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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有哪些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时间:2018-07-04 0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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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有哪些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供应商进入企业供应链所需满足的条件和流程的管理制度。它旨在确保供应商的质量、成本和交货期等方面的符合性,降低企业的采购风险,并优化供应商的品质、成本和交货等绩效指标。通过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企业可以筛选合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以下是有关于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采购市场秩序,防范__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__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__省__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__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__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__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__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__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__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__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__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__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__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__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__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__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__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__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__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__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__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__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__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__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__市__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__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__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__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x月x日起执行。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升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升采购物资质量,加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有不错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含: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XX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不错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第十五条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善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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