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大全(四篇)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大全(四篇)

时间:2021-03-25 05:05:03

相关推荐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 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大全(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何写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见本合同第12.1款的规定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信托的设立

1.1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合同第12.2款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___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 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投资于___________第一店项目。

1.2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本合同第12.2款规定的资金数额(以下简称“信托资金”)。

委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1.3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12.4款规定的人。

1.4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后,信托计划成立日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条信托财产与费用承担

2.1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全部信托财产为信托计划财产。

2.2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2.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手续费、银行推介费等中介费用;

(6)营销及推介费用;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2.2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 ×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2.2.3 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信托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2.4 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2.3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2.3受托人报酬

2.3.1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满一年计提一次受托人报酬。

2.3.2 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若信托资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报酬;

若信托资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过6%,受托人收取差额部分作为报酬。

2.3.3 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5.1款计算。

第三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风险承担

3.1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对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3.2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法律与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签署本合同前,委托人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风险申明书》(以下简称“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四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 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1.2 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所有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不从事任何有损本信托计划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2.1 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取得受托人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运用、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3)参与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2.2 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3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信托收益

5.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计划资金投资物业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买卖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资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不含受托人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信托收益率 = 信托收益 ÷ 信托计划资金 × 100%

5.2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5.2.1 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据本合同第2.3款的规定确定的受托人报酬后的余额部分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5.2.2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对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权利。

5.2.3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分配时间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5.2.4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第12.5款规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第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转让其拥有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根据信托计划等文件的规定,前往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受让人,不能成为本信托合同项下的合法受益人,无权主张其权利,且不得对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其他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变。

受托人在认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权时将以受益人已与原委托人、受让人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所依据的最后生效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中的文字为准。《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1‰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受托人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受益权的转让手续进行修改的权利。受益人转让受益权时请咨询受托人,并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条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7.1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7.1.1 本信托设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资格丧失的,受托人将进行变更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7.1.2 受托人依法终止其职责时,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选任或依法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7.1.3 受托人变更,原受托人应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自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7.1.4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并根据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财产净值确定追加部分的价格。

7.2信托终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计划第七条之规定,将信托计划资金购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业产权转让,单独或与其他资产一起上市;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提前终止;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7.3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后,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扣除根据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简称“可归属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货币的形式归属于受益人或其承继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八条税收处理

本信托当事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通知

10.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在发生变化后的15日内通知另一方。

10.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如变更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托人,并持与认购时相同的证明文件到受托人处办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确认手续。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规定就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更换或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10.3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与本信托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合同组成

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其所签署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交付信托资金;经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5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填写事项

(请委托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和代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金额¥_______)。

12.3委托人应在信托计划推介期间签署本合同,并交付全额信托资金。

12.4受益人

(在选择的项目前划“*”,并填写相应的内容)

□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个

□委托人指定多人为本合同受益人,详见本合同受益人附页

□委托人指定以下人士为单一受益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5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银行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签署本合同时,信托各当事人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附页

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资金信托合同

受益人附页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指定下列_________位人士为受益人:

受益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受益人拥有的受益权所对应的信托财产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小写金额¥____)

备案号(京icp备_______)

如何写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二

_______国信?(_________t)字第(?)号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民银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_____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_____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户?名: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六条?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_____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_________(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_________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_________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第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收益划付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发行费用;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_____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_________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1)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2)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时,超过_____%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_____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3)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2)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如何写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三

原告:

住:

代表人:

第一被告:

住: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第二被告: 男 汉族 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 手机: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第一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并承担所欠利息 、逾期息 和复利 元 (暂算至 年 月 日,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若第一被告不能履行上述债务,则请求依法拍卖、变卖第一被告所有的位于房产(权利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编号:),拍卖、变卖第二被告所有的房产(权利证书:号),由原告优先受偿。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描述事实)

上述事实有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保证合同等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所述,本案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被告违反合同证据确凿,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你院提起诉讼,

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x年x月 x日

如何写金融合同诉前调解案例范文范本四

国信字第号本合同郑_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协议书。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本合同的双方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__银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__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因信托财产的39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户名: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信托目的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资料共享平台《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协议书》。

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

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100%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________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________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第___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发行费用;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信息披露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时,超过_____%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

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