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团队管理。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五本教材为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注:每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焦作市教育局。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