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常态下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要求,进一步破解松江区在集体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种瓶颈和制约,目前,在不断深化改革基础上,积极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具体措施。
一是理顺权属关系,确立联合社投资经营主体地位。14个镇级联合社办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组织代码证并开设银行账户。如中山街道联合社已将下属集体企业的投资主体变更到了联合社。
二是理顺集体、财政两本账,进一步明晰政府与集体权属界限,分清事权和财权,中山街道率先将政府部门使用集体资产的建立租赁关系,支付租金。
三是推进村队资产回购,实现“三级归一级”管理,佘山、泗泾、新浜、泖港等镇正在加快推进村级资产回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