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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 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图片(九篇)

时间:2018-12-16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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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 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图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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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医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提出其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的重点法律事务,包括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患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的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

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8、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建立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医生行医风险。

5、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6、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法律为依据,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交付。乙方代理甲方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办理见证、催讨欠款等事项,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对甲方委托上述事务优先办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合理收费(给予一定的优惠)。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二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县社保局(医保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领导班子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安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考核办法》的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并汇报如下: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门诊人均费用略高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对就诊人员要求处方外配药的,医生开出外配处方,加盖外配章后由病人自主选择购药。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7、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

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责任医生下乡宣传,印发就医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们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卫医管函〔20xx〕343号)和武威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进行自查的紧急通知》(武卫发〔20xx〕25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了此项工作。现将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卫生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任组长、卫生局执法股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全体执法人员组成,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定为牵头科室,负责全面开展对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与自查工作。

1、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活动;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依法执业。自查结果:所查医疗机构均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疗机构名称或科室名称冠名规范,无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和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2、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和医疗服务行为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了医疗安全;严格落实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了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自查结果:各医疗机构操作基本规范,无违反操作的医务人员和事件。

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有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制定了工作制度与工作方案,质控组织定期对医疗、护理、院感等工作质量、技术操作进行检查,并认真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坚持每月一次的处方点评制度,加大了奖惩力度。自查结果:执业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了医疗服务质量的安全性。

4、医院感染管理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认真贯彻落实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社区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医院感染办公室”,制定了医院感染暴发应急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设立了医院感染控制专职管理人员,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了消毒隔离制度,区域划分严格,标识明显,人员防护工作到位,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照规范流程和无菌操作制度进行操作;使用消毒剂时,能够严格遵照消毒剂使用的原则现用现配,浓度配制比例、时间等符合要求,物品消毒登记规范及时;健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有专用包装袋及容器分类存放,收集、暂存和处理流程规范,登记及时完整;传染病疫情报告由专人负责,严格遵照《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例上报及时,20xx年1月起截至目前无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自查结果: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工作场所消毒不彻底,高压灭菌设备不能正常规范使用等现象。

1、个别单位仍存在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县人民医院因项目建设将医疗废物焚烧炉拆迁,产生的医疗垃圾直接送垃圾点焚烧,焚烧不彻底;中医院对采集的血样本未按规范进行消毒而直接焚烧。

2、个别村卫生所医疗废物分类不清,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垃圾和医疗废物乱扔乱放的现象。

3、个别医疗单位工作场所消毒不彻底,对治疗区域工作台面和部分医疗设施未用消毒剂擦拭,观察室、治疗室等场所内的紫外线消毒灯形同虚设,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4、个别医疗机构高压灭菌设施闲置,未对持物钳、带盖方盘等医用器械进行定期高压灭菌,存在感染隐患。

1、进一步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和院内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使用专用的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污染隐患;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合理消毒,确保消毒安全。

3、对此次自查中发现问题单位,卫生监督所要限期责令其整改,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回头检查,直至彻底整改为止。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招聘任用乙方为行政主管。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20__年05月01日起,至20__年07月0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自20__年05月01日起,至20__年06月30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责:

(一)负责沃润森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旗下教育品牌,沃润森教育培训项目的行政及市场事务管理;

(二)组织协助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责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合同期间,不得从事同行业兼职行为。

(七)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每月13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次月的工资发放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全部工资报酬。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正式聘用期内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课时费+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工资调整标准不受第八条约束。

第十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八)泄露商业机密的(包括单不限于:学生信息,资金状况,收支信息等)。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双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学校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独立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五

尊敬的_x卫生局各位领导:

诊所对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诊所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医疗事业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致。

二、来我诊所员工在临床工作中对病人态度和蔼,尽量满足病人所需。

1、对来就诊的每位病人,仔细询问病史、过去史、家族史,规范医疗处方,配药做到三查八对一注意,严密观察病人治疗过程中的反应。

2、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对我诊所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及消毒液的抽样检查,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医疗垃圾分类,毁形用黄色垃圾袋装置,交于同兴公司,并如实作好医疗废物处置记录,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装置交环卫处置。

4、严格遵守紫外线消毒制度,并如实作好消毒记录。

5、定期更换所有的消毒液,并如实作好消毒记录。

6、床头、床柜、地面、桌面用来苏液消毒,床面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给病人一个舒适的环境。

三、在_x卫生局的指导下完成了各项指标,按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

四、认真开展内科、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理,对疑难病人立即向当地上级医院转诊。

五、我诊所来对诊疗科目、执业地点、登记项目及医护人员无变更、无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情况发生。

六、在医疗实践工作中,抱着以病人为亲人的思想态度,对病人多观察、多咨询、多回访,对危重病人及时向当地上级医院输送或电话联系,对家庭条件差的年老病人给予亲人般的关怀、照顾,尽量减免医药费,遇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主动送回家。

七、我诊所的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诊所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职责,未发生过大小医疗事故,也未受过上级单位任何处罚,偶有发生过药物过敏的病人,我们积极处理好病情,沟通好医患关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服从上级领导的一切安排,和谐医患关系,做老百姓心中的好医生,特申请卫生局对我诊所年度校验,有不当和欠妥请卫生局批评指正。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六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卫健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局各股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4月29日至6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卫健局党组班子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既是政治体检,又是工作透视,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卫健局党组坚持更高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从政治上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二)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卫健局党组认真贯彻巡察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政治上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责任不含糊,严守信念不动摇,严抓纪律不留情,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格制度不放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全面,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三)切实把整改作为推动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契机。卫健局党组切实把抓整改与抓发展、抓改革、促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指出的各方面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作用,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9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后,卫健局党组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统一思想,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制定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镇卫计党组字〔〕36号),细化分解任务,制定3方面14娄5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景坤同志任组长,3位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普红宁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永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于11月8日又召开全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整改到位。坚持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察边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强化整改,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开展了党组织制度建设情况督办,切实规范制度程序,提高局机关组织制度建设的质量。二是对卫健系统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专项检查,提高组织生活监督力度,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四是对选人用人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做到长效机制到位。卫健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的原则,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从严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长效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督问效,强化结果运用,做到问责到位。卫健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坚持整改全过程督导,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检查关,建立限时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巡察整改结果的运用,严肃整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特别是对边改边犯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五)加强总结梳理,整改落实促发展,做到管党治党水平明显提升。卫健局党组从全局、整体的高度来系统思考和把握,在深挖问题根源的同时,加强分析归纳,找准共性问题,以共性问题的整改倒逼各项工作科学、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卫健局党组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制度体系及监督机制,一把手抓党建意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更加严格。重新制定完善《卫生健康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和党员干部身上,依照制度和规范,按期推进党建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与党员干部谈心活动,按期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好党务公开,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上党课、集中学习、述责述廉、专题党课、专题调研、理论研讨、心得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廉政条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基本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建国70周年大庆实况直播,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在抓好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抓好自身工作,防止灯下黑。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好局机关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舆论阵地,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把握宣传导向;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与其他卫健工作统筹抓落实,促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廉政教育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的落实。局党组开展的共11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都突出加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都围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进行。

三是建立完善内部管控制度。重新制定卫健局《工作制度》,对请销假、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管理机制,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对照各级要求,从会议、文件的规范、车辆运行管理、公款招待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

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卫健局党组担当履责,精准发力,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加快推动我县卫健工作健康发展。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给予审定县卫健局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请示》(镇卫健党发〔〕25号)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各负其责抓落实;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截止12月15日止,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三是规范党组会议、党组工作和党组议事制度(镇卫健党组字〔〕号),健全完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建设,强化从严治党。坚持抓业务与抓政治并重,杜绝重业务轻政治问题。截止12月15日,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专题学习5次。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本,使用《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从1月起重新腾抄规范记录);二是按规定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的档案管理;三是重新制定完善《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事规则》(镇卫健党组字〔〕21号),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明确会议议题,执行好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推进党组会议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3)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截止12月15日,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选题内容丰富,涵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党规党纪、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卫健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规章等内容,增加研讨学习、正反案例分析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的重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学习达到预期效果。

(4)关于“部分党组成员对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一知半解”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组班子及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对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星期一干部职工学习。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镇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卫计党组字〔〕19号),狠抓意识形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树立起“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

(5)关于“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协调沟通不到位,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次与市文团指挥部调解对接,已解决中医院建设相关问题,县中医院已于11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划拨项目建设经费500万元;二是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问题正在积极争取落实中。

(6)关于“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强化对乡(镇)卫生院公卫资金相关文件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55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规定,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再出问题。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7)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7号)》文件规定履行好卫生健康局各项职能职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准确定位职能职责,认真履职担责,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推进卫生健康医疗服务,提高群众健康。

(8)关于“政策执行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与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对接,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及时上达下传、下发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的意见》(云卫基层发〔〕9号)、《普洱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普人发〔〕177号),同时结合最新绩效分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联合财政、人社尽快拟定出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相关文件(正在研究拟定中)。

(9)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仍然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医改,以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核心医院,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对9个乡(镇)卫生院、110个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整合和统筹使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形成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真正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社区),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再转诊”的就医新模式,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实施医保、看病可网上预约等制度和措施,县医院安装了自助收费系统,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是全国的社会问题、共性问题,要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需要中央、各级政府在顶层设计上出台一系列政策来统筹解决,其过程复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我局无法在短期内整改落实到位。

(10)关于县妇幼保健院“非中药品价格未执行零差率”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由于省、市未明确县级妇幼保健院执行药品“零差率”相关文件,现县妇幼保健院只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未执行药品“零差率”,现无法整改到位。下步,我局将努力争取政府给予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费用补偿,按中央、省、市医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11)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宣传方式单一,对下属单位开展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线索少”的问题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加大宣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星期一职工学习、开展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全面传达、学习、部署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扩大宣传,同时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学习培训,结合警示教育开展好宣传工作。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和跟踪问效力度,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等,积极发现线索。加大对影响卫健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打击力度。全县共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0余件,行政处罚11件,查处张贴“非法行医公告”6起6人,流动牙医6起16人。未发现系统内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情况和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及业务开展的情况等情况。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理论与实际相脱节

(12)关于“学以致用上有差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方法和效果,通过开展交流学习心得、案列分析等方式促进学习效果和应用,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进一步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杜绝学习活动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环境。四是强化督查,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学透。五是开展基层减负工作。做到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配套文件。规范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归并整合发文,已经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规范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归并整合发文,已经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下发的文件要在基数上精简30%—50%。从严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活动,原则上除现场会和征求意见会议外,一律提倡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调查研究不充分、方案不完善、文件材料不成熟、前期准备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会议不召开。召开的会议要在基础上减少30%—50%。

(13)关于“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方式,抓好日常学习、中心组成员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强化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开展正反典型案例、革命先烈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周一职工轮流领学等方式促进学习效果。以集体研讨为主、专题研讨、个人学习和调研学习等其他形式为辅,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14)关于“学习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活动。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学习,通过抓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干部“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环境。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内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四是探索医疗卫生业务行业政治理论学习模式,强化对政治理论、政治纪律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医博士学习近平台、法制在线学习近平台等学习,提高医疗机构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修养。五是增加研讨学习、交流心得、案例分析等方式来丰富学习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不够,落实不力

(15)关于“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学习和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1次)和县委、县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做好意识形态理论阵地、文化阵地、队伍建设;四是增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规范管理微信群、qq群,规范舆情处置。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镇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卫计党组字〔〕19号)、《县卫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聚焦弘扬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牢牢把握卫生健康舆论引导主动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了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6)关于“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意识形态、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业务知识、问责办法等基础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的11次学习中都突出加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9月2日,马景坤局长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5次理论学习上开展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集中学习并对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三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痕迹资料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杜绝年末突击准备各种材料应付检查考核情况。四是结合实际,客观真实反映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杜绝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报告内容照搬照抄。

5.抓扶贫工作有差距,政策执行不严格

(17)关于“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派驻工作队员思想认识,进行交心谈心,提供相关后勤保障,随时关心、关爱、慰问驻村队员,解决后顾之忧,及时给予驻村队员拨付工作经费人均5000元,及时按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二是请按板镇党委政府和挂钩村严格驻村队员管理,压实责任。

(18)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健康扶贫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利用驻村队员、村干部、村医强化对群众宣传;二是督促各卫生院加强对村医收入构成情况培训,亮明工资条。三是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66号)精神。

(二)党的建设方面

6.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抓不到位

(1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促落实。四是坚持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时抓,与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同时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卫生健康事业等目标责任书,平时工作督导同督促、同落实。1月25日,我局召开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公卫副院长、公卫科长、计生办主任、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和卫健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日召开由局党组成员、局退休干部代表、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驻局纪检组组长参加的局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会,截止12月12日,局党组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有5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五是调整基层党组织机构。为便于对退休老党员管理,重新调整了原县医院老干支部和局老干支部,按退休老党员现常住地重新成立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思茅支部(每位党员给予划拨500元活动经费)和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恩乐支部。新设立勐大镇卫生院、九甲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党支部,同时,对各直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党建“有人理事”。六是组织所属的9名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4名入党积极份子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入党积极份子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激活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七是结合“基层党建提质年”各项任务,制定了《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委员会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齐“短板”,全面地、系统地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2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以此为戒,杜绝今后不再出现代签情况。

(21)关于“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突击整理材料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实施“互联网+党建”、“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完成了所有党员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统计工作,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规范党建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及时整理、汇总、归档相关痕迹材料,杜绝突击整理材料问题。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一岗双责”,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事项申报备案、述责述廉等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三是以民主生活会为平台,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深刻党性分析,检视修养差距。三是扎实推进“两个维护”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党务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四是重视党建工作,局党组、行政班子成员带头以党员身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各下属支部定期抽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政治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深刻党性分析,检视修养差距。局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对会议材料进行亲自把关审核,会前认真征求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剖析材料不深刻,批评意见辣味不够不召开,通过“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达到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目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禁止与历年雷同。

(24)关于“主题党日”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容,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开展义诊、先进事迹、党史国史学习、缅怀革命英烈、参观红色景点、党员讲述入党故事、入党初心、感党恩等方式来丰富活动内容。各直属党支部按规定完成“五个动作”(佩戴党徽、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申报积分、缴纳党费),按规定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开展12次),并及时录入云岭先锋app。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规定,每月按时收缴党费。

8.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25)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广大党员的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宗旨意识,结合行业实际开展党员承诺制,设立“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员责任区,树立党员新形象新风貌,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6)关于“对下属乡(镇)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过问”的问题整改情况:成立各乡(镇)卫生院党支部,重新调整了原县医院老干支部和局老干支部,按退休老党员现常住地重新成立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思茅支部(每位党员给予划拨500元活动经费)和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恩乐支部。新设立勐大镇卫生院、九甲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党支部,同时,对各直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党建“有人理事”。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抓好各卫生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把各支部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范围,党建、业务两手抓,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27)关于“落实“党费日”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坚持主题日活动交党费,执行按月交党费制度。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规定,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全年共收缴党费21799.5元,上缴县直机关工委15260元,局党委留存党费全部存党委党费专户中。各直属党支部均设有党务公开栏。对党费收缴、党建工作等及时进行公开。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抓落实不力

(28)关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切实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目标责任书》、《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三是局党组加大对管党治党的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李文芝、张桂梅、许多等先进典型,观看白恩培、仇和、秦光荣、沈培平、李小平、梁正军等反面教材,查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推进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党组书记定期与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约谈2人。

(29)关于“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与局班子成员、局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由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至少1次与分管联系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是执行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0)关于“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认真开展查找重要岗位、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点,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加强源头防腐,填补制度的“空白点”,规避廉政风险发生。重新梳理权利数10个(评定高风险等级5个、中低风险5个),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制度相关工作制度14个。

10.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管缺失

(3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组领导干部下基层较少”的问题整改情况:统筹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组领导下基层督导调研工作,与各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交流座谈,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班子成员共开展3次督导调研。局党组成员撰写调查报告3篇:《镇沅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调研报告》、《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卫健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镇沅县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区建设调研报告》。

(32)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作用。5月17日,卫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3次学习,专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宣讲党风党规党纪,通报卫健系统腐败案件,做到警钟长鸣;至12月13日止,卫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11次学习,每次学习都必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报秦光荣腐败案,做到以案示警;深刻反思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沈培平、李小平、梁正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山西省文水县人民医院有关事件等卫生健康系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12月12日卫健局党组又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及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以案促改。

(33)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局领导班子对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加强与其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的沟通协调和交流。于5月21日,召开保健院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安排保健院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交心谈心。于5月24日,组织召开保健院四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保健院班子分别作了个人对照检查,相互进行交心谈心。于5月31日,召开保健院职工会议,全体职工围绕作为保健院一员,保健院班子成员不团结是否和自己有关系进行交流发言。局党组领导与保健院班子成员相继进行交心谈心4次,明确下一步职责分工,分管副局长对分管保健院工作进行提醒谈话2次。全体干部职工围绕“讲政治、讲规矩、讲奉献”查摆自身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症结,促进班子团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较好解决了县妇幼保健院班子严重不团结、办公室基本不履职不运转的问题。目前,保健院班子成员已达到相互提醒、相互协作,团结干事浓厚氛围。

(34)关于“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完善卫健局各工作制度,完善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通报问责制度等,严肃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各下属单位将职工日常表现与绩效挂钩,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规定各下属单位凡外出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时间的需报局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含县医院)。狠抓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严格规范执行干部人事有关规定,严纠“四风”。

(35)关于“对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促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每年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进行跟踪监督,严格执行“541”政策,对已超比例计提发放的绩效工资和不符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及时进行整理清退。卫健系统涉及县委巡查立行立改4个单位、自检自查9个单位,合计13个单位,合计清退资金4535062.42元。

(36)关于“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按“能服务到才签约”的原则,侧重对患病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证残疾人等进行签约,提高签约质量。目前共管理签约人数53994人,其中建档立卡签约20612人,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签约10086人,残疾人签约3974人。全县高血压签约10406人,糖尿病签约1725人,重症精神病签约970人,肺结核签约105人,全部按要求建立完善台账和健康档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服务。

(37)关于“对诊疗、药品和设备购销工作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学习教育,抓党建促纠风,开展整治医德医风、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对屡教不改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于5月17日起在全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认真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疗行为,切实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受药品(含疫苗)、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回扣及各种名义或方式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收缴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受药品(含疫苗)、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回扣18.139万元,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耗材阳光采购,公立医院需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省级平台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38)关于“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与人沟通交流技巧水平,切实减少医患矛盾。恩乐镇卫生院、按板镇卫生院已按整改要求全面整改落实。

(39)关于“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县妇幼保健院)”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县妇幼保健院按会计法要求明确人员分别承担会计出纳工作。县妇幼保健院于5月21日召开班子会议,确定聘请周学芳担任县妇幼保健院会计岗位,原会计调岗担任县妇幼保健院出纳岗位。出纳会计一人兼任情况已经整改落实到位。

(40)关于“对非法行医打击力度不够,民间行医现象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责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县无证行医、乱行医情况进行排查,制定方案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非法行医和民间行医打击力度。于6月10日制定下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镇卫发〔〕70号)文件,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共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0余件,行政处罚11起,共查处张贴“非法行医公告”6起6人,流动牙医6起16人。

11.人事管理制度不严格,人员借调较突出

(41)关于“干部任免交流使用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支持,加大对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在乡(镇)间交流任职。12月13日,局党组下发《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姚臣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镇卫党组字〔〕38号),首次完成勐大镇卫生院副院长至振太镇卫生院任院长使用交流。同时,努力推进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建成后,干部任免交流使用力度将极大增强。

(42)关于“系统内人员借调乱象突出,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给予解决县级相关单位人员严重不足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了抽调人员和进修跟班学习人员的相关手续。三是乡(镇)间(者东镇卫生院1人借调至振太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1人借调至古城镇卫生院)借调人员主要是出于业务需要和照顾家庭考虑,我局将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理顺其人事关系。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仍然突出

(43)关于“私车加公油”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以来我局存在私车加公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按清查情况已全部清退归还。

(44)关于“公款违规消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清理出的违规消费全额清退归还(已立行立改)。

(45)关于“接待不规范、费用不降反增”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行业情况制定了《卫生健康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控制接待费用,降低“三公”经费。

(46)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下属单位以来差旅费进行清理清查,涉及违规报销的已全部进行清退。

(47)关于“下属单位超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下属单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清理清查,涉及超标和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

(48)关于“下属单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购买运动服,违规提取大额现金”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领导、财务人员财经纪律等财务知识的培训和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此为戒,严禁再出现此类情况。注:此项主要涉及县保健院:①县保健院在-期间累计提取大额现金10000元,共5次。此资金全部用于急救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车加油办理油卡。由于中国石化镇沅分公司只收取现金,不办理转账业务。整改措施: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与中国石化镇沅分公司对接,尽可能办理转账业务,不提取现金支付。②县保健院提取大额现金79999.99元一笔。此资金用于代为县财政租赁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场所(中国铁建指挥部)办理税务发票、缴税事宜。由于财政局追的紧,时间仓促,中国铁建指挥部又需出具房租发票后才支付租金。我县地税局要求用现金存入后才能开发票。为此,县妇幼保健院提取了上述大额资金存入县地税局账户办理开具房屋租赁发票事宜。整改措施:,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与中国铁建指挥部、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对接,采取用刷卡的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开具发票,不再现金支付。③购买运动服19000元已清退回原资金使用渠道。

13.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49)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财务制度培训力度,同时加大督查督导力度,责成各下属单位对干部职工差旅费规范填写进行培训要求,规范本单位差旅费填报,严格按规定规范报销。

(50)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整改情况:责成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税法规定对未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进行清理清查,补交个人所得税。今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已全部补缴县税局。

(51)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公卫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按公卫资金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规范全县公卫资金管理使用。

(52)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报账材料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对规范报账程序、报账材料等进行培训,规范各下属单位报账管理。

1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53)关于“在普洱市审计局审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挤占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补助资金开支范围、多结算补助资金等问题未严格整改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对审计出公卫资金问题未进行整改的严格按审计局要求进行整改,所涉及要求清退的资金已全部进行清退并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关于县审计局审计发现的恩乐镇10月用公卫补助资金支付正式在编职工加班补助已全部清退并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恩乐镇卫生院—公卫补助资金支付非专职公卫合同绩效年终奖36135元符合公卫资金支付规定,不清退。

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问题,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围绕中心,强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聚焦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落实健康扶贫惠民政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卫生健康基层基础建设,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创新的办法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民健康、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努力开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七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健康的严重损害和经济浪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民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加强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提高快速应急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24字”工作原则。

包括以下情况:

疑似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

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2例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史。

为快速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作出突发性处置事件的重大决策统一指挥,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在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爆发流行期间的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使应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下设办公室(感染科)及四个小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

第一梯队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梯队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做好承担各种临床诊断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的收治工作;及时、准确报告救治动态;组织医院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感染预防控制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督促指导落实我院各科室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后勤、物资、药剂、信息、联络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传染科病区的环境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置;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救治药品、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各科室之间协调、信息网络维护工作。

医务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发热门诊医师或住院医师接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病人时,立即上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干**(联系方式:**)和分管领导,核实后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计委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每日要及时向市卫计委报告收治病人病情的治疗情况;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4、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

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八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缴。

九、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等医学文书;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九、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0__年4月22日

最新医疗机构保洁阿姨简介范文(精)九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

甲 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 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 年12月31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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