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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 国家大事有感(五篇)

时间:2022-05-02 16: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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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 国家大事有感(五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奋斗在教育一线的教师,自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按照我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我积极参加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座、培训,领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和精神,认真查找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更好地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形式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根据同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支部反馈意见后,自己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分析,对个人存在不足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一、自身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党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教师十不准》等相关文件材料,深刻认识到:作为学校的一名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自觉把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同时,对照党章要求“照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理论知识研读还不够深入。尽管自己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但对党的知识学习了解得不够全面。工作标准有待于提高。

2.工作的主动态度还不够。只求把自己的任务完成就好,没有把它做得更全面,更完善。缺乏进一步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淡化,知识体系老化,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大胆进行教学改革。

3.不善于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对事物的认识、理解不全面、不深刻。工作效率不高。

4.工作热情不高,思想上有倦怠情绪,上进心不强。

1.在平时的教学中,尽管自己是认真在上好每一节课,但对于自己在学生中的定位有所失偏,认为自己在辛苦的上好每一节课,理应受到所有学生的尊重,对于学生来说,我就是权威的存在,所以平时上课时过于严肃,不能很好的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不能很好的与学生沟通。

2.作为一名班主任,没能主动多的去管理教育学生,没确实在学生管理上下功夫。尤其是对于顽劣差生的教育缺乏耐心,不能做到不厌其烦。

3.与家长沟通不够主动。

1.明白自己承担着教书育人这一重要的岗位职责,自己也了解“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这句话的重要内涵,但在工作较多的情况下,心里不免有所抱怨。

2.有时在工作中存在有惰性,面对学校各个层面布置下来的任务有情绪有牢骚,有时不能克服自己的焦躁情绪。

3.教研力度不够,不能深入研究。多媒体教学手段不够熟练,不能很好的与高效课堂有机结合。

(四)自我要求方面由于我条件受限,大吃大喝基本不存在,小吃小喝有,但都是花自己的钱,但购了小车,可能不符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通过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关资料,究其根源,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直接根源。说明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着政治信仰不坚定、理想信念模糊、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薄弱,导致自身世界观产生偏差、人生观产生迷失,价值观产生错位。

1.理想信念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也坚信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在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够始终与党站在统一战线上,但遇到网络上或现实中抨击党的言论,自己不能有力的回击,究其原因,还在于自己对党的知识太过浅薄,对党出台的各项规定与政策还不够了解,平时对党、政治的知识都只局限于政治学习中,自己不能主动、系统的学习,不能拿起、运用党的知识这把作为应对反动言论的武器。

2.宗旨意识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对教师而言,更具体的体现应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自己过于注重对学生知识的传授,没有注重道的传播这方面,以为道德品行的培养是思想品德课老师的责任,殊不知,自己在传播知识的同时,也在用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在影响学生,以后在工作中要注意这些方面。在教学工作中,缺少与学生的沟通,教学内容多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自己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较淡漠,教学就是在为学生服务,如果没有与学生的沟通,怎么知道自己的教学效果,怎么了解学生的渴求,怎么能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那针对学生的特性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更是无从谈起。所以为了自己教学水平的提高,心中一定要牢牢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想学生之所想,送学生之所需。

3.政治纪律方面遵守学校的各项政治纪律制度,支部的每次政治学习也准时参加,但学习时思想偶尔会开小差,有时表现的心不在焉。

4.党性修养方面虽然自己作为一名党员,要求自己不断的应在各个方面进步,但相比其它一些优秀党员,自己的进步还太慢,党性修养方面还要提升,不但党的理论知识要深入学习,为人处世方面也要加强。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员。

5.享乐主义方面主要反映出个人对工作缺乏热情、激情,拘泥于过得去、应付差事。表明放松了对崇高理想的追求,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精神懈怠,价值观发生变化。

6.奢靡之风方面反映出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严重背离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与党和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

7.专业业务方面教育学生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学习需要长期坚持。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担任化学学科的教学工作,总认为对所教学科已是轻车熟路,从而放松了业务的学习。造成教学思想僵硬老化,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形式。

1.重视理论学习,做勤学善思的表率。今后不仅要系统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还要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仔细分析社会发展的形势和问题,坚持用学习来提高自己的政治和理论水平。

2.加强党性修养,做争先创优的表率。始终坚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校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工作上争创一流业绩,在生活上方方面面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

3.积极开拓进取,做求真务实的表率。热爱本职工作,深入钻研,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见贤思齐,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效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坚持心系群众,做为民服务的表率。要敢于、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批评当做鞭策自己的忠言,把学生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生和家长的合理要求当做自己的事,始终尽力而为,时刻以一颗真心、一份真情,耐心、细致、合法的去做群众工作。

5.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批评意见,更快进步。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我也知道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很不容易的。诚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认识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们常常是夸大自己好的一面,对于自己的弱点总是原谅的,还往往把弱点看成优点。”我觉得我不能就滞留于现状,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自己定好位。我不能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不能仅仅按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必须牢牢把握“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个定义。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使自己更快地进步。

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按照上级党委文件要求,我支部于6月22日-25日,在支部党员及群众中,围绕支委班子及成员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征求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内外群众一致认为,我支部的支委班子及成员历来十分重视干部作风建设,是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领导集体,在作风建设上是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的。此次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有:

一、“怕”的方面:领导集体坚强团结,敢于担当,有攻坚克难精神,但有时也会有怕麻烦、怕吃亏的现象。

1.担当意识不强,主观反思少。面对工作中的矛盾、棘手问题和失误,客观原因寻求多,主观反思意识不强。

2.不愿意承担创新、改变带来的未知结果,工作上较为保守,缺少突破。

3.要树立敢于担当的良好导向,不要怕担责、怕负责、怕麻烦,要在群众面前树立事不避难、奋勇向前的榜样。

二、“慢”的方面:支部形成了勤奋向上、高效做事的良好氛围,工作效率较高,但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意识。

1.紧迫感不强:在学校各项具体工作中,缺少“等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接到工作后,经常是掐着时间点来完成工作,缺少争抢意识。

2.危机意识不强:在学校长远发展和主动适应教育新变化等方面,缺少“时不待我”的危机意识,对学校一些传统优势项目,缺少足够的自我赶超意识,容易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

3.对于群众反应的问题,有时处理不够及时高效,建议改进。

三、“假”的方面:学校工作作风比较实,各项基础工作也很扎实牢靠,碰到太多工作集中在一起时,有些工作就会显得走过场。

1.有些教育教学之外的工作,形式多,没什么实效,又增加老师的负担。

2.工作中有时会报喜不报忧,回避问题。

四、“庸”的方面:学校办学规模虽小的,但一直在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之路,经过多年的积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创新、突破方面还需加大力度。

1.对学校在行业内的定位标准不够高,工作要求不够严。

2.面对教育信息化改革,缺少学习的紧迫感和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

3.安于现状,工作不求进取:有点安于现状,抓大事、谋长远的意识淡薄,工作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五、“散”的方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校上下都能照章而行,做到讲政治、讲规矩、讲大局。

1.部分教师作风较懒散,上下班偶有迟到早退现象。

2.有些制度和要求仅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落不到实处。

六、征集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1.希望党组织起带头作用,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搭建更多的沟通交流平台,多开展一些实践性活动,在活动中增强组织凝聚力。

2.多关心一线教职工的生活,关注并解决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

3.尽可能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活动,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学年二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工作,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学校。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干警教育“作风建设年”相结合、与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经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集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x月—x月底。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

“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

“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

“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

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

“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鼓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评理员等创设调解品牌,以其个性化、专业化命名一批个人品牌,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极大提升调解质效。

“一”:组织一次调解队伍技能大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现场观摩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乡贤评理员开展一次技能大练兵;协助法院、检察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三)服务群众减证便民“两个行动”。

开展证明事项承诺代办提质增效行动。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但能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无需提交。实行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制度,凡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的证明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免予提供,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办事“零证明”。

实施公证办理“一次都不跑”行动,即部分公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凡涉及委托买房、交税和办理户口的事务,放弃继承声明,涉外、涉港澳公证事务可通过公证签平台线上办理,公证书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xx公证处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牵头科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xx日报、“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全局干警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五进四问三知”服务走访活动;各牵头科室要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信息及时报教育整顿办。

群众谈论国家大事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及时、妥善处置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市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全,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政府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非正常上访的界定

非正常上访,是指发生在市政府机关(含机关门前及周边范围),违反《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规定,直接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上访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非正常上访事件:

(一)5人以上集体上访反映共同意见又不推选代表,不到指定的接待场所上访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上访的。

(二)不遵守信访秩序,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的。

(三)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蓄意闹事、静坐、示威,呼叫、散发带有诬蔑性、攻击性口号和传单,或张挂横额标语的。

(四)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围堵、冲击政府机关,制造动乱或流血事件的。

(五)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传媒或敌对势力勾结,企图制造恶劣影响的。

(六)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上访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担任,组员由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人事处、秘书处,市交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分局、广卫街派出所、公安机关驻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执勤办(以下简称执勤办),驻市政府武警中队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局。

三、职责分工

(一)信访局负责接待信访人,受理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对参与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劝说疏导,并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的信访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到现场负责处理。遇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向分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政府总值班室(以下简称总值班室)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保卫科(以下简称保卫科)负责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接待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同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和劝导工作,掌握动态,及时向总值班室报告机关大院门前及周边地区非正常上访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安干警到场后,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维持现场秩序。

(三)总值班室负责上传下达的联络工作,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及时将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向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需通知有关区、县级市和市属单位领导前来处理的,由总值班室直接传达。需调派警力处置的,统一由总值班室负责请示落实。

(四)驻市政府武警中队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警卫工作,防止信访人冲击机关。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将闹事者强行带离现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市政府机关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非正常上访情况,接到调派警力通知后,迅速派出足够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平息事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执勤办负责维持信访秩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与信访、保卫部门互通情况。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六)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辖原则,各有关单位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非正常上访事项。

四、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尽快恢复市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安全。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在接到处置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1.公安机关接到调派警力的通知后,应派出足够警力迅速到达现场。非正常上访50人以内的,由广卫街派出所负责现场指挥处理;非正常上访50人至200人的由越秀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指挥处理;非正常上访200人以上的由市公安局负责现场指挥处理。

2.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主管单位接到通知后领导应及时到达现场。非正常上访20人以内的由单位有关领导前来做工作,将上访人员带回去解决问题;非正常上访20人至50人的由单位分管领导前来做工作,将上访人员带回去解决问题;非正常上访50人以上的大规模上访由单位主要领导前来做工作,将上访人员带回去解决问题。

3.交通、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为处置非正常上访提供运输、收容、医疗等方面保障,各处置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处置非正常上访事件提供保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三)参与处置的单位,要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必要时责令上访人员在限定时间内立即解散,自行离开现场。

经教育后愿意返回当地解决问题的上访人,自行返回的交通费用自理。对确需安排交通工具的,由上访人员所在地区、单位负责解决。必要时由公安机关派警车护送出市区。

五、处置预案

(一)预案一:对在市政府机关门前及周边地区非正常上访的处置。

1.发现上访人聚集、滞留市政府机关门前,值班门卫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和信访局,保卫科、信访局和执勤办民警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派人前往劝导处理。

2.由信访工作人员协助保卫科和执勤办民警向上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劝说信访人到接待场所反映问题。

3.由保卫科及时调派保安人员协助执勤办民警维持秩序,掌握动态。并由保卫科及时向总值班室报告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4.由总值班室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并传达领导的指示。需有关区、县级市和职能部门、主管单位领导前来处理的,由总值班室通知、落实有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负责处理,将上访人带回原地或单位解决问题。

信访局负责通知有关区、县级市信访办和有关职能部门主管单位信访工作人员。

5.需要调派警力的,由总值班室向办公厅领导请示并通知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迅速派出足够警力赶到现场维持秩序,落实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1)静坐、示威、呼叫口号和散发传单或张挂横额标语的,应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说服教育,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围堵机关的,应及时劝阻,并立即设置警戒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3)经说服教育后仍滞留不走的,应责令其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现场,必要时予以清场处理;

(4)冲击机关、制造动乱或流血事件的,要坚决制止,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预案二:对在接待场所非正常上访的处置。

1.由信访工作人员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诉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批评教育后无效的,通知执勤办民警和保卫科协助维持接待场所秩序,同时报告总值班室,并视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由总值班室向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并传达领导指示。

3.经接待处理后仍不愿意离开的,通知信访人所在区、县级市或职能部门、主管单位派人前来做工作,将信访人带回原地或单位解决问题。

4.需要调派警力的,由总值班室向办公厅领导请示并通知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迅速派出足够警力赶到现场维护秩序,落实处置措施。

5.对下列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1)不到指定的接待场所上访,影响机关工作秩序的;

(2)在接待场所挑拨、煽动其他正常信访人,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

(3)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的;

(4)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的;

(5)已经接待处理或已结案,信访人仍纠缠不休,不愿意离开的;

(6)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的;

(7)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

(8)其他违反《信访条例》和扰乱公共秩序,需要强制带离接待场所的。

6.已作接待处理或已结案,信访人仍纠缠不休,至下班后仍不愿离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清场,强制带离接待场所,送回原地区、单位交有关部门处理。清场时间为中午12:30.下午6:30.

7.对疑是传染病人来访的,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通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在接待场所发生信访人自杀、自残或急病发作的,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求助或通知执勤办民警,以最快的方式送医院抢救。

9.对盲流、乞丐人员闯入接待场所的,由执勤办民警会同保卫科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预案三:对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来访的处置。

1.由门卫值班人员告知信访人应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有序信访,在正常上班时间来访政府才予受理。

2.信访人不听劝告的,由门卫值班人员及时报告保卫科处理。保卫科可视情况通过总值班室报告办公厅领导。

3.办公厅领导指示需要信访局作特殊处理的,由总值班室通知信访局派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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