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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医疗保障局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关于开展度河池市城乡

时间:2023-12-29 08: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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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医疗保障局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关于开展度河池市城乡

尊爱于心保障于行 全市城乡参保人员:

度年河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工作已正常开展,请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条件且未获取大病保险理赔款的参保人,尽快带齐材料到河池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点提交大病保险理赔材料。原则上9月10日前完成度1-7月份理赔工作,望广大城乡参保人员互相转告。

一、申请大病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本人办理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3.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

4.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签名并按手印);

3.参保人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4.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

5.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

6.如需转款入代办人账户,需提供参保人与代办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结婚证/同一本户口本的复印双方信息页/村委开具亲属关系)。

(三)参保人已身故,亲属代办

1.继承人关系证明(村委/居委会开具);

2.死亡证明(火化证复印件或户口注销单);

3.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5.指定受益人授权委托书(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并按手印,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6.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

7.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

二、河池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

区域 机构/合署办公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金城江区 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病保险窗口 0778-2202902 宜州区 宜州区燕山路医疗保障局一楼 0778-3172310 罗城县 罗城县大数据局3楼大病保险窗口 0778-8218364 环江县 环江县金环大道人社局一楼 0778-8910180 南丹县 南丹县城关镇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新政务中心 0778-7410498 天峨县 天峨县城东路121号政务大厅 0778-7697087 东兰县 东兰县财政局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0778-6621120 凤山县 凤山县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大病保险窗口 0778-6928210 巴马县 巴马县寿乡大道746-1号医保局一楼大厅 0778-6106062 都安县 都安县政务中心一楼大病保险窗口 0778-5167221 大化县 大化县人社局金山路一号 0778-5618819

编辑:蓝 岚

校对:曾宏亮

审核:吴一然

END

【来源:河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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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医疗保障局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关于开展度河池市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理赔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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