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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时间:2018-10-29 18: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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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关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感兴趣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哦!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培优、培强两大工作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截止XX年底,全乡累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涉及19个村,注册社员371户,注册资金3374万元,辐射带动农户1140户,XX年合作社组织成员人均收入7125元,比非成员高出18%,具体工作如下:

一、 围绕“优”字,实施新举措。

1、 健全组织机构 

XX年7月我乡即成立了东赵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组,主要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

2、 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区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了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并以村为单位,小村最少一个,大村3到5个。

3、 优质服务 

在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工程中,为申办人提供指导服务,即:编印一份申报程序,告知申办人,提供一套文件格式,将以申办成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资料复印件装百度订成册,使办理过程规范。   

二、 走多特色路 

我乡紧紧依托优质水果、蔬菜、种植,生猪、蛋鸡养殖等特色产业,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经济人,村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他们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合作社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多领域发展趋势。种植合作社18家,占40%,养殖合作社20家,占44%,服务类合作社6家,占13%,村干部组织承办合作社10家,占22%。

三、做大做强为目标、规范化管理上水平。

做大做强是我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目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程中,我乡始终把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与辐射实力作为增加合作社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措施。 

1、 组织人员培训,扎实做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素质高低,决定合作社的发展前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民主管理意识,提高了经济管理能力。 

2、 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示范创建工作主要围绕相关实施细则确定的合作社组织机构的建设、内部规范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面前有5个农民主要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

3、 推广联合社模式,增加做大做强的实力。为了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广联合社模式,让合作社的生产、服务、销售与推广融为一体, 创新了模式和机制,服务了农民,壮大了合作社,增加了农民收入。李墕村 联合社投入600万元对加入联合社的合作社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无偿服务,统一销售农产品。   通过以上工作,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形成稳步、健康、规范的发展事态,呈现出勃勃生机。 

今年我乡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线,抓好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合作社成员培训进程,做好品牌培育工程,推广联合社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活动,全面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2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社的稳步发展。到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70家,其中,XX年新成立的合作社30家,共有注册成员780人,共有入社社员近5000人,带动农户16821户,成员注册资金2958万元。向省专合办报送省级示范合作社项目申报书8个,农业部示范项目申报书1个,其中有河铺立新板专业合作社、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大崎秋艳甜柿专业合作社列入了项目,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列入农业部畜牧扶持项目。XX年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快、注册最多、资金投放最多、争取项目最多的一年。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今年,我们继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免费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关于发展合作社的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以县委党校、农干校、农广校为阵地,先后培训乡(镇)、村、财经所干部及农产品产、加、销及农业经纪人400人次,培训县级骨干辅导员150人。

(二)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县委、县政府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这个问题上,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而是在为农民群众牵线搭桥、提供市场供求信息的基础上,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积极引导他们成立协会或合作社,走联合自强之路。我们将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文件翻印到每个乡镇和重点村,将各级的政策交到群众手里。今年年初县政府印发了罗政办【XX】01号《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提出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强化服务指导力度。一是对去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进行完善。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完善了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这些合作社的自主经营能力;重点培育了一批有产业基础、有经营管理人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使其围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形成了同品种合作社的联合体系,如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围绕山羊养殖这一主导产业,联合其它养殖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养殖联合体,并在各乡镇建立分社。二是对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从登记前的培育、项目的考察、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学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项不漏的搞好服务,保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今年,我县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这些合作社,从社员构成、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符合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要求,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运营良好。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领导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要抓手,在资金上加大了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尽管我县的财政非常困难,但对每年新注册的合作社都安排了专门的资金进行扶持,从XX年起,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每年安排适当工作经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要在进行信贷评估调查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用其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对农民合作社的成员贷款,可根据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要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需要。要拓宽融资渠道,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可按章程和年度计划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三是实施项目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业开发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等,经筛选论证,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可优先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农业、林业、畜牧、水务以及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符合项目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办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龙头企业。科技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技术推广、科技三费项目优先立项。今年县政府将农业各项项目资金重点安排到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骆驼坳海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华丽板栗产销专业合作社、隆鑫药材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共承担项目资金近1200万元,

(五)加大合作社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全省通城合作社会议后,我县9月8日,我县在匡河召开了全县促进土地流转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分管农业的领导、各乡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十二个乡镇财政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促进土地流转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会的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农村土地健康有序集约化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壮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合作社发展的方向,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1051示范社”工程建设,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通过示范合作社的建设,促进我县合作社的发展上台阶。

为了将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全省的十佳畜牧专业合作社,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该合作社指导工作,先后召开协调会三次,为合作社解决实际问题,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投资250万元,建设核心繁育基地,基地总面积1300亩,有标准化羊舍1500平方米,修通了1.7公里水泥路,安了电线、电话、宽带,打了水井、建了沼气池,放牧区、育肥区、繁殖区、科研实验区,区划合理、布局规范,每年能为鄂东提供种母羊XX只。并被省农业厅申报列入XX农业部全国合作社示范项目,该合作社理事长初评为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于10月份出席了农业部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

(六)加强合作社调研力度。根据《省农合办关于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上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面完成了合作社情况上报和调研工作,上报了62家合作社的数据和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已被《湖北省农业信息网》采用。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一是我县成立的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入社社员不多、运作不规范、投入少等问题;二是到目前为止,除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外,还没有一个像样的依托特色资源形成全县性的龙头合作社;三是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还很有限,没有形成很好的投入机制。

下步,我们将严格遵循合作社发展的客观规律,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质量并重,稳步推进,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合作形式由农民之间的合作逐步向农民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相互联合转变,合作内容由单项合作逐步向产加销全程合作转变,合作机制由松散型逐步向紧密型转变,合作区域由区内合作逐步向跨区合作转变,合作领域由单纯的经济领域向社会管理领域扩展,使之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助推器”。一是加大政策和财政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安排农业开发、扶贫开发资金、以钱养事资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二是坚持发展为本,边规范边发展。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合作社内董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力度,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快速发展。三是继续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1051示范社”工程建设的要求各争取到XX年,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三个示范性合作社。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3

1、从20*年起我镇先后创建了2个万亩小麦高产示范片,座落在坛城镇张圩村、母庙村、姜营村、高桥村、邓桥社区等;1个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座落在小山村、邓桥社区、大任村。为做好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全镇共成立了8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平均达11人,合作社成员最多的是蒙城县富万家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成员23人,带动农户1328户,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1030吨,统一销售小麦1120吨,统一销售玉米1340吨。

2、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面积全镇达4300多亩,其中1000—3000亩的有2个专业合作社,分别是:蒙城县富万家专业合作社和益丰专业合作社。

3、增产、增收情况:专业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亩产平均增产50-60公斤,增幅达10%以上。

4、提供服务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坛城农业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土地流转等农业工作推动我镇经济发展。

5、商标注册和认证方面:蒙城县富万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局注册“富万家”商标,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专业合作社知名度。

6、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由农委统一采购良种补贴品种,每亩补贴小麦10元、玉米8元。统一采购小麦高产攻关化肥每亩20元。县农委技术指导员和镇技术员驻点到村到专业合作社,统一培训,统一技术指导,为合作社提供了政策、物资和技术支持。

7、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发展都是几个农民组织,都存在资金缺乏现象,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2)农民惜地,土地流转价格太高,限制了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工作进程。

(3)政府扶植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少、资金少。

(4)专业合作社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利益分配、人员管理、用工制度等有待加强完善,以保障专业合作社步入正规发展。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5

武胜县新时代农机合作社简介

武胜县新时代农机合作社由农机局牵头,引入农机大户、有实力的农机经销商、农业技术专业人才组建而成,采取“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社这个纽带,将松散、单个的农机户联在一起,明确了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性质,明晰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责、权、利,建立健全了合作社良好运行机制,同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提供季节性、时段性、环节性农机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合作社位于飞龙镇梅托村10社,占地1972平方米,有机库1266平方米,管理房260平方米,集中大中型机械75台套,小型机械408台套,其类型包括耕、种、植保、提灌、收获、加工六大类。

建社的宗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服务三农、实现社员与农户、业主共赢;同时,作为全县农业机械化“33211”发展战略的纽带,助推全县农机化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自今年5月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投入运行以来,从提高作业服务质量入手,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很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小规模农业生产难以实现机械耕作的难题和“有机户有机无活干,无机户有活无机干”的问题,对武胜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6

梨树县富邦养鸭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一、自然情况

梨树县富邦养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梨树县泉眼岭乡,于5月在梨树县工商局注册,法人代表李剑,注册资金100万元,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1170万元。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以发展肉鸭养殖为主,为本社社员的提供鸭苗、饲料、技术、防疫、回收、销售等服务。

合作社总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合作社借鉴国际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经验来运行,内部机构规范。目前,已发展社员280户。合作社自有种鸭养殖孵化场一个,种鸭养殖总量15000只,年为社员提供优质鸭雏450万只。下辖养殖基地10个,社员肉鸭养殖总量达到430万只,社员户均总收入3万元。通过“八统一”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带动梨树镇、十家堡镇、白山乡、喇嘛甸镇、四棵树乡、万发镇、郭家店镇等17个乡镇、75个村发展肉鸭养殖。

二、人员和组织机构情况

为了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我们借鉴国际合作和国内企业的管理经验,大胆探索,在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先后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服务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了制度健全,机制严密,运行规范。合作社组建后,就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1

监事会,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合作社对社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理事会下设“七部一室一委”即:业务部、技术部、疫病控制部、养殖部、风险部、财务部、保卫部、管理办公室和团委,具体负责合作社的管理。现有博士畜牧师1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5人。

三、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情况

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总股金396万元。合作社通过订单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集中服务,统购、统销”的经营模式组织生产,成员间合作关系紧密。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95%以上。通过统一组织购买生产资料,社员不仅能放心质量,而且享受到最低批发价,生产资料平均价格能低于市场价的15%以上。社员产品全部由合作社统一包装,通过合作社组织销售,肉鸭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98%以上。合作社为社员产品统一注册了“普原”商标,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合作社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等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网点50多个,肉鸭产品高于市场价的12%以上。先进生产标准的实施,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品牌效益的提升,销售网络的畅通,为合作社产品销售、效益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末,合作社销售收入达到8600万元以上,社员人均收入达到981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5%以上。

四、产权关系情况

合作社产权关系清晰,合作社成立之初出资人52人,共出资100万元,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成员发展到280人,总股金达到396万元。合作社通过先进的结算系统和信息系统,为每个成员都建立了独立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量化份额和合作社交易情况等记录完整。并严格按照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度的60%返还给社员。

五、财务管理情况

合作社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财务管理工作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接受社员的监督,实行管理民主,财务公开,保障合作社全体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合作社的财务和其他社务工作,在每年1月20日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按时向社员公布,接受社员的监督。

六、民主决策情况

民主决策透明。本社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各项决策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五、培训教育情况

,合作社成立了农民创业培训中心。现有多功能教室500平方米,投影仪、电脑、led屏齐全,为社员提供集中培训。合作社下属培训基地2处,为社员提供示范、实践教学。合作社围绕种植、养殖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每年培训农民300人次以上。

六、项目计划

合作社计划新建进推广肉鸭新品种和新技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梨树县泉眼岭乡东洼子村。主要建设内容:引进樱桃谷父母代种鸭新品种8000只,需投资23.2万元;推广樱桃谷肉鸭饲养管理新技术,培训社员100人次,需投资1.8万元。

1、项目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25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5万元。

2、项目用途:资金主要用于引进推广肉鸭新品种和新技术,一是计划引进樱桃谷父母代种鸭8000只,每只29元,需投资23.2万元,其中:申请专项资金20万元,剩余3.2万元自筹;二是推广樱桃谷肉鸭饲养管理新技术,培训社员100人次,每人次需投资180元,总投资1.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年可改良推广肉鸭新品种200万只以上,新增带户能力100户以上,户均增收40000元。

项目将进一步提高种鸭生产性能,全面提高肉鸭品质,推动肉鸭标准化生产,增加了社员收入。同时带动辐射周边

地区的社员从事肉鸭标准化生产。项目对促进合作社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7

庆阳市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简介

一、建社宗旨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提高生产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达到降本减工、提质增效的目的。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优惠提供耕种机械化生产服务,同时对外开展有偿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

(二)对外开展有偿机械化作业服务。

(三)引进农机和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组织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机构

成员组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耕种生产经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和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机械化生产经营者,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现有成员5人,分别是周永兴、路向林、李银栓、周才祥、路向荣。为了实现民主决策,规范内部管理,合作社设立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长和执行监事。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执行监事监督和检查理事长的工作,对成员负责。三大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制约,实行民主管理。

三、机械配置

成员共同出资购置;成员自带机械入社;本社现有机械:东方红-LX904型拖拉机1台,东方红70型推土机1台,旋耕犁1台,大犁1台,附带和上器大犁1台,时分750三轮运输车1台。本社初步计划年底购进3台东方红LX-904拖拉机。

成员现出资总额30万元。

四、运作模式:

成员自愿入社,以货币或农机折价入股。以非货币形式入股的,须经全体成员进行价值评估。

理事长(经理)统筹安排本社机械,统分结合,以成本价格为本社成员提供耕种机械化生产全程服务:耕(旋)地、起垄下肥、盖膜、移栽、中耕除草、采收等。同时对外开展有偿农机服务。

统一使用“永兴农机”的招牌,统一穿着合作社服装,机具统一悬挂合作社标志,统一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形象,创立品牌。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股金作为盈余分配的主要依据。本社负责农机具的日常维护。

五、社会效益:

合作社的成立,降低了成员的种植成本,达到了降本减工、提质增效的目的。同时,对外开展的有偿机械化服务,提高了周边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8

陈村村委会:

在村委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们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农民我们应该坚持“思想解放,改革创新”,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调整结构,优化品质,提高效益,突出特色”的号召,以“一村一品”为发展思路!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响应市政府的号召也为了推动我村养殖业的发展我们几位农民现申请创办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

通过考查我们几位农民决定充分利用我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水资源通过对闲置戈壁滩的重新开挖创办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该项目的包括三期工程:

第一期工程我们将建设鱼塘用于喂养四大家鱼,鲤鱼,带鱼,鲢鱼,鲫鱼等。年产成鱼10万斤,产值40万元!

第二期工程我们将建设可容纳300头猪的养猪场,年产值40万元!

第三期工程将建设肉鸭场,年产值35万元!

该项目落成后既无任何环境污染又可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猪排出的粪便可用作鱼的食物而鱼的粪便及其浮生物又可作为鸭的最佳饲料)从而大大减少资源浪费降低饲养成本。同时随着该项目的进行可为周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从而带动我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现我们八位农民经过周密思考和全面考查申请注册总投资220万元的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望村委会能够批准!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9

梨树县富邦养鸭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一、自然情况

梨树县富邦养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梨树县泉眼岭乡,于5月在梨树县工商局注册,法人代表李剑,注册资金100万元,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1170万元。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以发展肉鸭养殖为主,为本社社员的提供鸭苗、饲料、技术、防疫、回收、销售等服务。

合作社总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合作社借鉴国际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经验来运行,内部机构规范。目前,已发展社员280户。合作社自有种鸭养殖孵化场一个,种鸭养殖总量15000只,年为社员提供优质鸭雏450万只。下辖养殖基地10个,社员肉鸭养殖总量达到430万只,社员户均总收入3万元。通过“八统一”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带动梨树镇、十家堡镇、白山乡、喇嘛甸镇、四棵树乡、万发镇、郭家店镇等17个乡镇、75个村发展肉鸭养殖。

二、人员和组织机构情况

为了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我们借鉴国际合作和国内企业的管理经验,大胆探索,在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先后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服务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了制度健全,机制严密,运行规范。合作社组建后,就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1

监事会,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合作社对社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理事会下设“七部一室一委”即:业务部、技术部、疫病控制部、养殖部、风险部、财务部、保卫部、管理办公室和团委,具体负责合作社的管理。现有博士畜牧师1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5人。

三、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情况

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总股金396万元。合作社通过订单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集中服务,统购、统销”的经营模式组织生产,成员间合作关系紧密。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95%以上。通过统一组织购买生产资料,社员不仅能放心质量,而且享受到最低批发价,生产资料平均价格能低于市场价的15%以上。社员产品全部由合作社统一包装,通过合作社组织销售,肉鸭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98%以上。合作社为社员产品统一注册了“普原”商标,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合作社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等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网点50多个,肉鸭产品高于市场价的12%以上。先进生产标准的实施,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品牌效益的提升,销售网络的畅通,为合作社产品销售、效益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末,合作社销售收入达到8600万元以上,社员人均收入达到981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5%以上。

四、产权关系情况

合作社产权关系清晰,合作社成立之初出资人52人,共出资100万元,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成员发展到280人,总股金达到396万元。合作社通过先进的结算系统和信息系统,为每个成员都建立了独立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量化份额和合作社交易情况等记录完整。并严格按照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度的60%返还给社员。

五、财务管理情况

合作社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财务管理工作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接受社员的监督,实行管理民主,财务公开,保障合作社全体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合作社的财务和其他社务工作,在每年1月20日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按时向社员公布,接受社员的监督。

六、民主决策情况

民主决策透明。本社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各项决策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五、培训教育情况

,合作社成立了农民创业培训中心。现有多功能教室500平方米,投影仪、电脑、led屏齐全,为社员提供集中培训。合作社下属培训基地2处,为社员提供示范、实践教学。合作社围绕种植、养殖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每年培训农民300人次以上。

六、项目计划

合作社计划新建进推广肉鸭新品种和新技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梨树县泉眼岭乡东洼子村。主要建设内容:引进樱桃谷父母代种鸭新品种8000只,需投资23.2万元;推广樱桃谷肉鸭饲养管理新技术,培训社员100人次,需投资1.8万元。

1、项目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25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5万元。

2、项目用途:资金主要用于引进推广肉鸭新品种和新技术,一是计划引进樱桃谷父母代种鸭8000只,每只29元,需投资23.2万元,其中:申请专项资金20万元,剩余3.2万元自筹;二是推广樱桃谷肉鸭饲养管理新技术,培训社员100人次,每人次需投资180元,总投资1.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年可改良推广肉鸭新品种200万只以上,新增带户能力100户以上,户均增收40000元。

项目将进一步提高种鸭生产性能,全面提高肉鸭品质,推动肉鸭标准化生产,增加了社员收入。同时带动辐射周边

地区的社员从事肉鸭标准化生产。项目对促进合作社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0

XX县XX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1月,在一年的时间里一直不知道该发展什么产业。后期在驻村四支队伍的建议下,根据XX村森林覆盖率高、种养殖产品无污染的特点,决定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推行乌鸡放养式健康养殖模式,以标准化提升品质化、以品质化推进品牌化,全力打造属于任家院村的绿色品牌。

于是,2月合作社开始进行基础建设,6月投入乌鸡苗3000余只,7月又采用驻村工作队的建议以“互联网+”的新型模式来构建养殖场,安装摄像头2处,并可以实现多人观看养殖场乌鸡放养状态。8月9日紧抓央视来略的机会,我村工作队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第二天央视专程对李世贤的“互联网+”销售模式进行了拍摄,并在三天后央视二套8点半的经济信息联播节目中做了近三分钟的宣传。年初,驻村四支队伍又沟通参扶单位西北局协助出售乌鸡1500余只,销售额达20余万元。在养殖期间,合作社带动贫困户6户31人,其中务工带动3户,订单寄养带动3户,所有贫困户在全部都签订了合同,以保障双方利益,至初,带动的这6户贫困户共计增收1.72万元。

度通过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为推动林下生态乌鸡的养殖向标准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3月合作社又开始了乌鸡扩繁场的建设,利用发放乌鸡鸡苗带动我村乌鸡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户的经济收入。该扩繁项目启动投资35万元,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新建200平方米左右鸡舍一个,配套遮阳网、鸡槽等附属设施;新建乌鸡幼苗喂食区100平方米左右;新建孵化厂房200平方米,内设伺料库一个、孵化室一个、疫苗室一个、育雏室三个;购买乌鸡幼苗鸡笼100个、孵化机一个及加温换气设备。现在该项目基建部分已经全部实施,并带动了10户贫困户参与其中。计划到,利用入股式、务工式带动至少20户农户、通过提供乌鸡鸡苗利用订单式带动(贫困户占70%以上)至少30户农户加入合作社,真正使产业脱贫、产业致富落到实处。

我们认为,通过对XX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乌鸡养殖示范总结的成功经验,可走出了一条集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新兴之路,拓展循环农业的发展空间,转变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式,促进我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_________等人发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本合作社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 本合作社在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 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 欲加入本合作社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合作社利益;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 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可以享有_________(不超过20%)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

(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须承担其资格终止前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的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形。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本合作社成员达到_150________人以上,每______5___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___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 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 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办事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合作社及成员利益;

(二)不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三)不得侵占本合作社及成员的利益,不得挪用本合作社资金或者擅自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本合作社资产为成员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五)不得将本合作社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五条 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地处驿马镇自然村,驿王公路南侧,距庆西公路米处。5月,积极响应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流转土地10亩,注册登记成立,由驿马村农民廖海峰任法人代表兴办的小尾寒羊及山羊推广基地,采用“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模式,实行良种羊购进、繁育、饲养防疫,集中统一收购、销售一体化服务的运作方式。

现已投资300多万元,占地总面积达6534平方米,办公生活区269.8平方米,兽医诊疗消毒室30平方米,饲料区50平方米,青贮区1000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双列式羊舍2幢6184.2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县种草站的支持下,修建了1000立方米的青贮坑,购置了揉搓机,粉碎机铡草机、粉料机等机械,生产青贮饲料500吨。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存栏羊可达2000只以上,年出栏1100多只,预计销售收入113万元,利润达77万多元。

近年来,驿马镇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组织农民外出考察学习,积极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村优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至目前,全镇共成立专业合作社23个,其中养殖业10个,果业10个,其它行业3个,为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可新的活力。

该合作社自建成后,已吸收入社农户150户,充分调动了群众的养殖积极性,辐射带动周边近百户群众实施设施养殖产业。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3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培优、培强两大工作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截止XX年底,全乡累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涉及19个村,注册社员371户,注册资金3374万元,辐射带动农户1140户,XX年合作社组织成员人均收入7125元,比非成员高出18%,具体工作如下:

一、 围绕“优”字,实施新举措。

1、 健全组织机构 

XX年7月我乡即成立了东赵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组,主要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

2、 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区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了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并以村为单位,小村最少一个,大村3到5个。

3、 优质服务 

在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工程中,为申办人提供指导服务,即:编印一份申报程序,告知申办人,提供一套文件格式,将以申办成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资料复印件装百度订成册,使办理过程规范。   

二、 走多特色路 

我乡紧紧依托优质水果、蔬菜、种植,生猪、蛋鸡养殖等特色产业,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经济人,村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他们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合作社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多领域发展趋势。种植合作社18家,占40%,养殖合作社20家,占44%,服务类合作社6家,占13%,村干部组织承办合作社10家,占22%。

三、做大做强为目标、规范化管理上水平。

做大做强是我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目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程中,我乡始终把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与辐射实力作为增加合作社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措施。 

1、 组织人员培训,扎实做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素质高低,决定合作社的发展前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民主管理意识,提高了经济管理能力。 

2、 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示范创建工作主要围绕相关实施细则确定的合作社组织机构的建设、内部规范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面前有5个农民主要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

3、 推广联合社模式,增加做大做强的实力。为了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广联合社模式,让合作社的生产、服务、销售与推广融为一体, 创新了模式和机制,服务了农民,壮大了合作社,增加了农民收入。李墕村 联合社投入600万元对加入联合社的合作社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无偿服务,统一销售农产品。   通过以上工作,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形成稳步、健康、规范的发展事态,呈现出勃勃生机。 

今年我乡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线,抓好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合作社成员培训进程,做好品牌培育工程,推广联合社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活动,全面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4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65家,其中:种植业99个,养殖业154个,农机服务类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25.85亿元,入社成员户数31826户,带动周边农户数455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53.2亿元。近三年年均经营总收入29.5亿元,年创纯利5.1亿元,年返利4.8亿元,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增加1200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兴办。我县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起来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 

二是发展服务多元化。合作社行业分布多样。合作社分布于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加工业、林业等多种行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有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的合作社,有从事加工、存储服务为主的合作社,也有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积极牵头兴办。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一服务,全县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民成员实行在专业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了股权关系。到XX年底,全县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1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

二、主要做法 

1、依靠行政推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树立了抓农业不仅要抓生产、抓科技,而且还要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发展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坚持群众自愿、示范引导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开发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愿望,通过抓点示范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根据合作社对农业农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了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6家省级示范社。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部级示范社创建活动。  

3、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县、乡农经人员还深入村组进行分类指导。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加工、营销等方面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利润。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打工,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1%左右,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却达到27%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户进市场难的问题。目前,全县有1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有10家合作社在城市和社区开设直销门店,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自己的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了农户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186个,获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33个,注册商标48个。 

四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成员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激发了成员科技兴农意识。同时,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全县6家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10项。 

五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经营的集合体。县、乡政府对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渠道能够一步到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从XX年开始,我县还重点开展了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目标的“两型”示范合作社建设,有效助推了全县“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专项扶持项目22个,争取资金32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由当地有经济实力、 有经营头脑的能人发起,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胭脂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发挥当地农户养植水产品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户养殖水产新品种,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后段措施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普遍较弱、运行质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内部组织涣散等。县乡政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加快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各级政府应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扩大内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采取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径,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要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然后要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经济组织。再则是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是研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造成了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目前这项业务在县城还非常滞后。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就要发展农业保险,走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共同发展之路,以政策性为主,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业的积极性。要着力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抓紧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主要农作物、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15

永泰县高盖山蓝丰蔬果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泰县西部—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村,距福州约100公里、离县城33公里、离镇约3公里,是同安镇、霞拨乡、大洋镇交界处,海拨640米,冬寒夏凉,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在1228毫米,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2℃,日光时间长,无霜期长。农民合作社成立于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己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各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创造总值达二千多万元,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领导的重视,合作社成立以来得到了在福州市创新办、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永泰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大洋镇党委、政府、领队长林裕煌、副队长苏涵霖等领导和驻友们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特别是福州市环保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承安同志在百忙中三次抽出时间到我村调研、市农办严金官主任、市农办党委书记副主任陈水俤、李武处长几次到我村检查指导。还有省领导原副省长潘心城、省农办林伯英副主任、副市长陈为民、市政协副主席李纯粹、捆绑单位市台盟黄小如主委、气象局陈玉珠局长、纪检组长侯彩萍、县领导黄忠勇书记、林承超县长、郑立副书记、郭宜超常委副县长、县委织部陈荣生部长、县农办领导、市人大代表一行28人等到珠洋村视察、7月1日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带领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到珠洋村调研合作社成立以来所做工作,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省、市、县新闻单位还多次报道珠洋村发展状况,特别是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因地制宜、成立合作业

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收,村财增收,是每位下派干部最迫切的心愿。珠洋村地理位置偏僻,海拔高,远离省城、县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海拔高,气温低,可以发展反季节蔬菜、水果,这又成了珠洋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因素。

珠洋村主要以外出务工,和种植各种农作物为收入。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每亩年产粮食一千斤右左,按照每斤一元计算,一年每亩只能收入一千元左右。当我于XX年年8月份被福州市委下派到该村以后,就深入群众、田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村情,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用活、用好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调研可种植蔬菜、水果等面积较大,其中可种植蔬菜800多亩,种殖蔬菜年亩产值达一万多元。在调研中还发现余能涛夫妻俩利用自己的一亩耕地种植各种蔬菜年收入在一万元右、刘其杯同志也有同感。可种殖茶叶、李果、毛竹、杨梅共有1000多亩。种植蔬菜丰富,有悠久的传统,地处海拔630多米属无公害高山蔬果。但由于地理位置和农村市场的局限性,蔬果因价格问题成熟后销路难,大多数积压腐烂。在这情况下,农民久盼能通过某个组织或某个公司销售出去,我作为市挂职的第一书记听说后很是担忧。如何使在家的20﹪农民发动起来,发展种植、养殖走向致富,带动30﹪在外务工底收入人员返乡一起走向富裕。通过多次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上网查阅其他地区的做法。在与县农办几位领导商讨后,认为可以联合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方式与福州蔬菜公司联合起来把生产产品推销出去,是个可行的办法。为此,我专门请示大洋镇主要领导。镇领导非常支持镇党委书记张剑锋、镇长温智育还特派经管站站长檀怡敏同志协助,在市、县有关领导的协调下,在农办和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真诚手合作下﹙特说明;潘月华总经理多次到珠洋村协调,还表示坚决无偿地为社员服务,并赠送每个社员半吨有机肥,价值1000多元﹚,在珠洋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现公司,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XX年年9月份成立福州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充分依托蓝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在商品流通、组织购销、科技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和增加农民的农业收益。与优势企业联合开展生产、销售反季节蔬菜、水果,让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技术、生产与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12月份被中共永泰县委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市新闻单位多次报道过,特别是元月18日福建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新农村发展建设,省电视台教育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大约10分钟。福州市电视台于6月8日第一套18时40分和第三套21时,福州新闻“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新农村建设”。7月1日市委副书记方、纪检书记清海同志还带领市委农办、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县委书记黄忠勇、县长林强、副书记郑立等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到珠洋考察,亲自查看合作社基地、听取村第一书记叶儒有的汇报和与社员交谈,了解生产状况和产生效率等。对合作社的发展讲了,“六个很好”。7月12日19点30分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

二、让首批参社人员先产生效益,带动其他村民共同参与。

首先是村财和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支购买菜种、有机化肥(蓝丰公司赠送)、农药等,待收成产生效率,再回收成本。让他们先富起来带动周边群众自动参与,特别是去年的经济危机,使部份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参加合作社。通过一年多的发展由当初只有十八人至今已达一百多人参与。种稙面积由当初不值五十亩发展至今累积达二仟亩。

三、合作社的成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使农田的价值提高,由原每亩单净种植水稻产值只有一千元左右,提高到最高达二万元,最低也有七千元左右。二是合作社实施种植、销售信息共享(蓝丰公司负责),农药﹙单价约降价30﹪﹚、化肥﹙单价约降价15﹪﹚、种籽﹙单价约降价20﹪﹚统一采购﹙据统计为社员减少投资约二十万元﹚,技术统一指导,产品统一集中出售,实现了降低种植成本,增加产出效益,提高农民收入的效果。三是使农民打开市场,了解行情,解决后顾之忧,放心扩大再生产,走向集团化,走进大市场﹙如刘其杯同志在成立合作之前夫妻俩亩年只有种二至三亩,而今发展种植马柃薯12亩、西红市53亩、大白菜21多亩、青瓜53多亩等、长年聘用当地农民工十多人﹚。四是减少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肥的成本,由其生产直接销售给农民,减少广告费。五是提高农田的作用率,发挥海拨高、气温低的优势,研究制定一年四季种植各种品种(春、夏、秋可种槟榔芋、生姜、西红市、青瓜、四季豆、等,冬季可种植芥菜、观音菜等通过冰霜冻非常吃)。六是农民合作社与福州市气象局农业研究站,共建试范基地,气象局还免费赠送合作社马铃薯种一千多斤,优良稻谷种100斤(合计总价约一万元)。马铃薯己收成,亩产达4000多斤,亩产值达5000元左右。七是聘请县农业局、县科委有关专家免费为社员讲授种植、养殖技术,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八是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免赠送给农民合作社有机肥50吨约十万元,各种种仔20斤约三仟元,各种农药50瓶﹙袋﹚约伍千元。九是在这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解决部份农民工返乡就业难的问题。﹙如陈乡长返乡种西红市13亩、槟榔芋9亩,当年净收入达8万多元,远高于在外务工。今年更加扩大发展,己种西红市约23亩、槟榔芋12亩等。就更多返乡如:张志花、余能钻等种植西红市、大白菜、槟榔芋等、余世旺返乡与其父一起发展养猪、李仕文返乡养羊等﹚。十是11月12日农民合作社参加第二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即第三届中国﹙福州﹚国际农副产品展。参展产品有;大白菜、槟榄芋、生姜﹙红姜﹚、花菜、粥鸡、煊鸭等。中共福州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市农办严金官主任、陈水俤副主任、贸发局林厚新局长、郭水平副局长等,到珠洋村的参展点检查指导,对布置很满意。通过这次的展销会大大地提高珠洋村的知名度和对珠洋村特色产品的了解。参展四天来共出售大白菜500斤、槟榄芋XX斤、生姜﹙红姜﹚3000斤、花菜500斤、粥鸡200头、煊鸭200头等,金额达39350元。最后一天还供不应来、许多市民在问福州那里有我们的生姜、槟榔芋、大白菜等产品买,并建议我们在福州设一个专卖店。福州电视台12日晚6点40多分、9点多、11多三次报道珠洋村参展点。

四、合作社不断壮大发展。

农民合作社成员由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已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已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农民合作社共筹集资金186万,发展种植槟榔芋130亩、西红市150亩、席草80亩、花菜60亩、长豆80亩、四季豆60亩、青椒19亩、青瓜65亩、姜70亩、日本白皮蚕豆30亩、上海青50亩、大白菜50亩、观音菜50亩等累积共计约980亩。发展养猪330多头、养羊160多头、养鸡鸭各约XX多头,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最高社员一人净增收入六万元以上,最少社员一人也净增收入一千多元,平均每个社员净增收约七千元,全村人均平均净增收提高三百多元﹙不包括在外务工的收入﹚。特别是以来的经济危机,部份农民工还乡看到在家发展种、养的社员收入比其在外务工还多的情况促进下,部份农民工也还乡加入农民合作社,壮大合作社的新生力量,农民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至11月份共筹集资金343万元,发展种植西红市271亩、生姜93亩、槟榔芋152亩、莴笋杆52亩、大白菜130亩、马柃署11亩、四季豆12亩、黄秋葵10亩、青椒39亩、席草52亩、地瓜132亩、扁豆12亩、青瓜398亩、花菜12亩等共计1232亩,种殖水稻263亩,预计种植面积比翻一翻。发展养猪331多头、养羊80多头、养鸡鸭各约1800多头等,预计种、养数量累积比翻一翻。预计社员人均收入会比翻两翻。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五、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不足,无法建保鲜仓库,提高收益和购买电脑,上网公开发布农民合作社的种植、养殖情况信息。二是技术人员不足,有些病虫害要带到福州请专家“就诊”、三是三名聘用专职人员都未发补助(出纳、仓管、技术和信息员)。

六、下一步。

一是继续发展壮大合作社,扩大种植面积及品种和养殖。二是争取资金建一个保鲜仑仓库和有机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储存仓库。三是聘请一名专职的高级农科人员。五是争取资金修建灌溉主渠(河道清淤和加固)达到五十万一遇。六是为满足福州市民的要求,准确在福州开设一个超市专卖合作社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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