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为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临沂市农委和临沂市旅游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临沂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乡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各县区、开发区进一步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乡镇)建设,规范景点管理,培植了一批规模、档次较高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景区)和示范点,促进了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
按照《临沂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乡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考核标准,临沂市农委和临沂市旅游局联合组成评审组,对各县区、开发区申报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景区)和示范点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了评审,并确定兰山区李官镇、沂水县院东头镇、(蒙阴县)蒙山云蒙景区管理委员会等15个乡镇(景区)为临沂市首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景区),确定兰山区李官镇镇山桃花节景区、河东区八湖镇长红岭草莓采摘园、苍山县代村生态农业旅游区等35处景点为临沂市首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