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 怎样实现经济复苏(4篇)

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 怎样实现经济复苏(4篇)

时间:2020-06-01 17:05:05

相关推荐

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 怎样实现经济复苏(4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一

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五共”为路径。把“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方法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始终。

通过“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组的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能充分彰显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我镇结合辖区内各乡村实际发展情况,选取了黄盖湖镇黄盖咀村黄盖咀组作为“共同缔造”试点村落。黄盖湖镇最南端,黄盖湖泊之北,全村共有黄盖咀、新沟、长渠3个村民小组。黄盖咀组有农田916亩、精养鱼塘458亩、旱地269亩,村民103户,人口298人,其中老年人75约人,青壮年劳动力约223人。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五共”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工作小组负责,通过村落组织、村民代表协商会谈,共同促进乡村的建设发展。将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沿湖防洪旅游公路2.5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硬化村湾公路1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安装便民路灯70盏。(责任人:宋灿宇、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新建黄盖咀村公交站。(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责任人:宋灿宇、饶和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二)文化阵地建设

1、建设群众休闲健身场所(含羽毛球、篮球场、健身设施)1座。(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村民图书室提档升级,优化阅览环境,增加电子阅览功能。(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利用村湾空余墙面,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展示平台。(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三)人居环境建设

1、对村湾原有老旧房屋改造升级(立面、屋顶、公共区域)(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黄盖咀组全区域开展绿化整治。(责任人:王祥元、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对3.8公里排水沟渠进行清淤。(责任人:王鹏、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村民参与,做好门前三包、四化工作。(责任人:王祥元、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污水管道整治。(责任人:冷振华、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四)基层组织建设

1、完善定期开展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村湾夜话制度.(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引导居民建立自治共管组织队伍。(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建立村组管理评价机制。(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五)产业发展建设

1、谋划百亩数字农业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谋划百亩水产养殖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谋划百亩蓝莓采摘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一)决策共谋,汇聚民智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播放视频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理念,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2.党员带头,加强沟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三微一端”、村湾夜话、场院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倾听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

3.畅通渠道,打造体系。充分发挥“党员联户”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常态化举办民主议事、项目建设商讨、监督管理等活动,构建起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同缔造工作体系。

(二)发展共建,积聚民力

1.细致谋划,密切论证。大力号召党员干部下基层,在田间地头和屋里场外与村民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对于项目规划、农田治理等内容,邀请行业专家与群众会同,做到群策群力,并通过“三项清单”对问题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形成群众满意的方案后再进行项目实施。

2.自主选择,提升热情。以群众自主选择的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针对水、电、路、气、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鼓励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共建,以“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形式激发群众热情,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归属感,使之更加珍惜共建成果。

(三)建设共管,萃聚民意

1.达成共识,党群共管。通过“党员联户”制度,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依法修订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2.加强自治,专治专管。开展“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

3.全程监督,管制高效。对于开展的缔造活动,抽调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织代表组建监督队伍,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对活动项目开展的流程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标准,旨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缔造任务。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1.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坚持“服务谁、谁评价”原则,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评价活动,在评价活动过程中,邀请各村民小组、村民组织代表参与,对评价流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

2.多方发声,共评共建。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最美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中来,对爱整洁、讲卫生的群众发放“积分卡”,用于兑换生活用品。用广大群众最真实的声音,评价共同缔造的真实效果。

(五)成果共享,集聚民心

1.时常反馈,做好总结。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走访交流等形式,了解到村民关于共同缔造效果的切实感受,及时更新村民对于相关缔造活动的改进意见建议,把握好已解决问题与现存问题之间的关系,做好系统性梳理工作。

2.健全规则,落实共享。针对农田建设、道路修复、奖励补贴等缔造内容,要制定完整翔实的享受机制,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到黄盖咀的建设发展上来,平等地享有黄盖咀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黄盖咀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家园,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做好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个一”工作机制,成立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志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王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晓黎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包保单位)

陈汉军镇党委书记

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郑鹏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

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由陈汉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饶竣、叶霞、吕云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组、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服务评议组。

项目建设组

组长: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成员:李桂平镇干部、兴荷公司总经理

章君镇财经所所长

丁和军镇自规所所长

潘卫镇规建站站长

饶和平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队长

雷明黄盖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共同缔造活动的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开办、总结等方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协调组

组长: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航镇干部

宋元章黄盖咀村党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实践活动有关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组织;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环境整治组

组长: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汪柏林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肖志军黄盖咀村党支部会委员

王际华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落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村落内的整体卫生环境治理,河湖水体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服务评议组

组长: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成员:田春华镇民政办负责人

王翠芬黄盖咀村委会副主任

汪彤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服务评议工作,包括对服务效果的考核、搜集服务反馈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对服务活动的督导检查作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镇村宣传栏、“三微一端”、广播等形式,向广大百姓群众大力宣传共同缔造的理念、目标、预期效果等内容,让“共同缔造”的思路深入人心,逐渐形成共同打造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

(三)强化党政领导。

大力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当好“共同缔造”的“先锋兵”和“领头羊”,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的工作专班,财经所、水利服务、规建站等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响应号召,落实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大力促进共治共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学习教育。

定期召集镇村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代表,共同商讨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学习其他地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先进经验,掌握对于农田水利、环境卫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做法,做好本镇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五)做好督查总结。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于此项活动的督查力度,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展开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并做好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对于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婚姻存续期限,双方共同财产及债务约定如下: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两处,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约定两处房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享有其它任何权利。若由于其中一方过错导致双方离婚,则过错方放弃主张任何财产权利。

二、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共同债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对于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三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管理部):

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本人属于借款人的 ,我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并委托管 理中心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封存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帐户,直到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的本息偿还完毕。

二、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时,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三、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僖付贷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在借款所签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 行退出共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地位。

五、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充分理解 合同后兵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辫权。 六、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

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表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共同还款人(签字及手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对于共同促进经济复苏心得体会简短四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 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管道输送 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1.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 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__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2.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

││质量││

│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

│├──┤│

││70号││

├──────────────────┼──┼────────────┤

│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 │ 70 │ gb503│

├──────────────────┼──┼────────────┤

│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1.0 │ gb377│

├──────────────────┼──┼────────────┤

│馏程: │││

│ 10%馏出温度,℃不高于│ 79 ││

│ 50%馏出温度,℃不高于│145 ││

│ 90%馏出温度,℃不高于│195 │ gb255│

│ 干点, ℃不大于│205 ││

│ 残留量,%不大于│1.5 ││

│残留量及损失% 不大于│4.5 ││

├──────────────────┼──┼────────────┤

│饱和蒸汽压 kpa(1) │││

│从9月1日至2月29日 不大于│ 80 │ gb257│

│从3月1日至8月31日 不大于│ 67 ││

├──────────────────┼──┼────────────┤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5 │ gb509│

├──────────────────┼──┼────────────┤

│诱导期min不小于 │480 │ bg256│

├──────────────────┼──┼────────────┤

│硫含量%不大于 │0.15│ gb380│

├──────────────────┼──┼────────────┤

│腐蚀(铜片 50℃3hr)│合格│ gb378│

├──────────────────┼──┼────────────┤

│水溶性酸或碱│ 无 │ bg259│

├──────────────────┼──┼────────────┤

│酸度mgkoh/100ml不大于 │3 │ gb258及注│

│││ (2)│

├──────────────────┼──┼────────────┤

│机械杂质及水分│ 无 │ 注(3)│

└──────────────--------┴--─┴────────────┘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

┌─────────────────┬────────────────┐

│ 买入方(全称) │ 卖出方(全称) │

├────┬───┬────┬───┴──┬───┬────┬────┤

│││ 数量 │ 价格 │ 金额 │││

│品名规格│生产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 (吨) │ (元/吨)│ (元) │││

├────┼───┼────┼──────┼───┼────┼────┤

││││││││

└────┴───┴────┴──────┴───┴────┴────┘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 买入方单位 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 │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

产地│ 品 名│ 等 级│生产期│ 数量(吨) │ 价格(元/吨)│金额(元)

───┼───┼───┼───┼─────┼───────┼──────

││││ 0│ 0│ 0

││││││

1.发证: 发货单位;

2.到站 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 年 月→19 年 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

买 方 │ 卖 方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

───────┼──┬────┬──┼──────┼──┬────┬──

电话号码││ 电挂 ││ 电话号码 ││ 电挂 │

───────┼──┼────┼──┼──────┼──┼────┼──

传真号码││ 邮码 ││ 传真号码 ││ 邮码 │

───────┴──┴────┴──┴──────┴──┴────┴──

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市场监证人: 签名(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合同确认(盖章)

交易主持人:____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