的买不到药了。

医院人满为患,甚至有些病人难入院就治。

幸好侄女儿给我了两盒退热药,预备着心里才踏实了。

放开后不到一个星期,我和家人也相继感染了。

染上这新冠病后,才深知这不是大号流感,舌尖如刀割般疼痛、咽喉痛得吞点口水都难受,昼日夜晚咳嗽难安。

阳轻阴后的头昏眼花、脚趴手软,己十多天了,至今还在承受着,这些症状可没有专家说得如大号流感冒轻松!

大家要慎重呀,别太相信专家的话了,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自己的生活该如何过,人生路该如何走才走的稳和踏实对吧?

刑一人,诛九族,始于秦制。今虽无九族皆诛,然前科制度影响后代亲属亦是违背国家法律公平正义之立法初衷。况年入刑责千万巨,牵连者甚众,人人则有前科牵连之时,则国危矣!故,与时俱进,取消“前科制度”对后代亲属之影响则消巨患于未然,好矣!//@肖胜方律师:大家好!我是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今年,我提议推动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的前科消灭制度。为预防犯罪,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前科报告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增强犯罪处罚力度、预防犯罪发生的效果。但是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不断地扩大打击轻罪的范围。刑法里的罪名越来越多,公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也就越来越大。如今,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十分庞大,但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是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者较轻的经济犯罪。虽然这些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但他们在回归社会后都会被打上"罪犯"的烙印。在我国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对他们往后的求职、事业乃至家庭生活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第一,前科报告制度让犯罪人就业很困难。我收到一封来信,有一位群众犯了比较轻的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在回归社会之后,他想重新做人,找一份正经工作,但由于有犯罪前科,总是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非常贫困。第二,前科报告制度对犯罪人亲属的就业、生活的限制违反罪责自负原则,不合理地扩大了刑罚的打击面。即使犯罪人犯的罪再轻,也会留下前科,这就导致他的亲属在报考公务员等岗位时受限。他的亲属虽然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因此而受到限制。这样看来,前科制度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其实影响很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近五年,年均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高达120万人。如果这么多人普遍面临就业困难,那么建设和谐社会的难度会不会更高?在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家,已经有了犯罪前科消灭制度。这些国家要求犯罪人在完成刑罚之后,必须经历一段法定的考验期,才可以消灭其犯罪前科。我国公众是否支持犯罪前科报告制度?总体上是支持的。原因很简单,公众有知情权,如果一个具有犯罪前科的人进入自己的生活、工作,那么公众有权知道他的前科,从而判断是否会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危险。任何人都不希望与具有危险性的人共同生活、工作。那么,犯下某些轻罪的人,他们的危险性是否很低?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小,消灭其前科不至于产生负面效果的人,我想还是应当积极支持他们回到正常生活中来。消灭轻罪犯罪前科,从具有轻罪犯罪前科的人来看,意味着抹除最"丢人现眼"的烙印,让具有轻罪犯罪前科的人能够像普通人一样选择自己理想的职业,享受大众平等的待遇,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类人群会将犯罪前科的消灭视为社会给他们的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绝大多数人都会抱着感激之心来回馈社会,而不是报复社会,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十分有利。所以,我提出建议: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在我国刑法第一百条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法律规定,建议将"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的人,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四类犯罪外,被判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罚或被宣告缓刑的,在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一年后,可以消灭犯罪前科记录"作为该条文的第三款予以规定。#法律视角看两会##代表委员面对面#

肖胜方律师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家好!我是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今年,我提议推动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的前科消灭制度。为预防犯罪,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前科报告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增强犯罪处罚力度、预防犯罪发生的效果。但是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不断地扩大打击轻罪的范围。刑法里的罪名越来越多,公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也就越来越大。如今,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十分庞大,但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是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者较轻的经济犯罪。虽然这些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但他们在回归社会后都会被打上"罪犯"的烙印。在我国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对他们往后的求职、事业乃至家庭生活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第一,前科报告制度让犯罪人就业很困难。我收到一封来信,有一位群众犯了比较轻的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在回归社会之后,他想重新做人,找一份正经工作,但由于有犯罪前科,总是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非常贫困。第二,前科报告制度对犯罪人亲属的就业、生活的限制违反罪责自负原则,不合理地扩大了刑罚的打击面。即使犯罪人犯的罪再轻,也会留下前科,这就导致他的亲属在报考公务员等岗位时受限。他的亲属虽然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因此而受到限制。这样看来,前科制度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其实影响很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近五年,年均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高达120万人。如果这么多人普遍面临就业困难,那么建设和谐社会的难度会不会更高?在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家,已经有了犯罪前科消灭制度。这些国家要求犯罪人在完成刑罚之后,必须经历一段法定的考验期,才可以消灭其犯罪前科。我国公众是否支持犯罪前科报告制度?总体上是支持的。原因很简单,公众有知情权,如果一个具有犯罪前科的人进入自己的生活、工作,那么公众有权知道他的前科,从而判断是否会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危险。任何人都不希望与具有危险性的人共同生活、工作。那么,犯下某些轻罪的人,他们的危险性是否很低?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小,消灭其前科不至于产生负面效果的人,我想还是应当积极支持他们回到正常生活中来。消灭轻罪犯罪前科,从具有轻罪犯罪前科的人来看,意味着抹除最"丢人现眼"的烙印,让具有轻罪犯罪前科的人能够像普通人一样选择自己理想的职业,享受大众平等的待遇,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类人群会将犯罪前科的消灭视为社会给他们的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绝大多数人都会抱着感激之心来回馈社会,而不是报复社会,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十分有利。所以,我提出建议: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在我国刑法第一百条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法律规定,建议将"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的人,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四类犯罪外,被判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罚或被宣告缓刑的,在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一年后,可以消灭犯罪前科记录"作为该条文的第三款予以规定。#法律视角看两会##代表委员面对面#

#如果,取消教师寒暑假,是好事还是坏事# 教师的工作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跟公务员类比。教师面对的是一颗颗个性迥异,又极待塑造的心灵,没有统一模式,只能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每个学生都是一篇独立的论文,是教师的心血之作,一个学期下来,教师要比学生累。应该让教师在假期自主充电,独立放松,反对取消教师寒暑假!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