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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经典的优美散文作品

时间:2020-01-17 0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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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经典的优美散文作品

毕淑敏,20世纪80年代走向文坛,被王蒙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她的散文集思想性和审美意蕴于一体,不仅在创作的角度上独具一格,且语言的艺术多样化。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欢迎大家参阅。

篇一:旷野与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储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阶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著。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路。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著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著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著。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篇二:柔和

“柔和”这个词,细想起来挺有意思的。先说“和”字,由禾苗和口两问部分组成,那涵义大概就是有了生长著的禾苗,嘴里的食物就有了保障,人就该气定神闲,和和气气了。

这个规律,在农耕社会或许是颠扑不破的。那时只要人的温饱得到解决,其他的都好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达进步。人的较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单是手中的粮,就无法抚平激荡的灵魂了。中国有句俗话,叫作“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可见胃充盈了之后,就有新的问题滋生,起码无法达到完全的心平气和。

再说“柔”这个字。通常想起它的时候,好像稀泥一滩,没什么盘骨的模样。但细琢磨,上半部是“矛”,下半部是“木”——一支木头削成的矛,看来还是蛮有力度和进攻性的。柔是褒义,比如“柔韧、以柔克刚、刚柔相济、百炬钢化作指柔……”,都说明它和阳刚有着同样重要的美学和实践价值。

记得早年当医学生的时候,一天课上先生问道,大家想想,用酒精消毒的时候,什么浓度为好?学生齐声回答,当然是越高越好啦!先生说,错了。太高浓度的酒精,会使细菌的外壁在极短的时间内凝固,形成一道屏障,后续的酒精就再也杀不进去了,细菌在壁垒后面依然活着。最有效的浓度是把酒清的浓度调得柔和一些,润物无声地渗透进去,效果才佳。

于是我第一次明白了,柔和有时比风暴更有力量。

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拨弩长,依旧扼守尊严的艺术。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不信,你看看报上征婚广告净是征询性格柔和的伴侣。人们希望目光是柔和的,语调是柔和的,面庞的线条是柔和的,身体的张力是柔和的……

当我们轻轻念出“柔和”这个词的时候,你会觉得有一缕缕蓝色的温润,弥漫在唇舌之间。

有人追索柔和,以为那是速度和技巧的掌握。书刊上有不少教授柔和的小诀窍,比如怎样让嗓音柔和,手势柔和……我见了一个女孩子,为了使性情显出柔和,在手心用油笔写了大大的“慢”字,天天描一遍,掌总是蓝的。以致扬手时常吓人一跳,以为她练了邪门武功。并为自己规定每说一句话之前,在心中默数从1到10……她除了让人感到木呐和喜怒无常外,与柔和不搭界。

一个人的心如若为柔和,所有对外的柔和形式的摹仿和操练,都是沙上楼阁。

看看天空和海洋吧。当它们最美丽和博大,最安宁和清洁的时候,它们是柔和的。

只有成长了自己的心,才会在不经意之间,收获了柔和。

我们的声音柔和了,就更容易渗透到辽远的空间。我们的目光柔和了,就更轻灵地卷起心扉的窗纱。我们的面庞柔和了,就更流畅地传达温暖的诚意。我们的身体柔和了,就更准确地表明与人平等的信念。

柔和,是力量的内敛和高度自信的宁馨儿。愿你一定在某一个清晨,感觉出柔和像云雾一般悄然袭身。

篇三:青虫之爱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个毛病。早春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柿子椒的时候,突然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著簇簇黑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著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然后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练得能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女友说,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叫虫蛰了。从此以后我妈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真魂出窍。

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

女友说别急,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她说著,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叫,咽了下去。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著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著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溼。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身边的优美却可以再去重新认识一下,阅读一些优美的名家 散文 。下面是有 优美散文 名篇,欢迎参阅。

优美散文名篇:时光可知,秋已凉

月明星稀,谁看着满城灯火,将心沉入无边寂寥之间。风吹不走惆怅,只是叶的落下,会为谁带去几丝莫可名状的忧伤。

于是记忆翩然而至,不知那一年,岁月渐凝成惆怅,谁在阳光下的笑容,灿烂了我几多时光。

而终晃若只是一梦,灿烂沉寂,阳光刺眼,也不知是某天,当我闭眼回想,那段年华里,那个人,是否只是我的虚构,只是一个幻影。

似乎我只是在骗着自己,在另一个世界里 编织 着一个个美好的幻想。

是否真的有那样一个人,时光太过匆忙,我已遗忘,而现实的锋利,终归会划破那些泡影,我说着我喜欢写文字,近来也迟疑了,很多时候,提笔,看着条纹格子直至模糊,却写不出一个字来。

我也说我爱着秋,可想来也没有那么深沉,我喜欢着那种感觉,却又能在别的方面找到替代。

近段时间的夜,我渐渐开始否定关于我的一切,我并没有过人之处,我的平凡,与我是那么的相得益彰。

我想起那些年,我踏上一片片不熟悉的土地,我认为那里会有不同的风景,我认为我能得到些什么,可从踏上到离去,却只有着那么一点点感慨交杂,依稀有忐忑,依稀有不舍,依稀却又渐渐遗忘。

路途应算是很远, 故事 却太少,也或许是太过平淡便不像故事,刻骨铭心与平凡之间隔着太远的距离,我只能在某个角落远远望着。

而今此时的秋,秋时的夜,有些许凉意弥漫。汽车在不远处奔驰着呼啸而过,不知带起了几片落叶,闪烁的霓虹灯,迷蒙了双眼,不知又勾起了多少记忆。

熟知我的人应该都会觉得,我是一个不堪大用的人,没有努力,定不下心,空想主义。

时至今日,我对自己也越发怀疑开来,曾经的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活到这般地步。

秋季的晚风已不再是如同夏季那般带来的是凉爽了,冰冷的身体冰凉的心,寒意已深进骨子里了。

点烟闭眼,我能感受到吸入肺里的烟尘,缓缓侵蚀了心底的时光,梦想这个词语,已蒙上了太多灰尘。

我开始有些不想写字了,吐露的无病呻吟实在没有意义,我的故事终归没有值得一叙的,而别人的故事,只有感慨,没有感受。

可我还是丢不掉喜欢的东西,即便是无病呻吟,不写,总会觉得遗失了点什么,想来,文字,这些年,或许已融入了我的生命。

虽然,有些事情的确不明不白,虽然,有些确实感情忽高忽低,虽然,有些记忆实在不清不楚,但想来秋风刮来的薄凉也能让心稍稍安静一些,毕竟,说来说去,秋这个季节,有忧伤,有惆怅,有阳光,也会有释怀。

突然想起某个已结婚的朋友,已很久未曾联系,从相遇相识到不再联系,似乎是回到了原点,只是轮转的圆圈,中间怎么也包裹了些不可名状的东西。

一场花事了去,总感觉与秋有关,一抹记忆的淡忘,总感觉是因为时间的缘故。不知有谁,想着不着边际的事,念着遥遥远去的人,在这秋的薄凉之中,看着落叶随风及地,看着时光渐渐远去,看着梦想遥遥无期。

优美散文名篇:人生 马拉松

我33岁那年秋天决定以写小说为生。为了保持健康,我开始跑步,每天凌晨4点起床,写作4小时,跑10公里。

我是那种容易发胖的体质。我妻子却无论怎么吃也胖不起来。这让我时常陷入沉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无需认真就能得到的东西,另一些人却需要付出很多才能换来。?

不过转念一想,那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保持苗条的人,不会像我这样重视饮食和运动,也许老化得更快。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从长计议。

几年之后,我终于步入小说家的行列,还成功减掉了多余的体重并戒掉了烟瘾。说起坚持跑步,总有人向我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超人啊!?说老实话,我觉得跑步这东西和意志没多大关联。能坚持跑步,恐怕还是因为这项运动合乎我的要求: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械和场所。人生本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在这期间,我坚持每年都参加一次马拉松比赛,不过100公里长的?超级马拉松?只跑过一次。那次经历真是终身难忘。

那是1996年6月23日,我报名参加了在日本北海道佐吕间湖畔举行的超级马拉松大赛,全程100公里。清晨5点,我踌躇满志地站在了起跑线上。比赛的前半段是从起点到55公里休息站间的路程。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安静地向前跑、跑、跑,感觉和每周例行的锻炼一样。到达55公里休息站后,我换了身干净衣服,吃了些妻子准备的点心。这时我发现双脚有些肿胀,于是赶紧换上一双大半号的跑鞋,又继续上路了。

从55公里到75公里的路程变得极其痛苦。此时的我心里念叨着向前冲,但身子却不听使唤。我拼命摆动手臂,觉得自己像块在绞肉机里艰难移动的牛肉,累得几乎要瘫倒在地。一会功夫,就有选手接二连三超过了我。最让人心焦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超过我时大喊:?坚持下去!?

?怎么办?还有一半路,如何挺过去?这时,我想起一本书上介绍的窍门。于是我开始默念:?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机器。我没有感觉。我只会前进!?这句咒语反复在脑子里转圈。我不再看远方,只把目标放在前面3米远处。天空和风、草地、观众、喝彩声、现实、过去?所有这些都被我排除在外。

神奇的是,不知从哪一秒开始,我浑身的痛楚突然消失。整个人仿佛进入自动运行状态。我开始不断超越他人。接近最后一段赛程时,已经将200多人甩在身后。

下午4点42分,我终于到达终点,成绩是11小时42分。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终点线只是一个记号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这一路你是如何跑的。人生也是如此。

当时的我只有30多岁,但也不能称为?小伙子?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在这个年纪,我正式站在文学的起跑线上?虽然已不再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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