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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晚清第一奇案--“刺马案”寻隐

时间:2020-06-07 0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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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晚清第一奇案--“刺马案”寻隐

(转载)晚清第一奇案--“刺马案”寻隐

郭 胜(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摘要:同治九年,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身亡,是清代一朝唯一一位被刺的总督大员。此案审理过程错综复杂,案情扑朔迷离,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那么,马新贻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刺马案”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本文试从这几个问题的解答入手,对被害人马新贻的为人行事和嫌疑人张文祥的刺杀动机进行全面分析,力图揭开这一奇案的神秘面纱。


关键词:“刺马案”;马新贻;张文祥;湘军集团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公元1870年8月22日,两江总督马新贻亲临校场检阅武职操练。校场位于督署的右后方,有箭道可以直接通向督署后便门。总督阅射是当时江宁一大盛典,允许百姓参观,因此,箭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群众。当马新贻阅毕回署正走到便门外时,突然有人跪道以求资助,此人是马新贻的同乡山东郓城武生王咸镇。马新贻对他说:“已两次助汝矣,今又胡来。”说罢又有一短衣清兵模样者快步走到马新贻面前,护卫未及拦问,短衣人已从靴筒中拔出短刀猛刺马新贻,总督大人应声倒地,众人蜂拥而上将刺客擒获,该犯从容就擒,口中还不停地说:“刺客即为吾张文祥,一人做事一人当,吾并无同伙,不要胡乱抓人。吾大功告成,现在可以跟你们走。”此时的马新贻已面如土色,双手紧抱胸部,右臂紧紧夹着右肋,萎缩着身子,已不能站立,众人取下门板,将其抬进督署上房。差人飞报江宁将军魁玉,魁玉闻讯大惊失色,飞奔督署探视。马新贻仰卧榻上,呼吸困难,精神萎靡,生命垂危。探视伤口,匕首刺进右胁肋数寸。魁玉看后,随即走出上房,讯诘凶犯。再三讯问,案犯只供称自己是河南人,名叫张文祥。讯其行刺缘由,一味闪烁,坚不吐实。魁玉气急,喝令将凶犯带往上元县严刑讯究。马新贻气息奄奄,自知命不能保,口授遗疏,令嗣子毓桢代书,请魁玉代呈朝廷。午后,马新贻已再不能言,延至23日下午2时许,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遽尔殒命。这就是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张文祥刺马案”。


“刺马案”之所以引人瞩目,首先是遇刺人马新贻地位显赫,马新贻官居两江总督兼管通商事务及两淮盐务,统管今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富庶之地的军政监察大权,是晚清最重要的封疆大吏之一。一介走卒竟能直入总督校场刺死朝廷重臣,难怪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其次是此案审理过程错综复杂,经历了一年多的审讯,在魁玉毫无结果的初审之后,接连动用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同江宁将军魁玉,刑部尚书郑敦谨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进行了前后两番兴师动众的会审,结果却以“漏网发逆,复通浙江南田海盗等匪”之名草草结案。刺客虽被凌迟挖心处死,但案情并未水落石出,就连参加会审的马新贻部下孙依言、袁保庆最后也拒绝在会审文书上签字画押。足见此案波诡云谲。


那么,历史上的马新贻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张文祥又为何执意要刺杀身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呢?

一、被害人——马新贻其人其事


马新贻,山东菏泽人。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历任建平、合肥等县知县、安庆府知府、庐州府知府、安徽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闽浙总督、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成为清代回族知识分子以正途入仕,并担任封疆大吏的重要政治人物。


咸同之际,清廷内忧外患,统治面临巨大危机。马新贻初与太平军的作战,屡有战功,逐年升迁,足见其军事才能。而他在浙苏两省的政绩则更为突出,例如,在浙江巡抚任上,他主持完成了浙江的减漕运动,核定地丁漕粮,编订《浙江减定浮收章程》,大大减轻了饱受战乱之苦的浙江农民的负担,稳定了当时的社会秩序。在两江总督任上,马新贻着手整顿盐政,并且最终确立了两淮盐法规制。他还积极投身河工,认为江南河务以修筑运堤最为重要,经过多番努力,运河东西两堤于同治八年六月竣工。自此以后,运河航道畅通无阻,两岸人民深获其利。刺马案发生后,许多官员对马新贻被刺都深表哀痛和惋惜,纷纷奏请朝廷,要求严究主使,尽速惩办‘并为他奏请恤典和建立专祠,同时对他的为人和仕途经历予以高度评价。继任浙江巡抚杨昌濬评价说:“新贻在浙江巡抚任内,正值地方新复,加意抚绥,办理善后事宜,诸臻妥协,并将海塘工程督修完固,民赖以安”。朝廷对马新贻的评价谕曰:“马新贻持躬清慎,办事公勤,由进士卽用知县,历任繁劇。咸丰年间,随营剿贼,疊克坚城,自简任两江总督,於地方一切事宜,办理均臻妥协”。不难看出,马新贻勤政廉洁,遇事变通,深谋远虑,择贤任能,恪守儒家道德规范,善于学习外来先进的技术,积极推动洋务事业的发展,竭力维护清朝摇摇欲坠的统治,堪称同治中兴名臣。因此,《清史稿》对他有这样的评价:“以循吏赞画军事,擢任大藩,治绩卓著”。

二、嫌疑人——张文祥供述其事


案发三天后,清廷谕令江宁将军魁玉督同司道审理,又派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起初刺客只供姓名,不说缘由,直至“熬审”四个月后才有供词。供词大意为:


张文祥,河南河阳人。道光二十九年贩卖毡帽至宁波,结识同乡罗法善,取其女为妻,开小店为生。咸丰十一年,太平军席卷江浙,乃参军入李世贤部,转战东南数省。同治三年,李部败走,张逃回宁波,而其妻已改嫁吴炳燮。张无以为生,由做过海盗的龙启云资助仍开小店。同治五年正月,浙江巡抚马新贻至宁波,张递状控告吴炳燮霸占其妻,马以其妻自愿改嫁不准其状。张告之龙启云,龙言自己做海盗时曾遭马剿杀,故怂恿张刺杀马。同治八年,马升任两江总督,张同至南京,寻机刺杀,直至混进校场而得手。


这份供词是官方认可的定论,签字画押后,如今尚存台北故宫博物院。但经过仔细推敲,我们不禁要问:“张文祥不惜性命处心积虑两年,就出于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理由不能服众。由于《清史稿.马新贻传》等重要史籍中对马新贻遇刺的原因记载过于简单而且语焉不详,所以民间对此事众说纷纭。最普遍的一种是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此说来源于地方戏文,最早见于《江湖奇侠传》。流传最广的就是张相文在《南园丛稿》中刊出的《张文祥传》。此说构织了一个被民间津津乐道的桃色绯闻,塑造了一个侠肝义胆,为友复仇的刺客张文祥的形象。近代学者印鸾章也持这一观点,他的著作《清鉴》中有这样描述:“初新贻为河南某城令,文祥与彭姓者,同为某贼魁攻其城,获新贻,欲杀之,新贻乞哀免。因劝令投诚,二人即与新贻缔盟结义,相约终身。彭为长,新贻次之,文祥又次之。已而新贻以二人功,渐升至监司,二人亦为参遊。先是彭有妻年少而美,新贻诱至署,私之。彭怒而语文祥。文祥曰:‘此汝妻乎?亦他人物耳。彼既同心,争而不义,不如逐之,吾与子遊可耳,此间岂可留哉?’彭不能决,文祥屡促之去,亦不应。

一日新贻薦彭诣某公。彭忻然行,文祥愀然曰:‘殆矣。’往与之诀,己亦他去。未旬日,彭果以诛死闻。文祥哭之恸曰:‘不杀马非丈夫也。’因日炼药刃一,后新贻历任封疆,文祥尝伺其所至,不得间。一日,新贻往某庙行香,文祥伏案下,发刃不中,幸得遁。如是者三四次,至是卒手刃之”。

但这种说法却是破绽很多。一是如果张文祥与马新贻有这等兄弟关系,则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刺杀,何必非要在校场动手呢?。再说马新贻的弟弟马新祐自幼跟在马新贻的身边,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马新贻的事情他最清楚不过,如果马新贻因为“渔色负友”遭刺,那么他也应该接受朝廷最后为他哥哥保全面子的结案,而为何却终觉疑案未明,抱恨终古呢?而且据马新贻六世孙马福建透露:“马新贻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总督大吏却没有三妻四妾,绝对称得上是个用情专一的好男人。当年,马新贻的妻子在马新贻遇刺身亡后坠金自尽。”如果马新贻是个好色之徒,他的妻子会这样吗?所以笔者认为这一说法也是不可靠的。

三、主谋人——湘军集团策划其事

那么张文祥刺马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幕后真如张文祥供词里所说那样并无主使之人?

我们不妨先来回味一下张文祥在刺马成功后所说的那番话——“刺客即为吾张文祥,一人做事一人当,吾并无同伙,不要胡乱抓人。吾大功告成,现在可以跟你们走”。从一开始案犯张文祥就在强调刺马的原因与他人无关,并无主使之人。联系他刺杀成功后胸有成竹和从容被俘的情形,不难看出若无重大隐情和重大指使者,态度不会如此。而且在江宁将军魁玉的初审以及魁玉同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加上刑部尚书郑敦谨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的第二次会审呈报结果的奏折中都出现了“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并无另有主使之人”等语,似乎也在反复强调此案幕后并无主使之人,越是这样越难免让人怀疑。朝廷对此似乎也持怀疑态度,朝廷谕曰:“马新贻以总督重任,突遇此变,案情重大,张文祥所供各情,恐尚有不实不尽,若遽照所拟卽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另外,此案的审理过程也更加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马新贻被刺后,首先由江宁将军魁玉以及藩司梅启照等人审讯,几经周折,所奏不过是案犯“言辞闪烁”,“一味支离”等话。而朝廷则相信幕后定然另有主使,故而加派漕运总督张之万奔赴江宁审案。张之万抵达江宁后,刺马案的审讯工作依然没有太大的突破,只得出张文详曾与海盗勾结,马新贻在浙江力剿海盗故而招怨。这样的结果使得朝廷动怒,于是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飞驰江宁速审,同时敦促曾国藩前往江宁主持大局。即便是在号称铁面无私的郑敦谨以及两江总督曾国藩长达月余的审讯下,所得结果亦不出前番官员的审讯,只不过量刑更为残酷,将案犯张文祥的凌迟处死,另加剖心致祭。自始至终,可以说朝廷一直力主刺马案另有主使,并且不断降旨以推动审讯工作,前后轮番参加审讯的官员多达五十余人。但直到最终,各番官员也没有审讯出朝廷所谓的幕后主使,朝廷迫不得已接受了审讯结果。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张文祥供词不可信,“张文祥刺马案”幕后必有重大隐情和重要主使者。那么,幕后主使又会是谁呢?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只能从涉及本案的一些蛛丝马迹中认真推敲。

首先是主审官曾国藩再次就任两江总督后的态度颇令人难解。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朝廷闻讯即刻调派尚在天津处理教案的直隶总督曾国藩回任两江。当时,曾国藩正因天津教案处于被动不利的局面中,举国内外纷纷谴责曾国藩的抑民崇洋行为,而列强还嫌他惩处不力。此次朝廷调他回任两江,正好可以把他从尴尬的处境中拉出来,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他却上了一道“谢调任江督恩因病请开缺折”,固辞两江总督。朝廷自然以曾国藩老成持重,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等语相劝,同时调遣李鸿章补任直隶总督以安大局。两江局面混乱,而曾国藩却迟迟不肯动身前往。曾国藩几经推托,朝廷几经敦促。最后,曾国藩才打点好行装准备动身。启程前,曾国藩恳请召见,以观察慈禧太后对江宁时局的看法。实际上,曾国藩一直都在密切关注着江宁的事态发展。刺马案一出,江宁将军魁玉,他的门生布政使梅启照等就一直给他频频来函。象朝廷一样,曾国藩也非常关心那个幕后主使人有没有审出来。抵达江宁后,曾国藩却并不着急审案,每日里不过是聊天接客,翻看《阅微草堂笔记》。在朝廷再次钦派的刑部尚书郑敦谨抵达江宁前,曾国藩唯一所做的与刺马案有关的工作,不过是给马新贻作了一幅挽联,前往吊唁了一番,仅此而已。而后来在与郑敦谨共同审案的过程中,曾国藩又往往沉默寡言,极少发问。郑敦谨进行了将近半个月的审讯后,曾国藩不过是淡淡的提示郑敦谨,恐怕案子还得象以前那样奏结。为何曾国藩会迟迟不肯就任江督,而又为何表现出对刺马案如此这般的消极态度?只怕其中另有隐情。

其次是复审官刑部尚书郑敦谨。郑敦谨,湖南长沙人。道光进士,历任广东、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布政使,山东学政,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同治六年,作为都察院左都御史,郑敦谨亲到山西查出山西巡抚赵长龄防剿不力,布政使陈湜贪图女色,所部军纪败坏,以致战事失利。慈禧太后得报震怒,二人均被革职充军。郑敦谨因此有铁面无私的声誉,后升任刑部尚书。这次,郑敦谨得谕后即刻星夜兼程抵达江宁,立意要将这个天下疑案审出个水落石出。故而其抵达江宁后,稍事休息,便开始审案。怎料审案月余,案情仍与此前无异。最后,在1871年3月19日,郑敦谨和曾国藩联名上奏审案结果。奏结虽然更加详细,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却仍照原奏拟定。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别强调张文祥听授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第二,对张文祥量刑更加残酷,除了拟以凌迟处死外,又增加了一条摘心致祭。最终,朝廷也不得不接受这一结案。未等圣旨下达,更没等张文祥正法,郑敦谨便匆匆离开了江宁,曾国藩送的盘缠他分毫未受,他的两个随行郎中倒是每人收了曾的五百两银子。郑敦谨并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他声称有病不能回京,只打发两个郎中代他复旨。按照清制,钦差大臣不回京复旨是要治罪的。朝廷下谕旨命其回京。他只以有病为辞,请求开缺,并终生不再为官。郑敦谨的两个助手回京后,颜士璋被放到兰州作替补知府,旋即回籍赋闲;而伊勒通阿,随后也奉旨回乡颐养余年。

最后看会审官孙衣言给马新贻写的神道碑铭。碑铭称,“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结,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憨为公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孙衣言乃江苏候补道,马新贻的亲信,他自始至终参与了刺马案的审理。此文一出,震惊朝野,舆论大哗,就连慈禧太后明白其中大有隐情。但是,又奈之若何?前后介入的审讯官员已达五十余位,审案也已长达八个月之久。斯人已作古,朝廷无非加恩赐恤,以慰忠魂。上谕赏加马新贻太子太保衔,照总督阵亡例赐恤,入祀贤良祠,列国史传,并赐谥端敏。又令在江宁、荷泽、庐州等地建立专祠,春秋官为之致祭。其子马毓桢加恩赏给主事,分刑部学习行走。

综上种种迹象,似乎可以表明,刺马案实出自湘军集团谋划的这一说法更为成立。但湘军集团为何要置马新贻于死地呢?笔者认为马新贻之死,端在同治七年慈禧曾召见他,密旨让他调查湘军攻陷天京后太平天国金银财宝的去向。上任之后,又以裁抑骄兵悍将为首要任务,“长於综覈,镇定不扰”。所谓“长於综覈”,指的便是马新贻四处抓捕游荡掳掠、为非作歹,已成黑社会势力的湘军。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曾任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的郭柏荫对其孙郭公铎说:“张文祥行刺有幕后怂恿者,应是这一类人物,最初有意制造流言的,也是他们。”高拜右在《刺马案与湘军》中说:“刺马案,终清之亡,迄莫详其真相,实则马之死,死于湘军之嚣张气势。”参与审讯的颜士璋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随郑敦谨赴江宁办案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曾国荃在幕后的精心策划,隐约闪现。

无论是抓捕湘军作奸犯科者还是追查太平军财物去向,都逼近或指向曾国荃。马新贻触动了这个钱权俱握的黑社会老大,也就一步步接近了自己的死亡。

潜规则恣行横生、盘根错节的官场,岂是一人即可撼动?马新贻的血,也就只能白流。江河日下的清王朝,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它成为深究起来并不奇的“奇案”了。而中兴名臣马新贻之死刚过四十年,清朝便在衰朽之中轰然倒下,瞬间化作齑粉,徒留下“满清四大奇案”,在市井百姓的茶余饭后一次次缭绕梁间。

附《马新贻遗摺》:
(略)

参考文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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