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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 标准化生猪养殖场项目申报书(九篇)

时间:2018-09-08 14: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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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 标准化生猪养殖场项目申报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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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一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xx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xx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xx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xx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xx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xx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xx年―20xx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xx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20xx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二: 目前养老服务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省、市日前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视。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的医务工作者,我想就传统服务业转型方面的课题谈一下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问题,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二)以养老院为依托,建立家庭病房。针对老人们行动难、就医难的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民营养老院中实行家庭病房制度,一来可缓解各大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如同在医院一般的治疗。与养老院联姻的医疗机构可派出专职人员为家庭病房中的患者定时、定期查房,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时为老人体检,达到早观察,早诊治的效果,为老人健康护航。

(三)加快出台、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和运营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允许医院设置养老病房,让老人一边养老一边医疗。一方面缓解当前“养老难”问题,另一方面老年人既能养老,又能共享医疗资源,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制定医院同养老院联合制度,在符合医疗要求的前提下,养老院可作为诊疗基地,缓解各大医院高峰期床位紧张的压力。参保老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诊疗基地,诊疗过程中,均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外,“医养结合”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

相信有政府的扶持,有政策的倾斜,以医养老、医养结合能从老年人居住、健康、居家上得到有力保障,也是医疗机构服务转型的一种尝试,医养结合之路将为推进我市的养老事业发展开辟一片新天地。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二

预计到20xx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从20xx~20xx年的时间里,我国高龄老人将保持年均100万人的增长。

而与此相对的是,中国整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同时,老年人存在发病率高、带病生存时间长、对卫生保健依赖性强、医疗花费高等特点。当前的养老机构存在整体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缺少专业化、服务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群医疗保健特殊需求等问题。现就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医院试点建立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养老机构主要依靠设施建设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特别是能够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专业养护服务,重点实现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然而,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二者相互独立,面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客观现象,医疗机构无法配合满足其需求。现有患病老人不得不奔波于医院与养老机构或家庭之间,不仅耽搁治疗时间,往往由于得不到有效的休息而形成小病变重的情况,增加了治疗费用,老年人需要长期护理的问题已经提到议事议程。

目前,养老产业在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市场模糊、盈利困难、营销不畅和持续性差。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益性质,盈利能力较弱,社会资本关注度低。目前进入该行业的民营资本普遍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经营稳定性差,属于相对“弱势”资本。由于目前的养老产业没有清晰的产业发展规划前景,很多养老产业投资成本高居不下,同时又面临着老年人一方面经济承受能力相对有限,不可能承受高昂的养老服务费用,另一方面认知、行动能力下降等客观因素,属于伤病高发“弱势”人群。虽然一些资金实力较强的房产商频频试水养老地产,但未有明确的盈利模式,没有理清养老“地产”与养老“服务”之间的关系。

养老人才短缺已为老年服务机构快速增长的瓶颈。国内还没有高端、专业完善的养老服务团队,无论在团队管理还是人员培训方面,养老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调研中发现:(1)养老高端企业管理和护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队伍结构不合理。 (2)养老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强,不利于企业持续性发展。养老服务需要医养结合,医院属于资本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已经分享过了国家改革开放的红利,发展势头良好,目前的现状养老机构与之相比发展落差较大。养老机构作为一个单独的机构短时间内无法与医院形成有效的平等对接。

我国在养老服务方面“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突出,各地养老相关问题的管理工作分散在老干部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卫生部门、老龄委、消防、公安、防疫、街道等多个部门和单位。此外,妇联、青联、工会、残联等等机构也或多或少地介入了养老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由于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具有独立性,部门之间缺少足够的协作与沟通,管理过程中很难形成合力。

建议政府:首先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管责任主体,为医院试点建立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监管制度,出台和完善相关服务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标准,建立等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同时,利用服务标准的提高加强市场竞争,减少人为控制因素,通过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市场行为,形成“宽建严管”健康的监督机制,促进养老产业健康持续性发展。

建议:推动医院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利用医院现有的规模化、标准化制度和现有养老政策法规,整合成一套标准性、可实施的服务规范指南。同时,强化诚信优质服务,树立品牌效应。通过一系列制度和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形成一套组合拳。

建议:破除思想上的禁锢和政策上的壁垒,鼓励灵活运用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不同所有制的资本对养老机构的发展有不同形式的促进。如:

(1)引入国企,如中国医药集团等公有制资本不仅可以有效利用资本,促进国有资本保值,而且能够利用其行业的专业特性针对性研究养老服务产品,同时利用老人对国企的信任提高了养老机构的品牌效应,抵御运营风险。

(2)引入民间资本等非公有制资本,利用非公有制资本的灵活性和高效性,通过董事会的决策,从一定程度上激发医院在养老机构领域的活力,提高决策质量,规范经营、加强精细化管理,使医院的公有制资产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产业效益。

(3)允许养老机构员工持股,不仅大大增强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甚至可以引入“众筹”的概念,允许需要养护的老人和儿女入股养老机构,使需要养护的老年人既是消费者又是养老机构的股东,不仅能够在养老机构增长中获得红利,在养老的同时又有一种家的感觉。

建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的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评选出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能够盈利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政策应该给予这个市场充分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业。这样,经营理念各异、运营模式不同的养老机构为生存、盈利各尽所能的寻找出口。通过养老服务产业机构的竞争和规模化发展,必定会在要求苛刻的养老服务产业中脱颖而出一批收费合理,服务到位,口碑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势头的企业。从而使我国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找到最适合我国发展的养老服务产业的道路。国家也可以从现有繁杂的补助提供中抽身出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履行国家责任,减少国家负担。

建议:给予一定的医保、社保、科技等配套政策支持,推动医院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的快速建设。结合医院多年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保经验,和大医院医保额度较高的特点,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管理链条的梳理,降本增效,努力消化参股养老机构所增加的医保额度,减少给国家增加医保管理成本上的负担。但需要考虑到,毕竟现阶段我国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不够成熟,“包袱”性的甩给医院,容易大大降低了医院在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况且医院涉及养老产业总体上属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

政府应在医养结合领域与医院建立定期对话机制,利用医院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政府可以完善并适度提供一系列医保、社保、科技等方面的鼓励性政策,适当提高积极参股养老机构医院在老年病方面的医保额度。同时,对现有医保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在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老年人相关疾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规范党支部建设,细化量化党支部活动及考核,深化党建“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保证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和服务教学作用,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教体党工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创建市级示范性高中为契机,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支部活动依法依规有标准,严格规范有程序,上级督导考核可量化的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着力破解支部建设内容不清晰、标准不统一、好坏无界限的问题,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提升其凝聚力、增强其战斗力、凸显其影响力,彰显其生命力,为学校更好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为保证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具体事项及其他协调工作。

1.坚持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学习借鉴其他学校党支部优秀的做法。同时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我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2.坚持争创达标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标准化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3.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丰富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落实、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标准化。以坚定信念、明确方向、维护权威为着力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肃党纪党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政治方向对头、政治原则坚定、政治路线正确。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通过宣讲、研读、讨论、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坚定信念。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确保学校的工作与党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争做“四个表率”好老师。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推进组织设置标准化。以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为着力点,不断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1.党支部设置。自建校以来就设有**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6人,党务专干1人,下设3个党小组:文综体音美党小组、语数外党小组、理综党小组。按要求按程序还需补充1名支委委员。

2.群团组织设置。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学校成立团支部,成立工会,由党支部领导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支部班子,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准用好党支部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1.班子职数。党支部委员会现设委员6名,分别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

2.班子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期满按时换届,并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自身建设。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党务专干参加党员干部培训。不断健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制度。 

(四)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则,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和纪律,充分利用党建云平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1.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加大在青年教学能手、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党员教育培训。认真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党日进行学习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次,注重运用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对党员教育管理有实效。 

3.党费收缴管理。党务工作者要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结合“4+n”主题党日的开展,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月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记录完整,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支部有效管理。 

5.党内激励关怀。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慰问机制,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关心慰问老党员,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在每年的建党节之际,表彰奖励优秀党员。 

(五)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为着力点,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 

1.“三会一课”。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学期1次党课。

2.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每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3.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4.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做出客观评议,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结果报区教体党工委备案。

5.谈心谈话。要经常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谈心,支委成员和党员要谈心,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通过谈心谈话,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支部内部团结。 

6.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积极开展1次以“4+n”为模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志愿服务、学习先辈先进、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确保活动记录规范。

8.组织生活创新。运用党建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服务中心工作。党支部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工作开展,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服务功能,通过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教职工服务,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养浩然之气、兴笃学之风、示素志之范、领全区之先”的办学目标上来。

2.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党员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教研活动、带头落实教学常规、带头创建示范课、带头帮扶家庭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五带头”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党员干部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开展“读书”活动,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和文明风尚;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安定党建网,共产党员网、人民网、微博、微信等途径扩大学习覆盖面,增强学习效果。

(七)进一步规范场所,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提升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做到场所设施设备配套先进,功能设置科学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建立党员活动室,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岗位职责、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制作上墙。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八)进一步健全机制,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工作落实。 

1.民主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党员汇报、党务公开、党内监督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制度。确保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力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联系服务机制。我校建立了支委委员联系党小组、党员联系教师“双联系”机制;开展“1+3”行动、积极落实、推行人生引导、思想教导、心理疏导、学业指导的全员“导师制”;开展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凸显党支部的服务功能。 

3.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即年度述职报告。每年开展1次班子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加强党内监督。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按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听取党支部书记通报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称评定、年度考评等工作上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 

(九)进一步强化保障,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步增长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党支部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1.人员保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党支部配备配齐党务专干,要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及时拨付专项经费。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一)全面摸底自查阶段(201*年7月下旬—201*年8月)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集中时间力量,对照本方案开展精准自查评估,逐条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研究,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切实摸清工作底数,对标找差距,做到精准精确精细。

(二)对标全力争创阶段(201*年9月—201*年12月)对照查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倒排时限,确保在201*年底前完成争创达标。验收达标后,要对照标准要求,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努力争创示范型党支部。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推进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部署。党支部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抓细抓小,确保取得实效。 

(一)靠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支部书记是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对考核验收结果负责。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党小组负责人明确文件要求,对照查找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二)对标整改,强化销号推进。要对照创争标准,深入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找准病因症结,强化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三)达标总结,强化争创实效。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抓好统筹结合,实现互促共进。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在落实标准中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激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珍贵工夫审阅我的团体材料!

我来自湖北黄石理工学院06级机电学院,在网络上看到贵公司的招聘信息,我怀着坚决的自决心和对批发业激烈的执着心请求贵公司虚位以待的商业(见习)部门经理commercialsectionmanager一职,请允许我对本身职场才能作复杂的引见!

我叫孙福成,来自湖北荆州,大学光阴繁忙而空虚,转眼间行将毕业。我主修的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但我以为我在商业管理方面更具有热情与天赋,这些都是有现实可以阐明的。

在校时期,作为班上组织委员的我屡次组织班个人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筹划任务,比方文艺汇演,运动会,迎新晚会等等,虽然有时分我在一些任务方面遇到不少的困难与费事,但我没有半点畏缩,所以我一次又一次地播种着普通同窗难以领会到的成就感。课余工夫,我协助学校社团去郊区找经销商洽谈资助,做广告行销,市场调查等任务,其中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无限公司做了将近两年的专业暂时导购员,深得公司指导的嘉奖。20xx年寒假时期,我同一个大先生合伙创办了一家中小学寒假补习班,其中承当的风险和最终的播种让我至今觉得犹疑昨天发作的事情,我们最终做得很成功!

批发业在中国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展空间,特别是疾速消费品不断都占有宏大的市场份额,业内巨头苏果、沃尔玛、家乐福、上海华联等等一些大型连锁超市很早就构成了规模大、制度完善、运营有道的一系列严谨的管理方案!

久闻贵单位是深值信任且具有开展潜力的单位,憧憬已久,往年寒假时我也亲身去江苏无锡的贵单位仔细地调查了一下,恰逢这次贵公司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我央求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示我才干的时机,就算是最初没有被贵公司录用,我也会矢志不渝的关注贵公司的开展!

刚强的意志是成功的的有利保证,我有知识,我重团队,我自信,我深信……

给我一次时机,还您一个惊喜!

感激阅读我的求职信,恭候您的佳音,祝事业蒸蒸日上,兴隆兴旺!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五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下同),将集体上访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xx市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市政府《通告》)精神,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推进依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二)联动处置。信访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体访处置工作。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合作,努力建立“属地牵头,部门负责”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三)依法办理。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处置集体访的领导机构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信访局作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集体访的受理及具体联络(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协调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处理集体访。劳动争议或劳资纠纷类,原则上由区人力资源管理局直接受理和处理,必要时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其它部门参与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法院和检察院、驻盐各有关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工作人员,应根据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区信访局的安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与集体访的协调处理,共同做好群众集体访处置工作。

(二)协调部门的工作职责。

区信访局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专职部门,在重大集体访发生前,要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信访隐患排查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制度。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处理重大集体访过程中,区信访局应起到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及早介入、及早处理,要自始自终在事件发生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

(三)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处理好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当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时,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要敢于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对个别带头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四、处置范围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上访群众超过5人(含5人)列为集体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纵深推进,造成了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信访形势日益严峻,呈现“一化、两增、三多”的特点。“一化”即信访活动日趋组织化;“两增”即信访总量持续增长,过激违法上访数量不断增加;“三多”即集体访多、越级访多、重复访多。其中,集体访数量多、规模大,已成为群众信访的主要形式。为此,本预案将集体访分为一般集体访(5-29人)和重大集体访(30人以上)两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处理。

五、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如反映的问题较简单,一般情况下,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如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冲突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级,则援引以下重大集体访应急处置办法处理。

(一)来访人推选代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由来访人选出5名(含5名)以内的代表到指定地点,其他来访人由有关部门劝离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如信访大厅)等候。同时,信访部门应先了解初步情况,安抚来访人,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也应派人到现场或信访大厅,维持秩序,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二)职能部门到场处理。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来访人反映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定接访室参与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理的解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三)公安部门维持秩序。如来访人不满有关部门的解释和处理,情绪激动,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倾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应迅速增派保安和警力到场维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如来访人发生有违反市政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应果断加以制止,并在做好取证的前提下,对带头闹事者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区领导接访群众。如来访人对有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意,而有关部门又无法马上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部门可视情况联系值班区领导或分管区领导接访群众。如反映的问题不属值班区领导分管,值班区领导可先了解情况。问题较简单、能现场处理的则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如问题较复杂,不能现场作出决定的,值班区领导可提出初步意见,事后由信访部门联系分管区领导作进一步处理。

(五)信访部门跟踪督办。由信访部门及时将区领导批示按程序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区领导批示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信访部门,由信访部门答复来访群众。

(六)越级集体访处置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省、市甚至进京上访,区信访局应及时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集体上访情况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组织协调区维稳办、相关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和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必要时由区领导带队。公安部门要派出人员到现场,协助上级机关维护信访秩序,注意做好过激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车辆,供接返上访群众使用。

(七)公安部门制订专项预案。公安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尽快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送区信访局备案,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六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到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二)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x月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全市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七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3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 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 5 个;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 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 “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 1 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47 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 3 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 3 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八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当前,我人口老龄化速度正在加快,截至底,全总人口47.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人口约5.6万人,占总人口的11.86%。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日益明显,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而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及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十分紧迫。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和融合机制,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政府引导,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二)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场地、人员、设备,切实发挥现有资源、政策、项目优势。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三)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试点示范阶段(6月)。

结合我实际,选择1个单位作为级试点先行先试。其形式可以是养老机构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中增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等。

试点单位要积极作为,建立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试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扩大试点阶段(7月-6月)。

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30%的养老机构纳入医养结合试点范围,拓展养老合作服务形式,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服务范围。

(三)整体推进阶段(7月-12月)。

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为全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10月底前,二级综合医院(人民医院、电机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在挂号、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或标识;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10月底前,80%以上的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人民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全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的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二)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明确双方责任,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简称医养联合体)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

(三)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入住社区托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统称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基层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底达到70%;底达到90%。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中医健康体统运动为一体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到,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五)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各类医院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将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的规划上报卫计局。

(六)优先发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卫计局要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服务,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八)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质量、结算办法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一)加强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各镇(街道)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实施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从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39号)确定的各项补贴和配套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新增医养、护理型养老床位,享受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二)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场化融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三)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镇(街道)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医疗、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纳入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五)强化信息支撑。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给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二)分阶段逐步落实。6月底前,确定级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月至11月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12月底之前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将试点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自评报告上报卫计局家庭发展股、民政局社福股。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卫计、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逐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规模化养猪厂申请书通用九

一、发现集体上访苗头性动态信息的工作措施

1、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

2、县信访局与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分管领导或信访干部及时联系,并提出要求:

一是迅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做好协调化解工作;

二是迅速掌握动态信息,并向县信访局反馈。

二、出现群众酝酿集体上访情况的工作措施

1、做好案情登记和有关情况的记录备案。

2、立即向县委办、县府办领导报告,对出现规模较大、情况特殊的案情,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抄报县信访局。

3、县信访局应及时与起始单位领导或信访干部联系,努力使集体上访在未形成前得以化解。起始单位应争取主动,尽快开展调查,与上访人员特别是组织者谈话,耐心听取他们的反映,做好思想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拟写好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对策和处理意见,上报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4、做好案情处置的小结。

三、获悉集体上访在途中的工作措施

1、越级到县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起始单位迅速向县信访局报告信息,包括上访的起因、人数、去向、上访要求和处理对策等。

二是由县信访局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三是做好接访的准备工作,对规模较大的(20人以上)要加强力量进行接待,主管单位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参与接待。

四是对问题重要、情况特殊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越级到市、去省、赴京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迅速将越级上访的原因和基本情况传真给上级信访部门,做好衔接,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是上级信访接待处要求派员协同处理的,起始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尽快派出有工作经验,善做工作的同志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

三是派出的同志应保持与县信访局和本级领导的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在做劝返工作的时候,要积极开动脑筋,倾听上访人的意见,着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四是配合处理好善后问题,并做好案情处置小结。

四、接待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派代表接待,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应按《信访条例》规定,派出不超过5名上访群众代表。

2、接待人员应以热情缓和的态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文明上访。

3、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接待人员要认真听记,做到尽可能全面、具体,如来访人数和代表人员、来访人单位或地址、反映问题的事由等都要记录清楚。

4、向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解决条件的要表明态度,并做好疏导工作。

5、对要求面见县领导的群众应尽力劝阻,如果上访规模较大、群众情绪激动、言词激烈的可与有关领导联系,尽量满足群众要求。对有过激行为者,应事先与公安部门打招呼。

6、对有可能越级到市、去省、赴京上访苗头的群众,要宣传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正确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借上访之名,故意煽动闹事、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查处。

五、突发性事件,规模在2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起始单位要及早灵通信息,按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将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与政法、公安部门联系,避免事态扩大。

2、起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接待工作,要群众派出不超过5名代表反映问题,同时及时与信访局领导联系,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

3、接待领导和信访部门要尽量让群众把话讲完,避免矛盾激化,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领导,必要时请县领导亲自出面接待。

4、信访干部和其他干部要随时观察动向,果断处置,如严重影响交通、通讯及妨碍公务的人和事,要及时与公安联系,迅速地加以处置。

5、凡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事,接待人员应果断表态,既要理解和支持上访群众,维护其正当的权益,又要避免事态恶化。

6、做好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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