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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篇(3篇)

时间:2023-05-29 2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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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篇(3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要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素质,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银行员工加强对风险防范知识的学习,就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弊端,视制度为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抓住“防、查、建、纠”四个关键点,建立四种机制,实现四个转变。

一要“防”。建立群防群治机制。从事后查向事前防转变。要发动全员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全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执行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工作中责权不分,职责不明,授权不清,反程序操作等现象。

二要“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从集中检查向制度化经常化转变。稽核等相关检查部门要注重实效,提高科技手段在检查中的运用,实行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调取掌握监控相结合,对违规问题查实、查清、查准,检查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常抓不懈。被查部门要加强事后监督和事中复核,使“查”落实到每笔业务始终。

三要“建”。建立制度及时更新机制。从被动防向主动堵转变,充分利用检查结果,超前规划,及时查补,及时堵塞漏洞,制定相关制度时要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出台的制度要易操作,易检查,易评价。要加快机构扁平化改革步伐,切实解决基层机构多头管理,使制度执行能够“一戳到底”。

四要“纠”。实行属地、属下、属权管理。违规必纠,对于发现问题,绝不搞“下不为例”,对直接管理者要问责,对责任人要问责。通过加强教育,加强检查,及时纠错,严格问责等多手段的综合运用,培养全行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建设合规文化系统工程,营造业务发展的良好内部环境。

xx行成立已经快已经20xx年,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运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规避。

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当前农发行最易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是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检查走马观花,尽责不实。

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一是建立条线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各业务线都要有明晰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提示以及对应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建立“三条五线”的合规防控体系。一条是前、后台业务操作的自我检查,及时整改责任体系;第二条是业务部门对前、后台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帮促整改的体系;第三条是专职稽查检查部门履职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落实稽查检查人员,对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如此,农发行的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通过这次合规管理年学习,让我树立起了“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促进发展”的理念。作为一名普遍员工,我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将合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自觉遵守合规经营,规范操作,踏踏实实地从每一项具体业务做起,真正将合规作为一种意识来培养,最终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创造我们农发行更美好的明天贡献我的一份力量!

推荐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景主动与相关教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职责区团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修改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我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教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进取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进取,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礼貌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贴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坚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坚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忙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资料每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资料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教室坚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1)监护班级各项环境设施、设备。

(2)开启和关掉教室里的灯、电扇和门窗。

(3)督促同学摆好课桌椅、坚持整齐排列,负责讲台的清洁卫生,做到每节课后讲台坚持洁净。

(4)认真记录值班情景,并送班主任审阅。〖1〗〖2〗〖3〗

(5)值日班长(生)交接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记录和班主任意见。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俭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1、政治思想

班团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积极进取,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忙,班团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

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积极进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必须的成绩。

3、学风建设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礼貌全班同学注重基础礼貌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学校文化活动积极进取,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积极进取,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注重身体素

质的提高,坚持参加早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特色,雏鹰假日活动有特色。

7、评选材料

评选材料全面真实,资料具体详实,与实际情景没有出入。

现为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梦想;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进取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热爱劳动,勤俭节俭,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事迹能够充分体现21世纪中国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思想品德好

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热心为团体服务,积极进取,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学习好即为“四化”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身体好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进取,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地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忍受。

(1)职责心强,能进取协助教师开展各项工作。

(2)能带头遵守队纪,队章,在学习,劳动等方面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3)组织本事强,能组织安排好班、队活动并能单独主持主题队会。

(4)敢于大胆开展工作,抵制不良现象,制止各种违反校规的行为,团结帮忙同学,一齐前进。

(1)学习老一辈革命家和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不断激励自我提高。

(2)树立为祖国而学习的梦想,遵纪勤学,成绩优秀,全面发展。

(3)礼貌礼貌,团结互助,热爱团体。

(4)爱动脑筋,爱科学,爱创造。

(5)积极进取,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少先队活动中有主人翁精神。

(6)培养自我管理自我的本事,并在中队管理方面有成绩。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一日常规》。

(2)热爱团体,进取为班级服务,不做有损团体荣誉的事。

(3)在家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尊重家长的劳动;替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自我的事自我做;不挑吃穿。

(4)在一学期内没发生打架骂人、乱扔纸屑垃圾的事。

在学习、生活、劳动、体育、艺术等任何一方面有显著提高或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经过学生和教师共同评比,学校给予表彰。

推荐合规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第三章 受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第八条 本章中所称受电工程是指用户自行投资建设并与电力系统有直接电联系的电力设施工程。

第九条 新装、增容和改建的用户必须向供电企业进行申请,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施工,经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接入配电网。

第十条 接入供电企业电网的供电设计和安装委托应报供电企业认可。受用户委托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等级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设 计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用户委托的承装(修、试)单位在办理工程委托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给 供电企业核对。

第十一条 用户办理新装申请时,涉及有新建建筑物的施工临时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正式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十二条 对于住宅小区等配网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符,并报行政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线路走向和供电设施位置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进 行公示。严禁将临时基建用电转供给住宅用电户使用。为防止烂尾楼转供电现象的出现,应同时落实住宅小区的临时基建供电方案和永久供电方案,对临时基建用电 进行严格管理,供电企业可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停止转供电。

第十三条 受电设备装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适合电网和用户用电发展的需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维护方便、经济适用、节能的设备和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

为确保安全生产,受电工程的技术标准及设备选型应符合江门供电营业区的电网运行要求以及规划、建设、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要求。结合江门实际,受电工程的设计标准不宜低于省电力行业协会制定的典型设计标准。

用户应健全受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管理规定,包括现场操作规定,设备日常巡视检查规定,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规定等。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验、维护和消缺,确保设备健康。

第十四条 在供电企业拥有产权或维护管理的电气设施(设备)上进行作业的,按国家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须经供电企业认定方为有效),严禁无票作业。

第十五条 受电工程施工单位应有施工组织方案(含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应按市政要求设置围栏和警告标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随时对受电工程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当检查发现有事故隐患的、无证上岗的或不按规程操作的,检查人员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告,要求施工单位纠正。

凡隐蔽工程部分,必须提出中间查验,且中间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供电企业不予对竣工工程查验。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除条文规定的以外,还应包括: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验收证明、试验单位的承试资 质、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试验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证书;承装(修、试)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工程保修合同;工程监理资料。如有不符合规定 的,改正后予以检验,直至合格。

查验时,要根据规划、建设、环保和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查验。

第十七条 供电单位要统筹安排受电工程接入电网时间,以减少停电对广大用户的影响。装表接电业务由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

第四章 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增强社会公德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本市电力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 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人身触电损害事故和遭受外力破坏。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易燃物、易爆物,不得倾倒酸、碱、盐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中需开挖路面的,应事先知会供电企业,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地下电缆管线不受损坏。

第二十二条 输(配)电线路附近的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在靠近导线侧安装严密的防护设施,悬挂警示牌,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大型车辆、吊车、吊机在线路下通过或在线路附近进行搬运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预防措施,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行驶在江河的船只应严格按航道行驶,避免触碰过河架空输电线,不得在有过江电缆的河面上抛锚,船只通过跨河电力线路时,应及早放下桅栏杆;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得碰撞电杆和拉线。

第二十四条 有关管理机构或经营单位,应对本机构或本单位在电力高压线经过的道路两旁设置的各类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倒塌而损坏电力线路。不得以广告牌等装修物覆盖低压电力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力高压线附近的蔬菜及植物的遮盖物和薄膜类物件应绑扎牢固,防止脱落后被风卷至导线上引起事故。

第二十六条 广播线路、电讯网络线、电视天线等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或混线。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和航空模型等;在输电线路附近售卖、飘放氢气球或飘挂彩带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物品。

(二)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抛掷物体。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500米以内的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四)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在电杆上栓牲畜。

(五)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

(六)攀爬、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擅自攀爬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或安装广播喇叭。

(七)利用杆塔、拉线作重牵引地锚。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第二十八条 严禁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危及电力安全运行和公共安全。

第五章 安全用电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用电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私接电网和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二)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三)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严禁使用花线作固定电源线。

(四)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五)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七)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抽头和操作、拆除、变更、迁移供电企业高低压设备。

(八)家庭用电严禁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第三十条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须断电拆除。

第三十一条 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拉断开关或用绝缘或干燥材料断开电源,就地及时对触电者进行正确的人工呼吸法抢救,及时报打“120”抢救。

第三十三条 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用可燃物覆盖、遮盖电力线路。

(二)不得用铜线、铅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要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不得随意换大或调细。

(三)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

?(四)各种过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保持其动作可靠。

(五)使用电热器具,应与易燃易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六)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严禁用水熄灭电气火灾。

(七)各种营业场所、厂房车间以及住宅的电气设计和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承装资质单位进行。

第六章 安全用电检查

第三十四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用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五条 供电企业对管辖的用户的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予以积极配合。用户接到供电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应及时按整改要求进行纠正。

用户对其自行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国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户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其试验标准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规定。如有新的国家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电力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造成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依法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和用电安全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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