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全区农牧区低保与临时救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把今年确定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年”,将着力规范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促其健康有序开展。
预计今年四五月份,各旗县(市、区)将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各地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启动“按标施保”奠定基础。据悉,今年我区农牧区低保指导性保障标准为农区1000元、牧区1300元。
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入户核查的程序,今年内蒙古将严格规范农村牧区低保申请、审批等程序,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年审制度,重点检查关系保、人情保等违反政策的现象。对一类低保对象,将全部进行入户核查,不符合一类条件的家庭将改变保障类别。个别有条件的地区将对二类、三类低保对象采取全部入户调查或按比例抽查。同时,今年我区民政部门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年度自查制度,通过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文/丁燕康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