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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中小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实用9篇)

时间:2022-01-07 06: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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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中小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实用9篇)

4、体检医院:颍上县协和医院(公交2路、5路、6路)。

6、现场确认地点:颍上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乘公交车2路、5路、13路、15路)。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敬请关注“颍上教育资源网”(http:///)公示公告。

8、颁发证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示公告。

四、认定流程。

2.网上申报。3月29日--4月6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0: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集中体检。3月29日--4月8日到颍上县协和医院体检中心(公交2路、5路、6路)。

4.现场确认。4月9日--4月11日9:00-17:00上班时间到颍上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乘公交车2路、5路、13路、15路)。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本人按时到场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双面打印)(附件3)(也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http:////?id=554)。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提交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彩色照片5张。用正规冲洗的清晰的照片,不能用电子照片进行打印的照片,照片不能有划痕等。(其中二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另两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并放入档案袋(自备)内(档案袋正面贴上《春季颍上县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7)。

5.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颍上教育资源网上公告)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6.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必备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申报我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在3月29日--4月8日期间到颍上县协和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2)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自行收取。

3、“颍上教育资源网”将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适时发布有关认定工作时间、进度和各环节工作信息等,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示公告栏。

4、补办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县教育行政审批股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小2寸标准彩照3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需向县教育行政审批股提出换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小2寸标准彩照3张),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材料务必于4月12日—4月13日送交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过期不再受理。

六、特别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各位注意: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5)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颍上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联系人:马千里。

颍上县教育局。

3月28日。

湖北宜昌中小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篇七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安庆市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庆市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安庆市居住证的人员;。

4.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庆市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或安庆市中医院进行体检(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0日8:30-17:00(正常工作日);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5日8:30-17:00(正常工作日)。县(市)区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

3.现场确认。

第一阶段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5日,地点为: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安庆市人民路366号)。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三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所申请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下载填写,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

10.确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第2项至第9项复印件请装订成册,第1项及第10项单独提交)。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材料后予以受理。

五、发证时间。

发证时间: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7日;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联系电话:。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3月26日。

湖北宜昌中小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区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预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桂林市及所辖县、区的申请人员全部集中在桂林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春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湖北宜昌中小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篇九

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通过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三个月彩色jpg格式电子登记照,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3、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机构。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宜昌市城区的,到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东大道2号)现场确认(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851253;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442213);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宜昌各县(市)的,到各县(市)教育局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按照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三峡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到三峡大学文传学院w-1401现场确认。

3、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成绩登记表(师范专业)、思想品德鉴定表等顺序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粘贴封面。

(三)体检。

在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确认,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到宜昌城区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在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张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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