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 实验实训结果分析或技能训练心得(四篇)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 实验实训结果分析或技能训练心得(四篇)

时间:2020-06-10 11:28:04

相关推荐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 实验实训结果分析或技能训练心得(四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结合秘书服饰礼仪中的着装要求。分析小陈在上述案例中所犯的错误,并提供着装建议。

【分析】

1.小陈在上述案例中所犯的错误是其穿着与客户和在场领导不协调,衣着过于“突出”,颠倒了“主从关系”,不符合秘书身份。

2.小陈的着装应遵循展示个性、简洁大方、整体和谐的要求。然而,在公共社交场合,秘书人员在展示个性中要把握好以下四点:

第一,不要与同伴穿一模一样的衣服,以免引起别人去比较谁好谁差。

第二,不要穿与同伴服饰反差太大的衣服。

第三,在服饰款式、色调、质地上要尽量与客户和在场领导协调,切忌衣着太突出。

第四,尽量避免穿戴与自己形体不协调的服饰。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一、公司情况简介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商业批发企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90年代上半期,郑百文经营情况一直不错。1996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7年,主营业务规模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所有商业上市公司中排第一,进入国内上市企业100强。

1998年,郑百文在中国股市创下每股净亏2.54元的最高记录。1999年,郑百文一年亏掉9.8亿元,再创中国股市亏损之最。20xx年3月,郑百文刊登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经营公司要求其破产还债的公告,8月22日起已暂停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

二、财务分析说明

依据郑百文公布的1996—20xx年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以及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取得的有关资料,对该公司进行财务分析。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说明

(1)郑百文在199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承认:部份会计记录混乱,会计处理随意,内部往来长期未核对清理。

(2)郑州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所做的1998年、1999年和20xx年中期审计报告,均因郑百文“所属家电公司缺乏可信赖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方法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以及“无法取得必要的证据确认公司依据持续经营假定编制会计报表”而拒绝发表意见。

(3)截止20xx年6月30日,郑百文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已达21亿元,对该破产申请事宜及可能面对的由其他债权人提出法律诉讼所产生的后果,目前难以估计。

2、会计制度说明

郑百文在会计制度一致性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对1999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余额按一年以内10%、一至两年60%、二至三年80%、三年以上100%的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对存货中家电类商品按20%、其他商品按10%的比例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长短期投资分项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了长短期投资减值准备。但到20xx年中期,却又大幅度改变了相关资产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即暂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有关结论说明

本报告主要是站在股东的立场上,分析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亏损的主要原因。由于受资料、时间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报告得出的有关结论,可能存在着片面之处,请阅读者予以注意。

三、行业比较分析

要了解郑百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必要首先放在整个行业的大环境中进行比较分析。

1、行业比较说明

比较的范围选择是:商业板块中20家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是:武汉中商、武汉中百、昆百大、合肥百货、华联商城、中商股份、百隆科技、青百a、百大集团、王府井、杭州解百、重庆百货、兰州民百、东百集团、西安民生、中兴商业、豫园商城、益民百货、新华股份、津劝业。

比较的年度选择:1998—20xx年中期,其中每股收益的比较是1995—20xx年中期。

比较的指标选择: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行业比较结论

2.1、1995—20xx年中期,商业板块每股收益总的呈下降趋势。其中1995—97年高度稳定,1998—20xx年中期大幅下滑。郑百文每股收益,在1995—96年与行业平均值接近,但在1998—20xx年中期,不仅远低于行业平均值,也远低于行业的最低值。郑百文每股收益的下降,有大环境的影响,但更主要的可能是它自身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

2.2、1998—20xx年中期,商业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值变动较小,变动幅度不超过10%,但郑百文的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下降幅度均超过50%以上。1998年,郑百文主营业务收入居行业之首,但主营业务利润不仅远低于行业平均值,也远低于行业最低值,居行业亏损之首,这是极不正常的,工作报告《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2.3、1998—20xx年中期,商业板块应收帐款周转率平均值呈减缓的趋势,但周转还是非常快的,1998年为52次,1999年为45次,行业最低值也分别为12次和10次,而郑百文只有4次和2次,显著低于行业最低水平,形成呆坏帐损失的风险很大。

2.4、1998—20xx年商业板块存货平均周转率虽呈减缓趋势,不到1个百分点,但郑百文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超过3个百分点,这说明郑百文的营销方式或存货质量可能出现了问题。

从行业比较初步看出,1998年开始,郑百文的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出现大幅度下滑,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明显减缓。下面,有必要对其财务状况、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进行进一步分析。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半个学期一转眼过去了,期中考试也顺利结束了,看着学生的成绩,让我看到了自我和学生的付出有了一些回报,同时,也看到了和平行班级之间的差距,我更感到了压力之大!针对学生各方面的掌握情景,我做了以下分析及教学反思:

基础知识部分,总体上说,这一部分我们平常训练的很多,题型都不陌生,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一些不该有的错误!课外阅读,失分相对教多,这也带给我深深的思考:如何让学生更细心些?习作部分,一方面是学生的谋篇布局有待于加强,另一方面是学生的书写需要我继续指导好,字写端正了,写认真了,我想不仅仅是习作分能提高,更重要的是学生对待任何事情都会认真!

审视学生的答题情景,回想这半个学期以来他们在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自我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善:

1、细化自我的工作,端正学生的态度

我想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激励机制,让学生的学习状态由被压转为自主学习,是摆在我面前的一大难题!

2、继续加大力度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

良好的习惯成就好人生,我发现我班的学生和别的班级学生比较起来,缺少细心,不注重细节,比较浮躁,所以,加大力度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很重要。

3、兴趣先导,注重积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加强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的传授与训练。努力做到要求默写的课文和生字一课一清,每课的练习面批面改!

4、关注“后进生”,消除他们学习上的畏难心理,课堂上多给他们机会,平时给他们一份关爱,想尽一切办法减少“后进生”。经过辅导,我发现他们也有较强的求知欲,只是没有科学的方法,使得他们的基础很差,他们也很努力,应对他们,仅有反复练习,为他们找小教师抓紧辅导!应对他们的每一点细微的提高,都及时的给予鼓励,尽管他们爬行的很慢,但作为教师不能对他们散失信心!

期中考试已经结束了,在后半个学期的教学中,我要重点针对出现的问题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继续以激发学习兴趣作为教学的首要着眼点,让同学们能够在我的指导下进行享受学习给他们带来的欢乐,为以后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分析操作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金融借款合同范本及分析

(2)

3、合同约定可以直接对借款人、保证人扣款,具有侵权之嫌。例: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或保证人未按期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评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相互抵销要符合相应的法定的条件:

(1)应当是双方互负到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权不得抵销;

(4)一方债务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在通知到达对方时才发生效力。在金融借款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或保证人在其开立的账户中扣取,就会涉及到以下的法律问题:

(1)借款人可能在有多种类型的债权,有存款,包括长期和短期存款、理财产品等等。而欠贷款尚未到期,被推定到期,即未按月支付利息,即可以视为贷款全部到期,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从借款人的账户中扣款予以抵消,不符合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

(2)即使符合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法律规定也要通知借款人,而在诉讼中,都没有提供已经通知借款人的证据,而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扣款,这不符法律规定的抵销程序要求;

(3)在商业实际营业过程中,各分支机构通常是经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合同主体资格,而其他分支机构与借款人没有借款合同关系,只有存款关系,直接对借款人扣款,涉嫌侵害借款人的财产权。

(4)如果借款人负债多,而且与其他债权人也签订了债务相互抵消的协议,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特别是扣除了本金和利息以外,还扣除其他“相关费用”,这个扣款的效力值得探讨。

4、在合同条款中所表述的“监管部门”并不明确,以“监管部门”干预为由,停止发放贷款,解除合同,其意思容易发生误解、争议。例:“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监管部门对贷款人提出控制贷款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贷款人原因致使贷款人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借款人对此并无任何异议。”评析:作为制定格式合同条款的,在上述条款中所称的“监管部门”范围过大,可以理解成金融监管部门(即“央行(中国人民)、证监会、监会、保监会);也可以理解为商业自身设置的监管部门,如:行长、贷款检查、审批监管部门等等;还可以理解为其他监管部门。如果以不明确的监管部门干预为由,可以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停止发放贷款,而且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对此并无任何异议”,更显得为免除自己的责任而设置。如果该条款发生争议,应当按照民法典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解释其中的意思表示。

5、办理抵押登记费用的约定,应符合规范性要求。例:“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担保人承担。”评析: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无疑加重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借款人除了支付贷款人利息外,还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个约定并不符合有关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土地登记办法》第7条等规定,房屋或土地的抵押权设定登记,均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依据发改价格〔〕924号文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应当由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在不动产抵押权设定登记中,抵押权人是不动产抵押权利人,理应由抵押权人负担相关费用。

6、一方并非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而是以“连带共同债务人”的名义向贷款人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连带共同债务人”慨念模糊。例:“本人自愿作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对借款人与贵行产生的下列债务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具体权利义务按照借款人与贵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执行。”这个承诺主要是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由预先设置好格式文本,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及有关人员作出的书面承诺。评析:上述承诺的是连带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人,则应当共同偿还,不需要外加连带共同还款。如果是连带债务,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的连带债务主要是保证的连带债务、合伙的连带债务、代理的连带债务、监护人的连带债务、共同侵权的连带债务。连带债务区别于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连带债务人的责任轻于共同债务人,而在起诉时,就根据承诺书的承诺,不是要求承诺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是请求承担直接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笔者认为,在设置标准合同文本时,对诸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等等的对象,应在正式的合同文本签字为宜,由借款人的亲属另加一份单独的承诺书来作出承诺,容易与主合同的内容发生歧义。“连带共同债务人”这个名词,既可以理解为连带责任人,也可以理解为共同债务人,在诉讼中应当怎么确定处理,值得探讨。

7、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签订了可以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条款,不利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例:“贷款人有权自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借款人和本协议其他各方应视为已同意该等转让。”评析:上述借款合同条款中,事先与借款人等合同当事人约定可以把债权债务一部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我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里就牵涉到如下的问题:

(1)从效力上分析,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约定一方可以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另一方视为同意,而且确实在合同中签字同意,这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条款。但这个约定要到合同签订后去履行,特别是合同义务转让,会产生转让给谁,转让的内容和条件等,需要与对方再次协议后确定,在实际履行中容易引起争议;

(2)作为金融机构,有的权利属于金融特许权,其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应由有关部门批准,笔者对此没有进行研究,认为这个转让的效力值得探讨;

(3)作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向借款后,如果转让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当然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但作为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约定“有权自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借款人和本协议其他各方应视为已同意该等转让。”反之,如果借款人发生借款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情况,是否也以此合同条款来对比呢尽管笔者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遇到过这个问题,但认为对这一条款是否有必要签订是值得一提的。三、金融借款合同在签约与履行过程中的认真与任性。笔者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注意到以下的一些问题:

1、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是认真的。有很多的贷款手续要由内部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与借款人先签订授信合同等等。在名称多且篇幅长的金融借款、担保等合同文本中,根据已经设置的合同内容,逐一审查签约。而对有些借款人而言,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就不是那么认真了,往往是为了实现借款的目的,在合同文本中随便签字画押,表现得有点任性,只要有款可借,对合同文本很少顾及。

2、在履行金融借款合同时,作为贷款方的就会显得有点任性。当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还款付息时,会依据其预先设置的有利条款和地位采取措施。常见的方法是:

(1)对未到期的借款,没有通知借款人即提前收回全部本息;

(2)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扣款并加收罚息、复息;

(3)走诉讼程序,对借款人或担保人缺少相互之间的沟通,以在法律程序上可以交代为先,期待起诉的司法效果。笔者在审理金融借贷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一家出庭的是委托授予一般代理权律师,在诉讼中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是该职员,而这个特别授权代理人却不出庭,这好像已经成为该惯例。也就是只有一个一般代理权的律师出庭,不能在法庭上行使调解等权利,并且还声称,反正借款的事实很清楚,一位律师出庭就足够了,法院会判胜诉的等等。另有一家,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没有调解权,而是要在开庭结束后,经行长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调解。对借款人而言,有部分借款人在没有按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就显得认真了,他们为自己不能还款寻找多种理由,在诉讼中予以抗辩,而且也确实能找到其中的抗辩理由;另有一部分借款人,在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时,对债权人()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在诉讼中,采取不答辩、不出庭的方法,有的甚至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等为由,故意拖延时间,他们认为反正还不了借款,打不赢官司,随他去吧;还有的借款人已经是走人关门,下落不明了。四、注重合同的实际效用,营造自觉履行金融借款合同的氛围的一些粗浅的想法:

1、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始终,提高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合同关系中,双方要确立相互尊重的平等互利关系,依法维护各自的`权益;在合同当事人与他人或社会整体的关系中,不能利用合同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对金融机构,更应在遵循诚信原则的前提下,促使借款人在签约、履行以及变更合同过程中自觉履行义务。政府、司法机关在行政、司法活动中,要共同做好诚信守法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达到诚信守法的目的,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使金融借款合同在良好的法制氛围中得到切实履行。

2、提供金融借款合同格式条款应简明易懂,便于理解合同文本的真实意思,达到实际履行的目的。金融借款合同基本上由负责提供格式条款,有的甚至由信贷员代为借款人填写空格栏的内容,诸如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数额、利率等等。在合同空格栏要求借款人负责填写的内容,是让他们充分理解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由负责对有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防止发生合同文义上的争议。作为借款人更需要了解借款利率以及借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尤其是关键性的重点内容,应当尽量在填写过程中让借款人懂得其中的意思。合同文本的内容既要合法合规,又要体现合情合理,意思表示明确,使用法律用语和文字应当准确易懂,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主旨,不能使用容易发生歧义的词语而引发争议,不能人为地把合同条款内容复杂化,添加没有实际意义的条款或词语及法律用语,使合同内容过多过长,以影响对合同真实意思和目的性的理解。3.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增强金融市场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诉讼活动,保护信贷资产不流失,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同时,还要依法平等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签约、解决合同争议、适用法律的公平合理。对违法、违规等非法金融行为给予必要的制裁,运用司法手段参与金融秩序的整顿,使借贷双方树立全局观念,共同担负起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对于少数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故意规避法律,逃避责任的行为,在运用法律予以制裁的同时,还要运用金融管理、行政和经济手段予以必要的制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或者与少数借款人勾结,采用欺诈手段获得贷款或担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建议人民予以行政制裁。发现金融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决不能作为一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处理了事。金融借款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涉及到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和金融法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政策性和新的法律规范很多。在金融改革的实践中,作为法官,要学习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随时注意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掌握金融借款案件的基本处理方法,以保证国家金融法律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