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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稳定心得体会实用 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心得体会(三篇)

时间:2021-12-09 09: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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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稳定心得体会实用 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心得体会(三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政府安全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一

甲方: 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确定 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合同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同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货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合格的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利,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 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见附件二)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是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 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 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合同)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 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 万元(含)或数量超过 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三)实施。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 天后且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款给乙方。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 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如协商开始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隔离卡的安装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条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购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合同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合同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合同经乙方和 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1、《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

2、乙方代理商

3、《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政府安全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二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政府采购难题,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提升政府采购形象,推动政府采购结果导向型监管体系构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取消按代理机构划分目录方式,将两类代理机构采购目录统一;大幅压减采购品目,大力精简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扩大分散采购范围;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范畴,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编制更加全面完整;探索实施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模式,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政策因素,为预算编制、项目评审提供参考依据,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减少预算调整随意性,增强预算执行时效性,严格预算管理问责制,确保预算执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建立预算单位负责制。预算单位是采购行为的主体,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单位法人代表作为行使采购人权利、履行采购人义务、承担采购人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采购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除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等由相关部门主导推动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应当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财务(资金)、采购(招标)、资产、审计以及项目主要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代理机构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信息公开、政策落实、询问和质疑答复、履约验收报告审定等

重点工作,建立完整议事决策“链条”,形成书面决策纪要和情况报告。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除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还将追究领导小组的管理责任。

(四)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论证和制定须由预算单位负责,即使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也不能因委托而免除预算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严格按要求制定采购需求,重在满足基本功能和必要功能,确保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对部门通用类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分门别类制定共性的性能指标、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等,对于专用或需求不明确的产品和服务,预算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及具体用途,提出明确而详尽的采购需求及目标方案。拓宽采购需求论证和公开渠道,广泛邀请供应商、专家和社会公众等参与论证,提高需求论证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增强履约验收责任。预算单位要建立完善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并实行履约验收责任制和采购质量追溯制;履约验收一般由预算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技术复杂或公共服务项目,可邀请专家、社会公众、权威机构等参与验收;完善验收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实质性验收,并形成验收工作报告;除涉密项目外,项目验收书一律对外公开,无项目验收书的,预算单位不得支付项目采购资金。

(六)灵活选用采购方式。预算单位可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等,选择更加适宜的采购方式,采取更加有效的竞争办法,确定更加合理的评审方法;允许更多货物类项目应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发挥竞争性磋商的科学性和灵活性;非招标采购方式参与供应商的选择,可通过发布公告征集、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七)丰富采购组织形式。对部门(系统)内具有行业性、通用性、常用性的采购项目,体现主管(上级)部门集中管理职能,汇集采购需求,推行部门(系统)内统一集中采购,发挥以量降价提效的规模优势;鼓励各市、各部门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采购,提高整体采购效益;继续扩大服务类项目合同续签适用范围,尽量减少采购需求具有相对稳定性、延续性且付费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的重复采购。上述组织形式的最终采购结果均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

(八)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按照服务优化、成本降低、信息透明、数据共享的原则,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电商和其他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将预算金额小、通用性强、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纳入电商平台,实现日常办公用品、小型电子产品、办公家具、法律服务、小型印刷等项目网上比价、线上交易、公务卡支付且全程透明的网络化采购。

(九)完善评审专家用管机制。完善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合理控制评审专家评审频次,解决频繁参加项目评审问题,保障评审公正性;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项目或按正常随机抽取程序未能抽足所需专家的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选定评审专家;建立评审打分预警机制,对打分偏离较大、客观分不一致、主观分异常等情况,由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自动提示修订或强制作出评审说明,督导评审专家谨慎评审。

(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不良信用信息的记录、管理和运用;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积极参与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切实维护信用管理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充分共享信用信息资源,预算单位或代理机构主动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要求其提供信用报告;发挥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技术保障,及时对采购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归纳、公示、评价和存档等,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做到信用信息推送、接收、查询、应用的自动化。

(十一)严格各方责任追究。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

管理、采购需求管理、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分责、明责、追责的管理机制,严格追究违法违规或失信单位的管理责任;根据投诉、举报等处理情况,依法处理处罚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尚不构成处理处罚的,通过约谈、整改、通报、调减预算、列入不良信用名单等方式,予以追责问责。

(十二)加强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处理结果运用。建立处理结果反馈单位法人制度,明确单位整改落实责任,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整改结果,不定期抽查项目执行,确保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建立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处理结果后续应用机制,全面分析相关案例的问题原因和管理漏洞,以点带面,改进管理,完善措施,形成有效预防和控制体系。

(十三)夯实信息化技术支撑。选择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电子评标试点,制定标准化电子投标文件,模块化专家评审打分,智能化偏离预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预和地域限制,并逐步实现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等功能内嵌;完善交易流程信息化,实现项目论证、专家抽取、电子评标、信息公开的无缝式衔接和全网运行,确保整个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跟踪、可追溯;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信息统计平台,打造全主体的网络式运作、查询和检索。

(十四)推动大数据分析应用。以建设财政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契机,加快政府采购相关数据的采集、应用和共享。对外加快供应商库和商品库构建,以采购结果为

基础信息,开展定量定性分析、第三方价格比对等工作,形成对采购情况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共享;对内提升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标准化和准确性,以数据为支撑,摸清政府采购项目变化规律,研判全省采购发展趋势,实现大数据全面增值。

(十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准确、内容规范、渠道统一、告知广泛、利于查询、合法有效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及公信力,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公众代表参与重大、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监督采购的公平公正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管理和工作水平质量。

(十六)拓宽政策成效宣传。各级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展示改革成果、正面回应社会关切,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进理解、减少误解,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加大政府采购领域不良信用的公开和曝光,约束政府采购当事人规范执行,努力为政府采购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有关政府安全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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