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26日,县创文办、县教科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学校开展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大竹县第一小学
第一小学A区
1.未见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不够完善。(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校园周边垃圾桶乱摆放,影响环境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个别教师不能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5.校园周边200米内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小学B区
1.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不够完善。(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无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提示、图片。(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校园周边200米内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小学东湖校区
1.无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无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无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提示、图片。(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县第二小学
1.校园周边200米内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第三小学
1.校园周边200米内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校园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第四小学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宣传需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县第五小学
1.公益广告存在破损现象。(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缺少创建文明校园图文资料佐证。(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校园周边200米内存在非法经营的游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第六小学
1.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有麻将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大竹县第七小学
1.创建文明校园资料不够完善。(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县第九小学
1.校园周边200米内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第十小学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被覆盖。(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第十一小学
1.部分校园文化展板内容未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川师附属大竹实验学校
1.显著位置没有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公益广告未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精英学校
1.显著位置未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志愿服务活动未持续开展。(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部分教室未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中学
1.食堂有浪费饭菜现象,食堂保洁不够及时,有乱丢垃圾现象。(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第二中学
1.校门外200米内有临时摊点出售小食品。(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文化建设部分内容陈旧,没有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大竹职中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破损。(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教室内存在垃圾、纸屑现象。(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构建联动联治机制;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11月4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推动大竹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大竹发布
作者/来源:老罗观世界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