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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有哪些好吃美食做法

时间:2023-10-09 0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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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进行时# | 文明大课堂: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市民,我们要平衡膳食,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打好全家的健康基础。在饮食上要食物多样、合理搭配、定时定量,享受食物的美好;少食用高盐、高油、高糖食品;多饮用白开水或茶水,减少酒类摄入。

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集体用餐,都建议大家养成使用公勺公筷的好习惯或实行分餐制。讲究饮食卫生、饮食文明,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关爱他人。要争当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做到不捕、不猎、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极其制品。让我们培养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文明城市做贡献。#文明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金毛毛)

河北石家庄,家里闯进两名歹徒,抢劫后想对留宿家里的女儿同学图谋不轨,40岁女子“自愿”与歹徒发生关系,只求他们放过女儿同学。

张某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夫妻俩分工明确,丈夫为了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常年在外打工养家,张女士则在家照顾女儿的饮食起居,生活平淡而知足。

这天,女儿放学后,领回来一个漂亮的女同学,平时在学校两人脾气相投,亲密无间,学习上也能相互帮助。

女儿跟张女士提前说了同学要来,她就去买了孩子们爱吃的食物,做了几个拿手菜,看两个孩子吃得有滋有味,比自己吃了都开心。

吃完饭后已经有点晚了,如果丈夫在家,她就不留女儿同学住了,家里就她们娘俩,张女士就没让女儿同学走,想着住一夜,第二天,两个孩子就一起去上学了。

张女士没想到的是,正因为她丈夫常年在外,她家已经被两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踩好了点,今晚就准备动手了。

就在三人躺下准备休息时,突然,两个歹徒破门而入,女儿和她同学受到惊吓,尖叫着拥抱在一起,张女士把两个孩子护在身后。

张女士在心里告诉自己别慌,歹徒也就是想劫财,家里现在就她,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她们毫无招架之力,破财免灾,决不能以卵击石,哪怕他们把家里洗劫一空,都不能反抗,保护好两个孩子才是当务之急。

可张女士想错了,两个歹徒确实只想劫财走人,可刚要离开,无意间看到了女儿同学,漂亮的女孩,顿时让他心生邪念,迈不开步了,他一步步靠近女孩,伸出了魔爪。

张女士虽然吓得心狂跳不已,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大喝一声,制止住了歹徒,她比谁都清楚,歹徒的意图,女儿的同学在自己家里,她决不能让女孩出事,否则跟她的父母没办法交代,何况,作为一个女孩的妈妈,她知道,如果女孩遭此厄运,一辈子就毁了,可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拼尽全力也不能让她谢幕。

张某强装镇静,挺身而出,对两名歹徒说:“她是未成年,你们强jian她性质就变了,我可以代她和你们发生关系,之后也保证不报警!”

都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张女士也怕得要命,虽然女孩只是女儿的同学,叫自己一声阿姨,可她是母亲,此刻,她要像一只老母鸡一样,把两个女孩护在翅膀下,不能让她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哪怕用自己的命去守护。

张女士事后想想都心有余悸,她说:“其实我心里也是非常害怕的,但当时没想那么多,她们只是孩子啊,如果(强jian)真的发生了,女孩该留下多大的阴影?”

张女士当时浑身瑟瑟发抖,可她还得装作很镇静的样子,保护女儿的同学,也是在保护自己女儿,她不敢想,如果一个女孩遭遇不测,另一个也很难逃出魔掌,毕竟歹徒一共两个。

只能牺牲自己,有可能保全两个孩子,于是,容不得她多想,那句话就脱口而。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可能歹徒被她的母爱震慑了,也可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他迟疑了,而此时,另外一个歹徒劝他:“别节外生枝,赶紧撤。“”

于是,两个歹徒放弃了罪恶的念头,逃之夭夭,张女士如释重负瘫坐在地,除了损失财物外,三人幸免于难。

张女士不知道的是,这二个丧心病狂的歹徒无恶不作,盗窃,抢劫,qiangjian,而她用自己的勇敢,为两个女孩竖起一道安全屏障,把危险挡在外面。

女同学发自心底地说:“她用母爱保护了我!真的非常感激,当时已经绝望了,是她用这种母爱保护我。”

当时,女孩离恶魔只有一步之遥,她的世界即将被摧毁,母爱是她的护身符,张女士用自己的安危,保全了女孩。

张女士愿意牺牲自己,代替女同学承受屈辱的义举,让人肃然起敬。

歹徒很快被绳之以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入室抢劫的话这种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这种情况对被害人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

同时,歹徒还犯有强jian未遂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因为强jian未遂,始终没有达到强jian既遂的危害程度,所以法律也是给予了,相对强jian既遂比较轻的处罚。但这并不是说强jian未遂就不用处罚,毕竟强jian未遂也是触犯了《刑法》。

两个歹徒必然数罪并罚,受到严惩。

@以念情感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母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母爱是世上的一切光荣与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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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 #跟我学法# #3.15老坛酸菜# 【老坛酸菜他妈恶心到家了,疑犯是湖南插旗公司】央视“3.15晚会”曝光老坛酸菜腌制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令人恶心,引起全民口诛笔伐。公司经理大言不惭地说把不好的销国内,好的销国外,因为国外对问题产品处罚重,明确地说防腐剂肯定超标。我认为老坛酸菜事件没有被曝光这么简单,湖南插旗公司或已涉嫌产生、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含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其他污染物,就认为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疾患。该罪不是实害犯,不要求实际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如果有实害后果,要加重处罚。

“杀猪卖肉在民间自古有之,凭什么抓我坐牢?”湖南宁乡,张某与黄某这几年赚了不少的钱,他俩赚钱的秘诀很简单,只是发现了一个秘密而已。在的时候,两人偶然发现不少养殖户的猪在生病以后会低价出卖,由此两人便寻得了商机。

两人从养殖户手上收购生病的猪后,便交由张某儿子屠宰,然后再偷偷地对外出售,因为价格实惠,这个生意一直做得不错,但事实上,两人是未办理过任何手续的,更不要说对生病的猪进行相关检验。(来源:宁乡市法院)

因为事情做得隐蔽,又多是在乡下出售,所以多年来,两人的行为也未被发现。直到去年,张某儿子在家屠宰病猪的时候,被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现场查获,事情才被发现。

经过调查,被现场查获的两头病猪是张某两人花费1280元购来的,其中300斤的那头花费了1200元,100斤的那头花费了80元。经过检验后,两头病猪体内都发现了猪圆环病毒2型阳性。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某三人被公安抓获,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三人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三人被判决了7个月到1年半之间的有期徒刑。

三人的违法行为这么久才被发现,主要是因为这种行为太隐蔽,从张某两人收购病猪后由张某儿子屠宰可以看出,张某儿子是有屠宰生猪能力的,在乡下来说,一般有屠宰能力的基本都是以前卖过猪肉的。

民众对于这类人算是比较的信任,在法律规定完善以前,在乡下是允许私人屠宰生猪售卖的,虽然现在法律规定屠宰需要在统一场所,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不少地方处理的不到位,加上违法人员做事隐蔽,所以难以发现。

食品安全真的很重要,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人很少生病,但只要是生病,就有很大概率是癌症,想必这与食品安全也有不少的关系,像这种卖病猪肉的,真是让人防不胜防,至于平时吃的其他食品,也不知道是否真的达标。

确保食品安全,严厉打击违法人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民众自己要有防患意识,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食品,平时在购买的时候还是需要多个心眼,毕竟事出反常必有妖。

至于这类违法人员,自己也应该反思一下,要是都向他们那样为了几个钱而作出没良心的违法行为来,那哪里还能吃到一口放心的饭菜,说到底,这一切还是钱闹的,有了金钱的刺激,不少人真的就开始不管不顾。故对于这类人,只能用法律手段严厉处罚了。

山西忻州,一果农为防野生小动物,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在自家果树地里,导致同村村民家86只羊中毒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8万元。

受害人报警后,果农认为自己在自家地里投放有毒玉米粒,并且悬挂了警示牌,行为合理合法,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法院却并不这么认为!

(案例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某是一位年近八旬的老果农,庄稼人靠山吃山,他自己经营了几亩果园,靠着卖果子来补贴家用。

这一年正月,刚刚过完春节,曲某去自家的果园巡视,发现有好几棵果树的树皮遭到了小动物的啃食。

山西的冬天十分寒冷,木叶尽脱、百草枯黄,曲某认为是兔和獾等野生小动物,因为冬天找不到食物才破坏了他家的果树。

于是他去农资店买了一瓶甲拌磷农药,回家后将其混入半桶玉米粒里,提到果树地的中央,撒了三堆,装有毒玉米粒的白色塑料桶也留在了果树地里。

为了以防万一,导致他人中毒,曲某还自己制作了两块有毒标志的三合板牌子,将其悬挂在了果园两侧进门处的果树上,以示提醒。

时间过去了一个月,曲某没有等到毒杀危害果园小动物的消息,反而将同村龚某家86只羊给毒死了。

龚某是村里的养羊大户,家里养了300多只羊,冬天几乎全靠吃饲料度过,初春温度回升时,龚某就会将羊赶上山野,让它们活动筋骨并啃食刚破土的青草。

一个人放养庞大的羊群,不能做到一一尽收眼底,部分羊被赶上山后,进入了曲某的果园内,吃了曲某放在地里的有毒玉米粒,中毒死亡。

眼看着几十只羊相继倒下,龚某报了警。警察赶来后做了统计,死亡的羊共有86只,都是辽宁绒山羊,每只平均重量100斤左右。经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86只羊当前的市场价格为79980元。

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死羊尸体进行了检验,发现它们的胃内容物和拌药桶残渣中,均检测出了甲拌磷成分。

这说明龚某家86只羊的中毒死亡,与曲某在果园投放毒玉米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曲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眾生法相 )

我国《刑法》第114条明确规定: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乃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犯本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曲某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但鉴于他年过75周岁,放药的动机是保护果树,放药后挂有两块有毒警示牌,事后能对自己投放毒玉米粒的事实供认不讳,所以可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后,对此案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人曲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龚某经济损失77190元。

一审判决之后,曲某心中不服,认为自己无罪,由此提出了上诉,主要理由如下:

在自家果园里投放毒玉米粒,这不属于在公共场所进行投毒,且放有安全警示告知牌,做到了告知的义务,所以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然而,投放危险物质罪不是以在不在公共场所投毒进行判定,而是投毒之后,是否侵害到公共安全。

曲某虽然在自家果园里投放毒玉米粒,但果然是责任田、承包地,不属于他的私人物品,也不存在封闭的私人空间。

换句话来说,曲某的果园羊可以进去、牛可以进去、野生动物可以进去、大人可以进去、不识字的小孩也可以进去。

若是不识字的小孩进去后,出于好奇将有毒的玉米粒放进嘴里,造成重度毒伤或死亡,那么曲某最轻也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对于曲某上诉的理由,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考虑到受害人龚某放羊,自己也没有尽到对自己财务的注意义务,所以二审判决,决定对曲某再从宽处理。

关于此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如下:

屈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龚某经济损失77190元不变。

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您怎么看呢?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法者,天下之仪也!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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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男子在餐厅请好友吃饭,2600元一斤的鱼翅他点了半斤,鱼翅上来后,他觉得份量明显不够,就要求服务员称重,连汤汁带肉沫居然还少2两,餐厅给出的理由把男子气够呛。

这天晚上,卢先生家里来了几个重要的朋友,他选了一家当地特色餐厅,准备好好宴请一番,尽一下地主之谊,他提前预订了一个包间,然后带朋友来到餐厅。

服务员热情地迎了上来,把他们带到包间,餐厅无论是环境还是服务都没得说,宴请朋友高端大气上档次,让自己很有面子,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卢先生觉得,自己给这家餐厅的好评下的太早了。

服务员拿来菜单,卢先生开始点菜,他几乎把餐厅的特色美食都点了个遍,他看上面有鱼翅,虽然标价2600一斤,价格很贵,但卢先生还是一咬牙,根据自己这桌的人数点了半斤,这东西平时不常吃,想让朋友们都品尝一下,而且鱼翅上桌,宴请规格上了一个档次,也能表达自己的诚意。

可服务员把后厨泡发好的鱼翅端上来后,卢先生怎么看都不像半斤,这东西一两就是260元,缺斤短两可不是小事,虽然朋友在场,卢先生也顾不上面子不面子的了,可能餐厅就因为自己请客,看出不够份量,觉得自己顾及面子也不好意思说,才这么明目张胆吧,才半斤都不给够称,这也太肆无忌惮了吧。

卢先生当场提出质疑,他不让服务员离开包间,害怕到时候说不清楚,然后又让另一个服务员去后厨于拿来电子秤给鱼翅称重,正如卢先生目测的那样,鱼翅不但不够称,而且半斤鱼翅竟然少了2两,这还是连汤汁带肉沫一起称的,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比半斤多吗,不但没多,反而变少了,二两就是520元,卢先生不高兴了,这不是把消费者当冤大头吗?这家餐厅用这种方式,也不知道坑了多少顾客。

他让餐厅工作人员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工作人员说,一般鱼翅都会有两种规格,分别是一斤装的和半斤装的,之所以出现少称的现象,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由于客人点餐的标准不一样,所以会出现掉称现象。

对于这种解释,卢先生嗤之以鼻,你工作失误,怎么没把一斤当做半斤?如果说鱼翅规格还有三两装的,餐厅忙中出错,把三两的当做半斤了,他觉得还能解释得通,可除了一斤就是半斤了,你再说失误不是强词夺理吗?

餐厅一出现缺斤短两的情况,商家基本上都会以工作失误来作为借口,搪塞消费者,卢先生早就知道餐厅会用这样的托辞。

卢先生不吃这一套,这是自己发现了,否则几百块钱莫名其妙就被坑了,半斤鱼翅1300,缺斤短两520,这餐厅的行为也太离谱了。

卢先生要求餐厅负责人到场,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可服务员给负责人打电话,对方却拒不露面,回复说管不了,卢先生又让餐厅提供产品包装,餐厅表示鱼翅用完了,断货了,提供不了。

餐厅的态度,让卢先生怒不可遏,他本打算得饶人处且饶人,做生意不易,给他们一个教训,只要对方有个解决问题的态度,把缺的补给自己,餐费再打个折扣,差不多就行了,可既然餐厅这么嚣张,他还真想跟他掰扯掰扯。

随后,卢先生拍了视频和照片,留作证据,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电话进行投诉。这一投诉不要紧,餐厅负责人李经理,一改以前敷衍傲慢的态度,联系卢先生,跟他赔礼道歉,她辩解称因为疫情原因,生意不好,还经常接到禁止堂食的通知,很多员工自谋出路去了,人手不够避免不了出错,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实在不是故意为之。

李经理为当天她的态度道歉,并同意积极赔偿,也表示,全力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的问题进行了协商,同时对商家进行了处罚。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不诚信经营应该关门,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讲。”

“这种缺斤短两的事酒店都会做,只是消费者没当面称罢了。这不是差错这是故意为之,习惯性地欺骗消费者”

“那种牛杂店最黑,买两斤送一斤那种店,我吃过一次,因为本人卖东西,东西斤两拿手上就知道了,结果那天去吃牛杂,店面写买两斤送一斤,结果在称上搞鬼,到手才两斤,我一看就知道不够称,找老板他马上补一斤给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7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计量正确。计量正确包括:计量器具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计量准确,数量充足.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守法,不得在计量器具的使用上弄虚作假,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注明实际的净重两或者容量,并应当与实际相符。在交易时,消费者有权查明度量衡是否准确,有权看称、复称,对不足分量、缺斤少量的,有权要求补足或者退回多收的价款。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责令经营者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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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酒不是酒!”贵州毕节,胡某驾车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L。交警对其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胡某不服,以交警处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胡某饮用了苗家特色水花酒,该酒系用糯米酿制,绵甜爽口,不含甲醇,度数非常低,所以胡某认为该酒不是酒,在被交警查获后,拒不配合,后被交警强制检测,结果为23mg/100L。

随后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胡某涉嫌酒驾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胡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胡某起诉的理由为:

第一、现场检查民警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人员不一致,程序违法;

第二、呼气检测后,没有告诉他可以申请血液检测,一般情况下,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低于呼气检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检测结果低于20mg/100L,就不进行处罚;

第三、他在询问笔录中的陈述系交警引诱所为,交警大队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不连贯,询问笔录的真实性有待核实。

交警队对此回复:

第一、不管酒驾还是醉驾,只看当事人体内酒精含量,哪怕吃了含有酒精的食物,经过检测,血液内含有酒精,仍然属于酒驾;

第二、办案民警与询问笔录民警签字不一致,是因为交警队正式民警比较少,办案人员多为辅警,询问笔录签字必须为正式民警;

第三、胡某被查获后,拒不配合交警检查,后被强制检测,结果出具后,胡某在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上签了字。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因此交警具有检测酒驾的职责;

第二、胡某询问笔录中称其喝了三两水花酒,交警经过呼气式检测,结果为23mg/100L,可以证明胡某涉嫌酒驾,其辩称水花酒属于“甜酒”,并不是酒的辩解,系其认知错误,不影响酒驾的认定;

第三、胡某在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上签字,证明其认可检测结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95条规定:当事人对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第四、一名民警未参与询问却在笔录上签字,存在一定瑕疵,但询问时另一名签字的民警在场,且有其他民警在场参与,胡某在笔录中对饮酒驾驶的事实不持异议,且与测试结果相符,故询问笔录存在的瑕疵不影响本案的事实认定和处理结果,不属于程序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交警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驳回胡某的起诉。胡某不服,又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最后,该案提醒我们,不管是什么酒,只要准备开车,就不能饮用,否则一旦被交警查住,就会被处罚。本案胡某所幸只是酒驾,如果是醉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到时候胡某真的是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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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河南固始,一名男子在一家小吃店内正准备吃饭,突然起身将一名老婆婆打倒在地,并用脚踩头。期间,一名女服务员试图上前劝阻,万万没有想到,男子又将女服务打倒,用托盘殴打头部。

据店老板介绍,男子进店后,正在包饺子的老婆婆和女服务员要求男子扫场所码,遭到男子拒绝,随后老婆婆和女服务员唠叨了几句,没想到就遭到男子暴力殴打。期间女服务员大喊报警,但仍遭到男子殴打。

事后,店老板报警,被打老婆婆和女服务员被送医治疗,男子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真是丧心病狂,为了有效防控疫情,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是公民的义务,没想到男子不仅不配合,还暴力殴打提醒他的老婆婆和女服务员,性质太恶劣了,对此必须严惩不贷。

首先,男子的行为涉嫌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本案中如果被打老婆婆年龄达到60周岁,不论老婆婆伤情如何,对男子都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其次,从现场来看,男子殴打老婆婆非常暴力,不仅踢倒在地,还用脚踩头,考虑到老婆婆的年龄,很容易构成轻伤。

因此,案发后,老婆婆可以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其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话,男子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轻伤的话,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从男子的举动来看,男子非常冲动,如果其之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话,男子可能就涉嫌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再者,从民事上来说,男子造成老婆婆和女服务员受伤,男子不仅应当赔偿二人的医疗费和营养费,还应当赔偿误工费。

另外,由于二人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受的伤,两人还可以要求店老板给予一定赔偿。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人们,遇事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警方回应男子殴打老人猛踹头部#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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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旅顺,一女子拎着月饼礼盒独自乘坐电梯,她看着有些不安,突然,她褪下裤子蹲了下来,竟然开始解大手,起身都没擦拭。

这天,某小区一栋楼的电梯里,竟然出现了一摊排泄物,整栋楼的业主怨声载道,有业主拍照发到业主群里,群里一下子沸腾了,大家都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很愤慨,要求物业调取监控,查到这个没素质的人。

看着不像动物的粪便,本来大家都以为是不懂事的孩子所为,物业调取监控一看惊呆了。

只见下午2点左右,一个穿粉色上衣,梳着一头短发的中年女子,她一只手拎着月饼礼盒,另一只手拎着其他的食物,经过业主辨认,这个女子面生,应该不是本小区业主。

看她的样子,应该是来小区走亲访友的,进入电梯之后,她按下了电梯楼层的按钮,没多大会,女子突然局促不安起来,身体也随之左右摇晃,接着,她伸手按了一次楼层按键,几秒钟之后她再次伸手去按电梯按键。

然后,女子走到电梯轿厢左后侧的位置,竟然脱下裤子,然后蹲了下去,开始解大手,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她要上的楼层到了,她都没擦拭,又迅速提起裤子,若无其事的走出电梯,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让人瞠目结舌。

物业保洁员已经第一时间对排泄物进行了清理。

业主们看到视频后,都表示不能接受,大家都以为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做的,可成年人做出这样的行为,真是匪夷所思,她难道不知道电梯里又摄像头吗?这是把电梯当公厕了。

网友们众说纷纭,都对当事女子给予了理解,也提出了批评。

“真是憋不住了,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方便完了,应该自己想办法收拾,不应麻烦别人,文明就差一点点。”

“只要是这个人精神没毛病,她在电梯大便的行为,看来是实在没办法,总不能拉在裤兜子吧。人有三急,谁都有可能遇到紧急情况。”

“小区没有公共卫生间是设计上的一个瑕疵。”

事后,该女子被找到,受到了批评教育,但为了保护她的隐私,没有公布她太多相关的信息。

其实,女子的行为已经不是道德范畴的问题了,她已经违法了。

在电梯里大小便属于违法行为。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念情感 就像网友说的,人有三急,谁都避免不了,但是,事后及时清理,不给后面乘坐电梯的人带来麻烦,大家也都可以理解,可方便完后,她竟然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的离开,这样的行为确实没有素质。

每个公民都应该遵规守纪,文明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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