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名县纪委
大名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
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对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严抓严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工作;要加强节前教育提醒,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作用”,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崇廉拒腐,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八个”严禁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2、严禁违规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名贵特产等节礼;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机构违规就餐;
6、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严格公车封存制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做好公车封存工作。中秋、国庆假日期间(9月19日—9月21日,10月1日—10月7日),各单位公务用车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正、副驾驶座)后统一封存,并认真填写《公车编制表》和《公车封存表》,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封存期间车辆不得在外维修、保养。
在节假日期间,因通讯保障、执法执纪、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正常工作须动用值班车辆和其它公务车辆的,一律严格实行“一事一车一登记”,认真填写《值班车辆使用表》,并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登记备案的,一律按照违规使用公车处理。
四、加强监督执纪工作,强化问责曝光力度
县纪委监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盯紧盯住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精准打击、从严查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缺失,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县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问责。
县纪委监委受理举报电话:0310-6562747
中共大名县纪委
大名县监察委员会
9月15日
■来源:县纪委监委
■编辑:薛志朋
■责编:庞 涛
■审核:王晓静
■终审:冯振海
■主办:大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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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名县纪委监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