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期房,婚后交房,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婚前买的期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共同还贷的婚后交房是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一方交首付并且还贷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并不是所有婚后办下证件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满足四个条件,即便是婚后才办下房产证,仍然可以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1、在购房阶段,以个人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且在银行贷款;
3、婚后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4、以个人婚前财产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